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h3><h3> 为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广泛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突出“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的主题,普及职业危害常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法制意识,全面提高我盟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我地区职业病防治的现状和工作实际。2019年10月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兴安盟特种设备检验所为本次培训机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织培训。</h3> <h3> 此次培训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举办的,主要针对接触粉尘类、化学因素类、物理因素类、生物因素类等行业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邀请部分专家和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和预防开展的基本知识以及职业健康监护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知识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在培训后与广大参会人员进行探讨与互动,开展了生动的一课。</h3> <h3> 在培训中执法人员重点强调:一、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二、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三、推行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四、加强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并全面建立用人单位的十三个制度、七个档案工作。</h3> <h3> 此次培训工作坚定了我盟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并提升了企业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水平。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将结合旗县市卫生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提高防护的自觉性,深入推进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作为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落实,确保职业病防治形势形成良好理念。</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