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今年夏天本来计划去蒙大拿州的冰川国家公园去徒步,共有四个朋友打算一起去。三月份报名抓阄,我在"徒步计划"一文里写了"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显然上帝今年不想让我去那里徒步: 我们抓阄没抓到。又看了其他几个地方,都要抓阄,而且时间都错过了。几番搜索后,目标锁定在缅因州的"百里旷野"(100-Mile Wilderness)。从芒松(Monson)小镇开始到阿波大桥(Abol Bridge),共99.4英里,四舍五入,俗称百里旷野。这个地方小有名气,因为这是全长2200英里的阿巴拉契徒步道(Apalachian Trail, 简称AT)的最后一段。(离终点还有十几迈,要爬最后一座山。)<br>百里旷野在阿巴拉契徒步道里,从垂直落差和道路质量看,难度算中等。它之所以叫旷野是因为早先百里之内没有可以补充食物的地方,这就要求徒步者背足够多的食物,背包的重量增加了,徒步的难度也就加大了。但是最近几年徒步的人数增长很快,于是有人专门做这门生意,他们可以安排人开车到半路为徒步者送食物,这样徒步者就不用背太多的食物。<br>朋友古月和我决定就到那里徒步了。其他两个原想一起徒步的朋友因故不能同行。出发前我们各自买了个防熊罐(bear canister)。据说缅因州黑熊挺多的。反正以后想走JMT也要用。<br><br></h3> <h3>走前在网上看了好几个人写的博客文章,包括老狐写的AT狐讯。对百里旷野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买了一个脱水机(dehydrator),做了桃子干,芒果干,草莓干,白菜干,胡罗卜干,和芹菜干。</h3> <h3>帐篷在阳台上试搭了一下,各种东西上喷上防虫剂。</h3> <h3>走前一天,装好了背包,跃跃欲试。每次徒步前都是这样的激动心情。</h3> <h3>我订了8月3号从休斯顿到波士顿的机票。一大早的班机,所以很早就从家出发,开车一个半小时到休期顿。刚到机场,手机里收到航空公司通知,班机推迟一个小时。<br>古月家在波士顿。他从机场接了我就直接往缅因州开。古月和我是国内读研时的室友。要不是徒步的共同爱好,还真不容易聚在一起。去缅因,一路堵车,走了5个多小时才到。倒也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家长里短地聊天。<br>晚上7点多,到了芒松镇,入住到一家叫Shaw's的专门接待徒步者的旅店。</h3> <h3>店里住了大约二十多个徒步者,多数是从亚特兰大走上来的AT全程徒步者(through hiker),走了好几个月,大都又黑又瘦,看上去 脏兮兮的样子。也有少数几个像我们这样, 只在AT上走一小段的分段徒步者(section hiker)。 还有一个人是从北往南走的,也就是说刚刚走了100多英里 。徒步的人大概对住宿条件要求都不是太高,有个床睡,又有空调,总比在帐篷里睡在地上要强多了。 不过刚从文明社会来,还是觉得不太方便,晚上上厕所还要去另一个楼 ,洗澡也在另外一个楼里。 我从德州出发的时候那里的最高气温是100度, 最低温度也是80多度。到了缅因州, 那里的最高温度才80多度,最低温度60度。 所以还没开始徒步,就觉得温度很宜人。<br>旅店的主人是"诗人"(Poet) 。走AT的全程徒步者都有一个绰号。诗人以前走过全程。我们这样的分段徒步者还不好意思有徒步绰号。在老狐日记里专门写到诗人。见到其人,有点出我意料, 他是一个高大、有点微微发胖的年轻人 。手里还一直抱着一个婴孩,态度很友好 ,与我想象的有不少差距。 我们从背包里挑了一部分东西出来,主要是食物,交给诗人 ,他在四天以后会在中途把这些东西送给我们。 我那一包东西大概有 五,六磅除了吃的还有一些换洗的衣服等等。<br>芒松镇很小,居民只有600多人。饭店离我们的住处走路5分钟。店不大,顾客看上去都是徒步者。店里的一块牌子上写着:如果你想要女服务生,请自带。<br><br></h3> <h3>汉堡味道还不错,个很大。</h3> <h3>8月4号,不到6点就起床了,七点多开始有早饭。早餐之前就在附近转转,和人聊聊天,照了几张相。<br>这是我们住的楼。<br></h3> <h3>脏鞋不能进楼哦。我们还没开始走,鞋都很干净,但还是照规矩把鞋放楼外鞋架上。 </h3> <h3>还有人愿意睡院子里的草地上。</h3> <h3>等早饭的徒步者们。</h3> <h3>我注意到那些全程徒步者背包都比我们的小。我的背包容积是75立升,看上去太大。这时后悔已经晚了,下次再说吧。<br><br>吃早饭坐在一张饭桌前,共8个人,除了我和古月,其他都是全程徒步者。我们很好奇,问了几个问题,他们的话匣子就打开了。几个人拿出手机,让大家看他们开走之前的照片:都比现在胖很多。一位老者体重减了四十磅,还有一位年轻的女士,减了五十多磅。年长的都是白头发白胡子(没空染发了),男士们一律大胡子,象塔利班战士。据说走AT的男子不刮胡子是不成文的规定。不知道我五个多月不刮胡子是什么样子。肯定不是塔利班那样的大胡子。也许是几绺山羊胡子,一定很难看。对减体重的信息我也有点担心:我要是再减五十磅,那我死定了。减个十磅可能是我的极限了。这桌人只有两个人远远地见到过熊。他们建议: 担心熊不如担心虱子。我开始意识到防熊罐可能带得多余了。几个全程徒步者表示离开文明社会几个月,习惯了没有人烟的森林、山岭,现在感觉连车都不会开了。一位女士表示:眼看着要走完全程了,真舍不得就这样结束了,她今天要休息一天,以后也想慢点走,以便享受这最后一段的每一分钟时间。她是一个研究生,休学一个学期,加上暑假正好走AT。<br>餐厅里挂了两幅地图,一幅是美国地图,一幅是世界地图。上头插了很多大头针 ,表示 从世界各地、美国各地的人来过这个地方。 德州的大学城已经有人来过了 。中国也有不少人光临过这里。我这个分段徒步者就不凑热闹了。<br><br></h3> <h3>诗人在厨房里掌勺,为大家做早饭。早餐很丰盛: 两个煎鸡蛋, 三个薄煎饼( pancake ),还有半盘炒土豆, 吃了个肚儿圆。<br>早饭过后等诗人的车送我们去徒步起点。我已经跃跃欲试了。</h3> <h3>大家把背包装车上,诗人开车带我们到百里旷野的起点。一开始车上座位可能不够,后排一位女士大声说:我可以坐在我身边这位先生的腿上,因为我喜欢他。我的第一反应:真是个豪爽的女汗纸! 过了一会儿才明白:那人是她丈夫!不过有我这样的超级瘦子,三个座位轻轻松松坐了四个人,轮不到他们两口子撒狗粮。这两口子很健谈,原来他们计划在AT上走500英里,现在还剩最后一百里。走了四百里,先生体重减了三十磅,但女士体重长了8磅! 终于让我看到了希望: 原来不是每个人都减几十磅的,还有长体重的呢!