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幼儿园全力以赴</h3> <h3> 二道区教育幼儿园根据二道区教育局“长春市中小学生陪餐制度”有关要求,贯彻落实“陪餐制度”,为切实维护幼儿的身体健康付之行动。</h3> <h3>领导陪餐制度</h3><h3>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幼儿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特制定陪餐制度。</h3><h3>一、幼儿园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并制定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存档备案。</h3><h3>二、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幼儿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h3><h3>三、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品管理人员及时整改。</h3><h3>四、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h3> <h3>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h3><h3>1、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食品安全实施内部检查管理、落实责任。</h3><h3>2、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h3><h3>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清洗消毒管理、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h3><h3>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h3><h3>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h3><h3>6、各岗位负责人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人员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h3> <h3>为了孩子们的健康,为了孩子们的成长,为了共同创建安全满意的幼儿园,我们将牢记使命,全力以赴!</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