<h3>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正值秋意深浓的时节,小店乡第一初级中学于2019年10月25日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意义非凡的宣传大会。</h3> <h3> 为传播法制知识,提高全校师生法制意识,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结合教育系统法治教育的实际,同时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我校有幸聘请到南召县检察院领导到校为全体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h3> <h3> 参加本次活动的领导有:南召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余斌,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靳升宸,小店乡纪委书记——江源,小店乡中心校校长——王林涛,小店乡中心校副校长——杨新泉,小店乡一初中校长——陈永轩。</h3> <h3> 小店乡一初中校长陈永轩会前发表讲话,强调了举办本次宣传大会的目的和重要性,并提醒全体师生认真听讲,仔细记录,严格遵守会场秩序。</h3> <h3>大会进行第一项: </h3><h3> 由小店乡中心校校长王林涛向南召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余斌颁发聘书,正式聘请余斌为小店乡中心校法制副校长。</h3> <h3>全校师生报以热烈的掌声!</h3> <h3>大会进行第二项:</h3><h3> 由小店乡中心校法制副校长余斌校长为大家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讲座。</h3> <h3> 余校长亲切地向全体师生问好,并因今后能有更多机会与小店乡师生在法制教育知识方面多做交流而倍感欣喜。</h3> <h3> 接着,余校长和大家共同探讨了三个小问题:</h3><h3>一、“我是谁?”</h3><h3> 余校长首先进行了简短的自我介绍,然后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检察院的工作职能,工作精神以及部分工作成就。</h3><h3>二、“你们是谁?”</h3><h3> 学生,子女,社会人……相对于成年人来说,大家是未成年人,祖国和社会的希望。</h3><h3>三、“我们今天来干什么?”</h3><h3> “以案释法”。为了不让大家觉得法制知识听来枯燥乏味,余校长通过一些具体而典型的案例来普及法律知识,告诉我们青春期常见的犯罪类型,以及严重后果,以此来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h3><h3> </h3><h3> </h3> <h3>1.校园欺凌事件——引发故意伤害罪</h3><h3> 防范方法:①不冲动,不以暴制暴,</h3><h3> 不沉默(及时报告给老师和家长)</h3><h3> ②与同学友好相处;</h3><h3>2.为朋友意气用事造成暴力斗殴犯罪</h3><h3> 用“小玉 小石”案件告知我们真正的义气是让朋友扶摇直上取得成功,而不是解一时之气,以他人的幸福甚至生命为代价。</h3><h3>3.校园强奸案</h3><h3> 男女生之间要建立纯洁的友谊,端正心态,要自尊自爱也要互相尊重,莫因一时冲动而断送大好前途。</h3><h3>4.因与社会青年交往不良而引发抢劫案</h3><h3> 以“ ‘小闯’结交社会青年,对校园同学进行勒索敲诈最终入狱”的案例,警戒所有学生“抢一元钱也是抢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h3> <h3> 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一笔一划做笔记。</h3> <h3> 大会最后,小店乡一初中校长陈永轩做了总结发言。对余斌校长“送法入我校”表示诚挚的感谢和敬意,希望同学们在努力学习的同时,做到遵纪守法,成长为对社会有贡献的“有文化、高素质”的人才!</h3> <h3> 本次法制宣传教育大会,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法律常识水平,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和社会责感。<br></h3><h3> 我校也会以此次大会为契机,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严守法律底线,抵制不良行为,杜绝违法犯罪,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