<br>到了起点,诗人让大家合了个影。合完影那位白胡子老者更不答话,大步流星地往前奔了,他说今天计划走22英里。之后我们再也没见到他。我们计划走15到18英里。<br>开走之前当然要照相。</h3> <h3>因为之前一个多月没有训练,体力状况不是很好, 我让古月带路,我力争跟住他的步伐。刚开始这一段树林茂密。</h3> <h3>徒步道上基本没有阳光直射,气温也只有华氏60多度,所以走的速度还可以,大约每小时2.5英里。这段徒步道有很多岩石和树根。</h3> <h3>有的岩石是湿的,有点滑。我在行前读一个美国人写的博客时看到岩石很滑的描写,特意提醒了古月一下。但是走着走着就放松了警惕,走了不到三英里,我和古月先后各摔一跤,还好没有伤到。<br>古月和我都是马拉松跑者。我们的徒步策略基本上和跑马一样:均速前进,不休息。只有打水才停下来。也许这不是最好的策略,我们被大部分走全程的人超过,(他们的速度估计在每小时三英里以上),但有些人休息比我们多,在他们休息的时候,我们就反超他们,然后他们开始走,又超过我们,这样拉锯战持续了好久。有三位年轻人和我们来回超了三次。一直在我们后面的只有那对走五百里的夫妇。<br>一路上水源很多,让我放心不少。去年孤星徒步道上缺水的经历成为永远的记忆,现在一提到徒步就很自然地想到水!</h3> <h3>走了大约六英里后,感觉鞋有点挤脚,尤其是下坡时,脚在鞋里往前滑,脚指头顶到鞋边沿,时间久了有点痛感。我想是鞋带系得不够紧,于是把鞋带系得紧点,继续走。但是下坡时还是挤脚,而且因为鞋带紧,脚后跟摩擦多了,右脚跟踺开始痛。其实这一段景色还不错的,有山有水的。但是徒步时脚痛,让人没有心情欣赏大自然的美景,脑子里老想着:会不会痛得越来越厉害?<br>中午在一个瀑布边上休息吃饭,大约半个多小时。</h3> <h3>吃完饭准备上路,居然找不到往哪里走。我们过了河四处找,无果。好在那里有不少人在吃饭、休息,有人给我们指到正确的方向。如果是一个人自己走,特别是天黑的时候,这里可能会让人迷路。在这样的徒步道上迷路,后果很严重。几年前有位中年女性就在AT上迷路,在林中转了一个多月,最后饿死。她出事地点就在百里旷野里。<br><br>走到9英里处,正好要过一条河,脚指痛得很厉害,我决定换鞋。因为去年走孤星徒步道脚底磨出血泡,这次我带了一双五指鞋(Vibram Five Finger Shoes),以防万一。这里需要介绍一下五指鞋,因为文章题目中的光脚徒步并不是真正的光脚,而是指穿五指鞋徒步。<br>说来话长,大概在2012年左右,有位同学推荐了一本书Born to Run (by Christopher McDougal), 讲的是墨西哥有个印地安族--塔拉胡马拉族(Tarahumara Indians),擅长光脚长跑。书中讲了一套理论:人类原来就善长光脚跑,甚至能追赶鹿,直到它跑不动。后来的鞋,特别是跑鞋,让人的这种光脚跑的原始能力退化了。光脚跑可以减少跑步时对关节的冲击力,所以可以减少伤痛。书中也介绍了一种鞋: Vibram五指鞋。穿上基本和光脚差不多,但稍微有点保护作用,至少不会脚掌磨破。我看了以后立刻买了一双Vibram五指鞋(不是五趾鞋,英文是five-finger 不是five-toe)。因为这本书,很多人爱上了五指鞋。因为鞋底很薄,感觉象光脚,所以穿这种鞋跑也称光脚跑(barefoot running). 我曾经穿着它跑过半马,全马。去年也穿着五指鞋在孤星徒步道上走了大约四十英里,走碎石子路时有点硌脚。<br>换了五指鞋后,脚指的摩擦小多了。唯一的缺点是踩到不平的地方时有点硌脚,所以走路时得紧盯脚前的路,以躲开小石子和树根。这样走有点影响速度,常常觉得跟不上前面的古月。不过脚指的痛感没有加大。倒是右脚跟腱还疼。我心中开始暗暗担心:才走十几英里就这样了,前面还有80多英里,能走完吗? 不管怎么样,原来的徒步鞋绝对不能穿了,所以只有一个选择:穿五指鞋光脚走完百里旷野(哈,这句子看上去有语病啊)。<br>第一次需要脱鞋过河。我们换上水鞋,水不深,很顺利过了河。<br><br></h3> <h3>我的脚因为前面鞋磨的有点红肿、发烫,在凉凉的河水里一泡,真是好舒服啊!不过还要赶路,不能泡脚了。晾了一会儿脚和水鞋,就准备上路了。看照片背景里的一男一女,躺在岩石上晾脚,晾了很长时间,那放松的样子真令人羡慕!</h3> <h3>一路上水源很多。所以背的水不多,每人背的不到两立升。气温白天90度,但大部分在荫凉地。第一天的路程虽然没有爬很高的山,但走了不少的盲无目的上坡下坡(PUDs or pointless ups-and-downs,这次徒步学到的新词儿)。12点多时爬了一个山顶,在树线以上,光秃秃的岩石,太阳直射,背着近30磅的背包,对体力是个挑战。到山顶时已是汗如雨下。<br>出发前我们作了两种打算: 走得快的话第一天走17英里,慢的话走14英里,两处都有扎营的地方。下午走到一个营地,Wilson Valley Lean-to (Lean-to是个小木棚, 在Lean-to里睡不怕下雨,也不用搭帐篷)。<br>Lean-to长这个样子</h3> <h3>古月看我步履沉重,问我:要不要今天就在这里歇了?我一想:第一天走10英里,那肯定走不出去了。咬咬牙,说:咱们继续走,到14英里的地方扎营。<br>快6点时,到了14英里处的营地,因为脚指痛,决定今天就走这么多了。我们没在Lean-to睡,而是在小溪边找了块平地搭帐蓬。因为离天黑还有两个多小时,我们不慌不忙扎营。走了一天,放松下来,煮点方便面,吃得比山珍海味都香。</h3> <h3>到溪里打了水,刷牙,还要远离小溪,以免污染水源。7点就进账蓬。先检查脚趾的伤势,两只脚的小脚趾都有点红肿,但好象没有血泡。右脚跟腱疼痛,赶快贴上止痛膏。看看温度,大约华氏70度,应该很宜人。只是溪水声音很大,但我早有准备,带了耳塞,还给了古月一付。不一会儿就睡着了。半夜里被冻醒,一看温度,华氏50多度。照说也不是很冷,但是冻得直哆嗦。打开头灯,把长衣长裤都穿上,再钻到睡袋里,才暖和过来,又昏昏入睡。</h3> <h3>第二天早上不到6点,古月就起来了。我被他帐篷里的动静惊醒后,在被窝里赖了10来分钟,不好意思让他久等,也就起来了。打了水煮麦片粥喝。我起来后冻得发抖,这种时候才体会到体脂低的坏处。一边点火,一边哆嗦。点着火后,放好锅,倒水,然后赶紧双手围着火苗取暖。好不容易水煮开了,倒到碗里,太烫不能喝,只能双手捧着发烫的碗取暖。十几分钟过去了,还是浑身发抖,直到把一大碗麦片粥喝完,身体才停止发抖。<br>吃完早饭,我们到附近的厕所蹲了一会儿。厕所很简陋,但总比在路上挖坑上大号要舒服点。</h3> <h3>7点多点上路了。我的脚痛没有继续恶化,让我稍微安心一点。大约两小时后,我们要上Barren Mountain的顶峰。山不高,但最后一段阳光下一路上坡,还是有点辛苦。负重爬山,心跳很快,可能比节奏跑时的强度还高一点。