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首例无证驾驶共享汽车被抓获

美友13020066

<h3>  10月22日,曹妃甸交警四大队执勤人员在辖区大学城查获一起学生无证驾驶共享汽车的违法行为。</h3><h3> 当日夜间,曹妃甸交警四大队在辖区通海路进行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冀A5F3*的共享汽车随意变换车道,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执勤人员立即向该车辆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h3><h3> 在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驾驶员是一名一脸学生气的小青年,民警进一步盘查后得知,该驾驶人是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驾驶证还正在考取中,并未取得驾驶证。</h3><h3><br></h3><h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以内。由于这名驾驶人还是学生,考虑到其违法情节和以后学习、生活等因素,大队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只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并通知其家人到场,责令其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教育责任,同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h3><h3> </h3><h3> 通过这一案例,希望广大家长和老师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定,让学生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做文明守法市民,避免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不可预估的危害。</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