两个马拉松跑者,遇到这种情况,谁也不愿意示弱。古月在前面稳步前进,我在后面忍着脚痛紧跟不舍。一口气登上山顶后,看到一个铁塔。我爬上去照了张相。唉,从小养成的毛病:见到高的东西就想往上爬。</h3> <h3>从山顶往下看,景色很漂亮。</h3> <h3>我们正照相时,一个和我们在Shaw’s一起出发的全程徒步者也上来了。这小哥浑身是汗,呼哧带喘登顶后,立刻把身上穿的T恤衫脱下来,用力拧,居然拧出好多汗水。<br>第二天要比第一天难走不少,主要是爬的山多了,一天内爬了四座山。而且都是很陡的上坡,竟让人怀念起第一天的PUDs来了。我们还是那样,一口气直上,不停下来喘口气。一个山头接一个山头,感觉象间歇跑训练。<br>这个山名字就叫“第四座山”,但不是我们今天爬的第四座山。</h3> <h3>今天对我是个考验:上坡累,下坡脚疼。只有平地才好点。最痛恨的就是这样的下坡!</h3> <h3>我跟古月商量,这次出师不利,第一天就伤脚,现在只求8天之内走完就行。这样我们平均每天走12英里。而且后半程路比较平坦好走,今天山多,准备走12英里就歇了。<br>中间照张相,看上去状态还凑乎,比第一天的狼狈相略强。</h3> <h3>路上有一段水源不多。遇到几个反向行走的人,告诉我们,我们准备扎营的地方水源都干了。我们决定在离营地两英里外的湖边先吃饭,吃完再走到营地。那时才下午两点多。所以今天三点就要吃晚饭了。但是别无选择。到了湖边,遇到十几个高中生样子的女孩子,叽叽喳喳好几台戏。<br>我到湖边第一件事是泡脚,红肿的脚在凉水里一泡,那叫舒服啊!比什么洗脚城强多少倍!然后打水煮饭。吃饱了喝足了,体力恢复很多。吃完再走两英里感觉很轻松。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早吃完晚饭然后再走一段。<br>今天五点就到营地了,本来还有一个选择:再往前走三英里。但是出发前诗人看了我们的计划,劝我们不要往前走。他告诉古月:下面几英里要走很陡的下坡,都是大岩石。如果在走了一天很累的情况下勉强往下走,容易摔下去,很危险。另外如果天快黑了认路也有问题。这段陡坡应该在下一天早上体力最充沛的时候走。<br>我们听从了他的劝告,就在下坡前扎营了。好的营地都被先到的那些小姑娘们占领了,我们只好往回走一点,找个地方扎营。过了一会走五百英里的那对夫妇也到了。我看他们很疲倦的样子,以为他们会扎营休息了,就告诉他们前面营地都被小姑娘们占了,就我们附近还有些空地。没想到他们说要再往前走三英里。古月告诉他们前面的下坡很陡,让他们小心。道过别,我想以前低估这两口子了,他们走得比我们慢,但每天走的时间比我们长,所从两天之后居然把我们超过去了。<br>营地附近确实没有水源。因为晚饭三点就吃过了,我们早早就进入各自的帐蓬了。我先检查双脚,发现左小脚指指甲充血变黑了。右脚脚指只是红肿。我用针扎到左脚小指指甲盖下面,一下子血水喷涌而出。赶快用棉花球擦干。血水一放出来,脚指的疼痛马上减轻了。回顾了一下今天的行程,脚痛比前一天好点,至少没有恶化。山爬得比第一天多,但是体力还能对付。心里甚至希望在爬四个山头时的锻炼能达到跑步训练中间歇跑的作用,这样我12月的半马比赛的训练不会因为这次徒步耽误太多。<br>古月隔着帐蓬和我讲明天怎么走。可能还是走12英里就停,因为再往前水源和营地都要很远以后才有。考虑我的脚伤,我觉得12英里也可以接受,因为8天走完的话每天平均就是12英里。<br>吸取昨天的教训,我把所有的衣服都找出来穿上,然后才进睡袋,怕晚上再挨冻。这时古月才告诉我他忘带枕头了,所以要用衣服做枕头。还好他比我体脂多点,不象我这么怕冷,不用穿那么多衣服睡。<br>可能是多穿了几件衣服,也可能气温比昨天高,反正这一晚睡得很香,没有被冻醒。这两天走得挺艰难,但是晚上休息得不错,都能睡九个多小时,体力和脚指的伤痛在晚上得到休息,有很大的恢复。第二天早上起来也没有嗦嗦发抖。更鼓舞人心的是:小脚指放血水之后不那么疼了。我想今天只走12英里,脚指的伤口正好能慢慢愈合一点。<br>半夜里被一阵狼嚎吵醒,好象就在离营地很近的地方,有两条或更多的狼厉声尖叫,互相呼应。</h3> <h3>第三天。<br>因为营地没水,我们吃了点干粮就出发了。我们准备走几个小时到一条河边再生火煮早餐。果然如诗人所说,很快就开始下坡,没有路,一直在巨石上跳来跳去,坡非常陡。</h3> <h3>昨天在走了一天腿很累的情况下走这一段确实有点危险。如果赶上雨天,脚下容易打滑,这段路确实有点危险 。乱石上偶而有AT的白漆标记指路,但有时看不到标记,容易走错方向。等我们下到底,然后又开始爬一个小山时,看到那群小姑娘走到那巨石阵前,从远处看,她们就象一群蚂蚁,很小。但是衣服花花绿绿让人很远就能看到。她们一路上欢声笑语,几里路以外都能听到。古月和我基本上是闷头走路,和她们形成鲜明对比。 </h3> <h3>这张照片上基本上看不到她们的人影,但是人的眼睛是能看到的。所以现在相机的功能虽然很强,但有时还是不如人的眼睛。 有朋友指出:是我照相技术不行。好吧,我承认。我照相,基本上就是为了帮助我的记忆,现在脑子越来越不行,做过的事情很快就记不起细节了。<br>那一段巨石阵从远处看是很陡的大下坡,几乎是垂直的。实际上走在上面的时候,是很多的大石头,虽然很陡,但并没有垂直的感觉。<br>我们穿过一条马路,以后诗人派人给我们中途送给养时,大概也是这样的土路。</h3> <h3>走了两个多小时以后,我们来到了一条小河边 。</h3> <h3>见到了水源我们就决定停下来煮早饭吃。 </h3> <h3>我们在那里停留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让我有点惊讶的是,后面的那些小姑娘们居然还没有赶上来。她们走那段很陡的下坡估计走得很慢。 吃完饭我们就继续上路。 没多长时间又要过河了。这又是一条需要脱鞋过的河。 </h3> <h3>我们过完河以后,在岸边擦脚。古月的鞋有点问题,他用胶布把他的鞋破掉的地方贴了起来。<br>在这时候正好对面来了一位20来岁的男青年,我就和他聊了几句。 经过几天的徒步,我已经知道怎样开始和陌生人聊天了。很简单,第一句话就是:你是走全程的吗?因为走全程的人总是受到人的尊敬,而走分段的徒步的人地位次一等,最不引人注目的是一日健行的人(day hiker)。所以如果你问人家是不是走全程的,实际上是对人的一种尊重,如果是走全程的人,他/她会很自豪地回答:是的,我是走全程的。然后我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开始走的?他说从8月份开始从北到南走,每天大概走20英里。他的计划是11月份在南方还没有特别冷的时候把全程走完。<br>我想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以后如果我想走又不想耽误两个学期的话,可以从6月份开始从北到南走,这样请一个学期的假就可以。否则从南到北,三月开始,如果走五个多月,那要横跨两个学期。<br>古月粘好鞋后,我们就准备上路了。这时候河对面传来了小姑娘们的声音, 这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到她们了。看到她们开心的样子,我心里隐隐有点遗憾:我的女儿没有这样的经历。也许以后会有。<br><br></h3> <h3>今天我们要爬两座山头,第一座山比昨天好象容易不少。因为上山的时候是比较缓慢的上坡,而不是直上的陡坡。 下坡的时候我的脚指基本上没有痛感了。 我的心情也明显的好了很多,感觉体力也比前两天好多了。古月在前面闷头爬山,我在后面可以紧紧跟上他的步伐,而不象前两天,常常有要被他拉下的感觉。 因为今天感觉不错,我就和古月商量:我们今天要不要多走一点?古月还是坚持走12英里。 我本来还想再讨论一下这个问题,没想到这时候又一个上坡开始了。我按下了秒表计了一下时,这个大坡一直上,一共走了25分钟。 走到顶上两个人都是汗如雨下了。 我的心率到了每分钟170几下。到了山顶我大吼一声发泄一下:son of a gun!<br>有一段路,正在被维修。看起来工程很大。这些都是义务劳动者做的,真的很不容易。非常感激他们的付出。没有他们,徒步会更加困难。<br></h3> <h3>下午二点多我们到了露营地Sidney Tappan Campsite。 搭好帐篷以后,先午睡了一会。 </h3> <h3>醒来以后很惊讶地看到那一对走500英里的夫妇也来到了营地。 我以为他们一直在我们前面呢。原来他们那天天快黑的时候,又往下走了三英里,走那个大下坡,把他们累坏了。第2天他们就起得很晚 ,所以我们超过了他们。 他们说:那天应该听我们的劝告,住下来,不应该再往前走。<br>我去打泉水时, 这对夫妇正好在我前面打水 ,于是又和他们聊了一会儿 。那个女的是个中学教师,趁假期的时候出来徒步。飞机票返程的都订好了, 现在他们很为难:明后两天必须走32英里,否则的话他们可能会赶不上飞机,但是他们现在感觉很累,不知道两天之内走32英里是不是可以。 我还跟他们谈起来防熊罐的问题,他们说他们都不带,而是带了一个密封袋子,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就应该可以了,而目重量小很多,我回去一定要查一查。 打完水我们生火做饭,吃完以后也没有别的事情干,又进到帐篷里开始休息,并讨论明天的计划。我今天感觉很好,脚不痛,体力也觉得可以,于是我建议明天多走点。古月看了下面路,走17英里的话,有个营地。但是这17英里有不少山头,是个不小的挑战。诗人在我们出发前说:如果你们能走到了50几英里,就肯定能走完,因为后面地势比较平坦,没有太高的山。<br>我跟古月说:应该没问题,我们走17英里吧。我们前三天共走了14+12+12=38英里, 如果明天走17英里,就是55英里。<br>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背包重量的问题,看到几乎每个全程徒步者背的包都比我的小(很可能也更轻),我觉这是他们速度比我们快的主要原因。我决定这次诗人派人中途来送给养时,我要让他把防熊罐,徒步靴,和其他一些没什么用处的东西带回来,我大概估算了一下,可以减掉5磅多重量!这样减轻重量后,看看会不会走得轻松些。想到减重的好处,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我们走前是让诗人在58.5英里处给我们送给养,但51.6英里处也有一条路可以送给养。我和古月商量,能不能让诗人他们提早来送给养。古月说明天手机有信号再看能不能联系上诗人。<br>我们商量得差不多了,正准备睡覺呢,这时候营地里来了一个独自一个人徒步的高个女青年 ,她不像我们用帐篷,她用的是吊床 。我看她手脚非常麻利的挂好吊床然后 ,就钻进了吊床休息。不知道吊床重量如何?回去我得做点调查。<br>晚上起风,我说要变天了,看来要下雨。徒步时最麻烦的事就是下雨。因为担心下雨,我说了好几遍。古月说: 你盼下雨啊?<br>睡觉前再检查脚指,红肿基本退了。左脚小脚指甲还是黑的,但不疼。唯一还有点问题的是右脚跟腱,隐隐作疼。再贴一片伤湿止痛膏。穿上所有衣服,钻进睡袋。睡前默祷:感谢上帝,让我脚疼减轻!<br>这几天早上醒来以后,我都要看一下心率。我注意到比我平常的心跳次数每分钟高了十几下。这说明这几天走路的强度非常大。一般在跑马训练的时候,我都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高强度训练以后,第2天的心率就回到正常。<br><br>这几天徒步辛苦,晚上睡得很香。凌晨,被雨声惊醒,打开头灯一看表:3点10分。还好雨不大,一会就停了,我又接着睡过去了。不冷,没有冻得发抖。<br><br>今天晚上又听到狼嚎,没有昨天那么大声,但还是有点吓人的。我把匕首打开,放在枕头边,以防不测。<br><br></h3> <h3>第四天。<br>早上5点多一点,古月就起来了,几分钟以后我也起来了, 把帐篷收好。 因为今天要走17英里,而且有两座高山要爬,所以我们决定早上就不开火煮饭了,早餐就吃干粮了。<br>我们走以前,那位睡吊床的女孩也起来了。我跟她聊了几句,她也是走全程的,走了四个月多点,速度挺快的 。问她路上遇到没有树的地方怎么办? 她说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所有的地方都有树。我注意到一点 : 走全程的人里,男生个个脏得跟泥猴似的, 而女生们大部分都收拾得亮丽光鲜,不像在野外走了好几个月的样子。 红楼梦里的贾宝玉说过: “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 ,这话是有点道理。反正男人和女人在AT上形成鲜明对比。我想女士们还是比较注重自己的外观,会花时间收拾。男士们都不在乎了。爱干净是女人的天性吧。<br>6点 20分就上路了。</h3> <h3>没过多久, 就是一个大上坡,直到West Peak山顶。 还好早上刚刚开始时体力充沛, 虽然爬的时候有点累,但是还可以对付。 第2个高山是White Cap Mountain, 这是AT在卡塔丁山(Katahdin)上结束以前的最后一个 高山了。山虽然高,但是比想象的要容易些,因为山顶不是直上,而是缓慢的盘旋而上 。<br>我们 8点多登顶。 因为开始走的早,所以我们到山顶上的时候, 上面没有什么人。在我们后面的一个小伙子上了山顶,坐下来给他老爸打电话,告诉他爸2000多英里的行程,几天之内就要结束了, 情绪有点激动。古月注意到这小伙子满脸长的包,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过敏还是怎么回事 。<br>因为这座山和终点的卡塔丁山之间没有高山了,大家上了这个山顶都有一种马上就要到了的感觉,都很兴奋。 山顶上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坐在那里休息、吃饭、照相。天气好的时候,这里应该可以看到AT的终点,二、三十英里之外的卡塔丁山。但今天云太多,什么也看不到。</h3> <h3>古月试着给诗人打电话,几次之后终于联系上了。这一路上手机信号基本只有在高山顶上才有。</h3> <h3>古月请他们提前一天给我们送给养。 我在旁边听到古月和诗人说2点接头。我算了一下时间,5小时九英里,好象不困难。但其间还要爬坡,又要花时间过滤水。 所以我稍微有点担心是不是时间太紧了,正想跟古月说能不能再推迟了半小时,他已经把电话挂了 。我想算了吧,应该没问题。<br>在山顶休息的人里,除了那个吊床女孩,另外还有两个女孩,也是自己一个人单独走。 这些走全程的人好像大部分都是单独走。所以我推测在AT路上安全大概不是个问题。<br>高山基本上已经都爬过了,剩下只是一些小山头,而且我的脚也不疼了,再过五个小时,背包的重量还可以减轻,想到此顿时心情大好。我觉得今天走17英里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再计算一下, 8天走完100英里应该也没有问题,而且有可能会提前。 虽然今天是最难的一天,但是感觉并没有很挣扎。<br>走到这个路牌,看看距离,我们大概走了一半路了。</h3> <h3>不久过一条小溪,停下来加水。我们估计了一下到下一个营地的距离和所需要水的量, 过滤了足够的水,花了不少时间。古月还怕万一水不够,又多加了一些水。古月的全马比我快半小时,确实体力比我好。我感觉已经不能再多背东西了,所以没多背水。我又泡了一会儿脚, 然后上路了。<br>我们正走之间, 那个满脸是包的年轻人大踏步地追了上来。 我让到路边,没想到他也停了下来。他满头大汗,问我们: “你们还有多余的水吗? 我的水喝光了。” 我刚才灌水的时候,怕太重影响速度,只灌了自己所需要的,并没有多灌。但是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我正犹豫之间,古月说: “我刚才多灌了水, 有一些富余的,可以匀一些给你。”小伙子接过水来,千恩万谢。<br> 古月告诉他那一瓶水是未經过滤的溪水,要过滤后才能喝。 小伙子说: “那溪水应该很干净的我这一路都不过滤直接喝。” 一仰脖子就喝了。 我在开始背包徒步之前看到所有的有关文章都讲:不管什么水一定要过滤 。但是这里见到了一个喝没过滤过的水的人,好像也没事。 古月说也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他长那么多包。谁知道呢, 不过我也想试试。因为过滤水很费时。如果不过滤就能喝, 那省事多了。 以前我小的时候在国内, 这样的泉水河水肯定是直接喝的, 过滤器连听都没听说过。 <br>这个小插曲后,我和古月说:即使是走了两千多英里的全程徒步者也有犯错的时候。我们以后也要多加小心。没想到我们这样的菜鸟背包客也能救全程徒步者。<br>这个小伙子要了水以后,找一个地方休息了。 也可能不好意思要了水然后直接把我们超过去。我们两个人今天走得好象挺快的,一路上没有人超过我们。 当然也是因为我们开始走得早 ,在山顶上休息的时间也比别人少一些。 走到中午,我们计算了一下时间和距离,感觉到可能要晚了。诗人说送货人在说好的时间之前或之后30分钟之内到,再长了他不等。 我当时还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东西就放在路边呢?” 他说不能放路边,有动物会来吃。不光是动物吃了你们的食物的问题。动物吃了以后,吃上瘾了,它以后就会攻击人,来抢食物。<br> 我们一算时间,可能晚不止30分钟。这一下两个人都有点着急。 古月让我自己在前面慢慢走,他停下来在一个小山顶上试着联系诗人,想告诉他我们可能会晚40分钟。古月打完电话追上我,说: 手机信号非常弱没有联系上诗人。没办法,我们只能用最快的速度冲下去,希望能在2点30分之前到。 我说:”如果你能走得更快的话,就不要管我,一个人往前冲。” 我话音刚落,古月撒丫子就跑起来了。我的妈呀,这不是徒步啊,这是跑山啊(trail running)! 跑山也不用背那么重的包啊。<br>还好那一段基本都是下坡, 今天我的脚痛基本上感觉不到了,体力感觉也还可以,所以我决定跟着古月跑。 穿五指鞋负重跑山可真不是闹着玩的,最大的问题是踩到小石子时硌脚,更怕崴脚。平常走路的时候,古月在前面带路,我都要仔细看我脚前的路,尽量踩到平地上或者大块的岩石上,但是一旦跑起来以后,常常来不及躲避,踩到小石子或者树根上,疼得龇牙咧嘴。什么叫狗急了跳墙,人急了上房?后者就是那天我的心情的写照。我咬着牙紧紧跟着古月,一点都没有拉下,两个人一路狂奔, 冲到了路口。一看表 : 1点58分,不但没有晚30分钟,而是提早了两分钟到。诗人派来送给养的人已经等在那里了。 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br>跑完了突然停下来,汗水真象雨水一样掉下来。把包放下,从送给养的人手里拿过送来的东西,我迫不及待的把熊罐、徒步靴、还有一些其他不需要的东西放在包里让他带回去。那个司机有点吃惊: 我往回带的东西比他给我的东西还多! 司机还带给我们一个意想不到的礼物:他给我们每个人带来一罐冰镇可乐! 那时侯又累又渴又热,喝一口冰镇可乐,那感觉真是太爽了。喝得太急了,我还呛着了,咳了半天才好。这时候真不怕人笑话了,估计那个司机这种情况也见多了。 挥别司机以后 ,装好背包,我们开始继续下山。天哪,这背包足足轻了5磅! 感觉好象身轻如燕,真是一切劳苦重担都交给了主耶稣 !<br>不但背包轻了,而且这次可以不用着急慢慢走了,因为离营地只有三英里路,路又比较平坦。我们大概以每小时两英里的速度往前走,眼看着最艰难的一天就要过去了,走完百里旷野应该没问题了。一高兴,我开始轻声哼起下个月诗班要献唱的歌:”哦,耶稣是我的力量,每日困难他必分担!”<br>走了四天,第一次这么轻松而又愉快。其实今天应该是难度最大的一天,但是难度怎能敌得过心情?!<br>下午3点40分到了54英里处的营地Cooper Brook Falls Lean-to。营地景色不错(其实前几天的营地景色也可能挺好的,是我心情没有今天这么好。)营地边上有条小溪。</h3> <h3>我们找了一块比较平整的地方,搭起了帐篷 。</h3> <h3>过了一会儿,陆陆续续有好几个走全程的人也都到了。我觉得我们今天确实走得不错。好像只有一个人超过我们。我们和这些走全程的人基本上差不多的速度,走的距离也差不多。也没有感觉体力不行。 那个睡吊床的女孩过了一会也到了。他们几个走全程的人互相早已熟悉了,坐在路边聊天。吊床女孩还一直在上网。我还奇怪她今天怎么不先搭吊床呢? 看到她一边上网,一边拿出一些湿纸擦脸腿和手。怪不得走了几千英里外表还是那么亮丽,原来每天都花时间擦洗。而这些男士们大概没有一个会这样做的,所以都是脏兮兮臭哄哄的。她坐在那里上网大概有一个小时,说是查天气,还有跟亲戚朋友联系。 更让我惊讶的是,一个小时以后, 她背起包来,说要继续往前再走五英里才宿营。那时候已经5点多了, 我想天黑了的话走路肯定不安全,为什么刚才上网上怎么长时间? 也许人家艺高人胆大吧。 而且她走得快,五英里可能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天还没黑呢。<br><br>5点多钟的时候,走500英里的那两口子也拖着疲惫的步伐到了营地。 大家都大声地为他们加油。 今天走了17英里,他们明天只要走15英里就可以了,而且没有高山,所以这两口子喜笑颜开。前一天还怕走不完路程,误了回程的飞机呢。他们说今天可以好好地放心地歇一个晚上了。<br><br>我们今天有很多时间,先到溪里打水做饭。我发现大家都不打溪水,而是接从一个劈成一半的竹子里缓缓流出来的水。问我前面打水的人,他说这是泉水,比溪水更干净。我跟古月说:我也要试试不过滤,直接喝泉水。古月说:你还是小心点。<br></h3> <h3>吃完喝完后,我们到河边去泡了泡脚,古月还洗了个澡 。</h3> <h3>7点多钟,我们钻进各自的帐篷。隔着帐篷商量后面的行程。我今天情绪高涨,极力主张下面两天再走快点,每天走23英里的话,我们六天就可以走完,比计划提前两天。古月则倾向慢点走,他说:我们这次是来练习的,不是比赛。六天走完,除了回去后可以吹吹牛,别的没什么好处。没想到古月有如此冷静的头脑。对比之下,我常常想挑战极限,有时会把自己推入险境。行前看网上的百里旷野徒步指南,上面说:九到十天走完很轻松,七到八天走完是平均速度,五到六天走完是个很大的挑战。一听挑战,我常常激动起来。也该改改这毛病了。我被古月说服了。<br>讨论完行程,我们就准备睡覺了。迷迷糊糊的快睡着的时候,听到营地里的脚步声。一个女孩子说:“对不起,要打扰你们了,你们来了新邻居了。” 我已经快睡着了,说了一声嗨,就进入梦乡了。<br></h3> <h3>第五天<br>昨天虽然早睡了,但是早上三点多下雨被惊醒,然后就不知道为什么睡不着了,但脚伤恢复良好,脚指和跟腱都基本正常了。六点多起来,收帐蓬。发现旁边多了一个帐蓬,估计是昨晚说"你们多了一个邻居"那位女士。过了一会她也起来了,是位看上去象亚洲人的二十多岁的姑娘。正好古月去上厕所,我等着也没事,就跟亚女聊了起来。走了几天,跟徒步者套瓷已经很溜了。<br>她的英语是纯正的美国人的英语,不是美国出生就是从小在美国长大的。她从加州来,四月从南边开始,走了四个月了,这不马上就要走完全程了,速度真快。她很熟练地卸了帐蓬,装好背包。看了她的背包,我惊讶万分,我说,你这个背包这么小,看上去只有我的背包一半那么大,简直就象一日健行用的背包! 她说是啊,路上就有人问她是不是一日健行者,她感觉受到冒犯。幸亏我从一开始就发现不能这么问,每次总是问别人是不是全程徒步者。</h3> <h3>我拎了一下她的背包,大概只有十几磅重量! 怪不得能走得快。要是背这么轻的背包,我也能每天走二十几英里,也能每小时走三英里!<br>亚女问我走多远,我告诉她一百英里。我和古月想走全程,我们是菜鸟背包客,这次先来探探路。我们的最大难题是:都有工作,找不到五个月时间来全程徒步。我问她怎么安排的?她说她在REI工作,请假几个月没问题。她说:你们为什么选AT呢?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想了几秒,说因为AT名气大吧。她说:你们应该先走PCT,那个徒步道虽然比AT长四百英里,但徒步道质量比AT好很多。她一年前用三个半月就走完了PCT全程。<br>也许我和古月应该考虑她的建议。三个半月对我来说正好是一个暑假。<br>我又向亚女请教了两个问题:第一,AT百里旷野的难度和其它部份比难度如何?她说,难度属中等程度吧。最难的一段在白山国家森林(White Mountain National Forest)。她说:"我昨天走了24英里,并没觉得累,但在白山,我一天只走了7英里!"我们昨天走了17英里,觉得很不错,这小姑娘居然走了24英里! 不可思议!不过后来听古月说,他去白山背包徒步过,每天走十几英里。考虑到亚女的背包很轻,如果我的背包减掉十磅,也许我也能走24英里。回去后的重点研究课题是减背包重量,做超轻背包客(ultralight backpacking).<br>第二个问题有关体重,问女士体重是很不礼貌的。这亚女目测身高1.64左右,体重应该在120磅以下。我最后是这样问的:"在我们开始徒步之前,遇到好几个全程徒步者,他们每个人都说自己体重减了几十磅,但是我不认为我有那么多多余的体重可减,你是怎么应对减体重的问题的?'' 我原本以为她会说,每个人不一样(比如走五百英里的那对夫妇,男的减三十磅,女的增了8磅),我也只是想再找一个人证实一下这个结论而已。亚女的回答真正让我瞠目结舌了,她说:"是的,这对比较瘦的人是个挑战。我的办法是,每次长途徒步之前,猛吃两个月,把体重涨上去三十磅。" 我的妈呀,我涨三十磅脂肪,那不成肥猪了?我希望我可以不用她这个方法,太恐怖了! 不过想起第一天早上起来以后冻得瑟瑟发抖的情景,也许真的只有增肥一条路。嗯,这又是回去以后要研究的课题。<br>今天天气预报有雨,凌晨就下了一阵,还好不是很大,帐蓬有点湿,但水没有进到帐蓬里面。考虑到天气,我们早上就不烧饭了,7点20出发。没走几分钟,亚女超过了我们。她的步幅不大,但步频很快。我对古月说:我们大概再也不会见到她了。还有那对走五百里的夫妇,他们还没起床,今天他们走15英里,而我们肯定不止15英里,所以他们很可能也不会再追上我们了。<br>今天开始走后就遇到一个新问题:蚊子! 因为凌晨下雨了,蚊子很多。前几天都没这个问题。今天注意到问题的严重性。古月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能清楚地看到一群蚊子紧跟在他身后,大约二,三十只蚊子,在他身后飞舞。很快他就中招,被咬了好几次。奇怪的是,我没有被蚊子咬。古月说他平常就特招蚊子。而我在自己家里往往是最后一个挨蚊子咬的人。可能是每个人的体味不同吧。我开玩笑说,我感到被冒犯了! 居然大山里的蚊子饿极了都不愿咬我,我有那么臭吗?古月已经没有心情开玩笑了,忙着喷驱蚊药。但是蚊子还是攻击他为主。很快我也没有心情开玩笑了,也开始被咬了。蚊子越来越多,我走几步就朝自己脸上脖子上扇一巴掌,常常能打到蚊子。我也喷了驱蚊药,但好象也不太管用,因为一出汗药水就被冲掉了。我看着一群蚊子追着我们飞很远的距离,大声说:蚊子们,快回家吧,不然过一会儿你们就找不着回家的路了!为了一口血,失去你的家人,不值当的。森林里的蚊子比较笨,它们可能平常都是叮动物,叮上以后不用怕有手来拍打,所以有时候用手一胡撸就能杀死蚊子。<br>这次行前还专门询问诗人蚊子多不多,他说很少,倒是有马蝇(horse fly)。我们也觉得晚上华氏五十度,估计蚊子都快冻死了。所以我没有带防蚊面罩。<br>没走多久,开始下雨。我们穿上雨衣,也把背包用防雨罩包上。我这次带了一块钱一件的雨衣,很轻,体积也小,想试试它能坚持多久。雨下起来以后蚊子数量略微减少了。</h3> <h3>古月的鞋越来越不行了,粘了几次,胶布都用完了。因为鞋不给力,古月几次滑倒,坐了几次屁墩,每次都让我惊出一身冷汗。还好没有受伤。古月的徒步鞋跟着他走南闯北十几年了,他说,这次回去真的要把这双鞋挂起来--挂靴了!<br>路过63英里处的Antlers Campsite,行前看到那里有很好的水源,很多人在那里游泳(洗澡)。我们本来也打算在这里游泳的,看着漫天的大雨,两人异口同声:算了吧。<br>雨下久了,徒步道很多处积水。象这样的地方怎么过去呢?对了,劈腿!一只脚踩左边一只脚踩右边。还好徒步道不是很宽,否则劈腿会有困难,一字马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h3> <h3>说到劈腿和AT,难免让人联想起前南卡州长马克。桑福德(Mark Sanford)。 他在2009年和一个阿根廷女记者搞婚外恋。两人悄悄到阿根廷度假一周。结果州政府没人管,谁也不知道州长去哪里了。州长发言人不得不出来替他撒谎,说他去AT徒步去了。后来真相大白,AT徒步变成了婚外恋的代名词。作为一个做梦都想走AT全程的徒步爱好者,我对桑福德的愤怒大家肯定可以理解。这狗人还想在2020年竞选总统!要脸不要脸啊!<br><br>又要过河了,还好不用脱鞋。<br></h3> <h3>雨不停地下。中午我们路过一个Lean-to,停下来烧面吃。雨天喝点热汤面真是舒服!今天有三四个全程徒步者超过我们。路过一个木桥,我们在桥上照相,吃干粮。被一个全程徒步者超过。</h3> <h3>他说你们走得挺快的,每小时将近三英里的速度。我也感觉速度还行。首先今天的路相对平坦,只有小山坡,没有高山要爬。其次,我的背包重量减了五磅,感觉差很多。今天跟上古月的步伐没有问题。我对古月说:咱们两体能的差别大概就是五磅! 下次徒步,减重是首要任务。我一边走一边算重量: 背包两磅,帐蓬两磅,睡袋两磅,水三磅,食物三磅,烧饭用具两磅,衣物两磅,…应该能控制在22磅以下。<br><br>穿过一条马路,到处都是湿漉漉的。<br></h3> <h3>有一阵雨下大了,我们停下来吃点东西,上个厕所。这时听到林中哗啦啦一阵巨响,我循声望去,是一棵很高很细的树倒了下来(照片正中间处),还好离徒步道有几米的距离,没有把路挡住。这样刮风下雨的天气里,估计常有树倒下,砸中徒步者的概率很小,但还是有一定风险。一路上看到很多倒下的大树,有些还挡在路中间,必须绕着走。</h3> <h3>过了一会儿,我们正在准备上路时,一位全程徒步者超过我们。这人头上戴了一顶帽子,上面架了一把小雨伞,样子比较古怪。我赶忙拿出手机照相,人已走远,看不太清楚了。</h3> <h3>下午,遇到一队中学生模样的男生,大约十几个人,每人背的包巨大,比我的75立升的包要大不少,一看就不是走全程的。他们走得较慢,其中一个人还滑到摔了一跤,不过好象没事,起来又接着走。<br><br>路过几个漂亮的小湖,也没心思久留,照张相就走。徒步遇到下雨真是很糟糕的事情。<br></h3> <h3>下午,雨停了。走到一丛灌木边上,看到一位前面见过的全程徒步者在摘果子吃。他告诉我们,这些是野生蓝莓。我们也停下来摘蓝莓吃。缅因州盛产蓝莓,那里的黑熊也以此为食物。跟黑熊抢食物是可能受攻击的。不过我们几个人在一起,黑熊攻击的可能性很小。据说这里的熊被人用枪打怕了,远远见到人早跑了。</h3> <h3>几天没吃新鲜的食物,酸甜的野生蓝莓吃起来胜过山珍海味。我们在蓝莓丛中流连忘返,每个人至少摘了半磅吃。反正也不打算两天走完,就不急着赶路了。<br><br>快到营地,又开始下起雨来。我们到时已经有五六个人在Lean-To里躲雨了。今天我们走了21英里,因为地比较平坦,感觉不太困难。<br></h3> <h3>出我意料,在那里看到了亚女(穿黑短裤黄T恤衫),吊床女。我以为她们会走得更远,没想到又见面了。我本想问问Lean-To还有没有空间,但古月说他不愿意跟那几个人挤在一起。我想,算了,下雨就下雨吧,还是跟古月一起。我们在附近找了片营地,开始搭帐蓬。这时雨越下越大,搭帐蓬的速度决定了多少雨水进入帐蓬。我们以最快的速度搭好帐蓬,把垫子、睡袋等物品放进帐蓬,然后背着食物和炊具去Lean-To边躲雨边做饭。古月去打水,我准备点火做饭。今天是方便面和脱水徒步食品。边做饭,吃饭,边跟全程徒步者聊天,或听他们聊天。我注意到他们的燃料罐都比我们的小一号。下次我们也要买最小号的,可以减重减体积。还有一个人没有碗,食物放在一个塑料袋里,倒入热水,闷一会就吃。这个袋来回用,肯定洗不干净,比较恶心,不准备学习这个方法。<br><br>吃完饭,几个全程徒步者在憧憬两天后在卡塔丁山上庆祝的情景。有个女孩说她准备好了一条横幅,到时候要拉起来照相。有人问到山顶时会不会想哭?大家齐声说一位白胡子老者一定会哭。老者自己也说:我肯定会哭的!<br><br>聊了一会儿,我看雨一直在下,我有点担心我们的帐蓬。我对古月说,我去看看帐篷有没有进水。走到帐蓬前,看到它已经泡在水里了,不知道里面湿了没有。我赶紧找了一根树枝,开始泄洪工程。我的帐蓬是搭在一片高出周边地面的台上,但上面有不少积水。我用树枝划了几道小沟,把水引到台下,这个工程很成功,积水慢慢流走了。古月也赶到了,清理他的帐蓬附近的积水。我打开帐蓬拉链,发现垫子下面稍微有点湿。垫子上面的睡袋,衣服都没湿。好在我们来检查一下,不然用不了多久,水肯定进到帐篷里面。过了一会儿,积水全部排干,引水疏洪工程大功告成。我很自豪地照了张相。<br></h3> <h3>我们如果住在Lean-to里就不会怕雨。但是我们不是来探路的吗?这样的雨天如何对付,是必须学习的功课。<br><br>进了帐蓬,外面下着大雨,里面没有湿,钻到睡袋里,暖烘烘的好舒服!<br></h3> <h3>我们照例商量下面的行程。我们已走了75英里,还有24英里就走完百里旷野了。照今天走的速度,明天一天就可以走完,也就是说,总共六天就可以走完。<br><br>古月说他的小脚指打血泡了。他的鞋又不行,为了练兵,他没有把熊罐带回去,所以他的背包没有减重。我们决定:慢慢走,用两天走完。这样,每天只要走12英里。明天看天气预报应该是睛天,我们可以睡个懒觉,晾干帐蓬再走。<br><br>商量完毕,很快就进入梦乡了。<br><br>第六天<br>本来今天准备睡个懒觉,但可能这几天早睡早起成习惯了,不到七点又起来了。雨停了,虽然满天还都是云,但是东方的太阳已经隐约可见。希望太阳能很快驱散乌云,让我们可以晒干帐蓬。先打水煮饭,还象前几天一样煮麦片粥。<br></h3> <h3>不知什么原因,我没有胃口,不想吃东西,看到食物就反胃。过去两天喝了不少没过滤的水。也可能是吃东西前没有洗手。以往在家里遇到这种情况,我通常会喝点酒,郊果立杆见影。但现在没有酒。只能多喝水,当然是喝过滤水了。<br><br>走全程的人七点多时都走了,营地里就剩我们俩。<br></h3> <h3>我们不慌不忙收搭东西,想等帐蓬干一点时再走。注意到旁边不远处有几个物品堆在一起,近前一看:有一个熊罐,有一个燃料罐,一本AT徒步指南。估计是有人快走到终点时,感觉这些东西没什么用处了,想留给后面有需要的人。我翻了一下徒步指南,没太大价值,既使带这样的手册,我也会做个电子版的存手机里,以减轻重量和体积。我翻了一下就放回原地,其它东西也没有动。</h3> <h3>在营地里常常感觉有雨点掉下来。经过分析,我们确定是树叶上的雨水往下掉,而不是下雨。空气中湿度很高,太阳也一时半会出不来,看来帐蓬很难晾干。没办法,我们决定先装包开始走,到中途有太阳时再晒帐蓬。<br><br>我找到一个硅胶指套,给古月套在小脚指上,以缓解血泡的疼痛。<br><br>Lean-to里空无一人,我去翻了一下记事本。里面写着路过这里的徒步者的留言,五花八门,写什么的都有。据说如果有人出事,救援的人首先查每一个留言本,看出事者最后留言在什么时间地点,以此来决定搜索的区域。<br></h3> <h3>还有什么人留下一个圣经读本。在AT徒步,每一盎司都想减掉,要有足够的信心才会把这样的读本带上。这是力量的来源啊!圣经读本正好翻在箴言第10章,第9节是这样说的:A good man has firm footing, but a crook will slip and fail. (行正直路的,步步安稳。走弯曲道的,必致败露。) 哈哈!我想我们虽然小摔几次,基本上应该算行正直路的吧。</h3> <h3>九点钟,我们才出发。今天计划走12英里。山坡不多,应该很容易。那些比我早出发的全程徒步者我们肯定见不到了。<br><br>前面五天紧着赶路,今明两天可以放松一点,慢慢走。老哥俩开始天南地北地闲聊。从川普侃到习近平,从乒乓球聊到赛马(古月说:你这么瘦,适合作赛马选手),从房地产扯到金融投资,从以前的同学又谈到现在的同事,家庭婚姻孩子亲戚,这么多时间,够我们谈论任何问题,直到讨论话题转到宗教!我是个基督徒,而古月是个无神论者。也许我们最后24英里要走两天并不是我们的决定,也许这是上帝的安排,要让我利用这机会把福音传给古月。古月是个很开明的无神论者。他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接受基督教的,我很羡慕。但我不能欺骗自己,现在不能接受。”他也读过圣经。我告诉他,把圣经当小说或者历史书来读是不太可能让一个无神论者改变想法的,建议他去教会参加查经班。古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说:我当然希望在天堂里见到自己的好朋友。如果有一天古月成为基督徒,那我绝对会相信这次徒步从头到尾都是神的安排。<br><br>走了一个多小时以后,太阳终于出来了。我们找了一片空地,把包里的湿东西全部倒出来,摊开在岩石上、挂在树枝上晒。<br></h3> <h3>正巧,那里又有野生蓝莓。我们一边晒东西一边摘蓝莓。我虽然因为肚子不舒服,吃其它东西没胃口,但又酸又甜的野生蓝莓还是吃得津津有味。我们在那里吃了一个多小时。</h3> <h3>其间有几个中学男生走过,还有一家三口一日健行的路过。古月兴奋地告诉他们这里有很多蓝莓,边说边往我这边指,人家过来一看:哪有蓝莓?我很尴尬:"对不起,都被我摘光了!"<br>等帐蓬基本晾干了,我们打包再上路。一路上虽然没有高山了,小山头还是有的。</h3> <h3>中间还有一段走错路了,一直走到这个悬崖前才勒住马。还好回头不久就找到正道。<br></h3> <h3>路过一个Lean-to,吃午饭,顺便翻了翻记事本。</h3> <h3>下午离营地还有两英里时,路过一个水坝,我们决定下去看看,如果可以扎营就提前结束今天的徒步。走了0.2英里,下到一个水库,很漂亮。</h3> <h3>不过不确定在这里扎营是否合法。商量之后,我们原路返回,继续往下一个营地走。虽然白走了0.4英里,就凭这两张照片,值了!<br><br>5点40到达营地。<br>刚搭好帐蓬,有一老者进入营地找地方搭帐蓬。离我们二十米处突然脚下一拌,大叫一声摔倒。我闻声跑过去,问他:没事吧?老者疼得吱牙咧嘴,一边对我说:我没事。一边大声诅咒,说是膝盖伤了。我问他是否需要帮忙,他说没事。我就回到自己的帐蓬。老者又高声叫骂了一阵才停。看到他背着包站起来,我知道他确实没事。看他的样子,我估计是个全程徒步者。眼看就要到终点了,要真是伤了膝盖而不得不退出的话,那真是太遗憾了。<br>古月和我去湖边,汲水,洗脚。古月下水洗了个澡。</h3> <h3>水很清也很凉,我有点怕下水会冷,但身上实在太大味儿,咬了咬牙下水,洗了一下身体和衣裤。又冻得发抖。上岸穿鞋时,发现小腿后面叮了一条黑色的软体虫子,象蚂蝗,但个头大很多。我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用力挥掌击打,把肉虫子打下去。好恶心!赶快浑身上下检查一遍,还好没有别的虫子。<br><br>因为我们肯定会比原计划的八天要提前一天走完,我们必须和诗人联系,让他提前一天到终点来接我们。手机一直没信号,只好明天再试。<br><br>明天可能半天就走完了,中饭晚饭都在外面吃了,所以今天可以多吃,每人吃双份的食物。<br>过一会,那群中学男生中走得快的几个人到了,他们搭帐篷,点篝火,吵吵嚷嚷 。<br><br>我们吃完饭七点就进帐篷了。<br><br>可能是吃太多,也可能肠胃不好,过了一会我内急要上厕所。天全黑了,打了手电去找厕所。路和标记都看不清。以后一定要趁天亮时先找好厕所。我走过那位摔倒的老者帐篷边时,他对我说,找厕所吧?在前面左手边。我谢过了,继续往前。再走了一百多米,找到厕所。上完了,出来一看不知道帐篷在哪儿了。大概估计一下方向,然后一脚高一脚低摸索前进。走了一会隐约看见中学生们点的篝火,才确信走对方向了。再走近点,发现手电照在帐篷的反光材料上,象闪闪的星星,这才顺利地回到自己的帐篷。<br>古月呼噜声已起。我还没有睡意。中学生团队有更多人到达,他们打着手电,在我们附近搭帐篷。古月被他们吵醒,又看到晃动的手电亮光,迷迷糊糊地问我:"什么人?我的登山杖呢?"我想他是睡梦中感到威协,要用登山杖作武器。我告诉他是我们白天遇到的中学生在扎营,不用担心。他才又继续睡了。<br>第七天<br><br>早上五点,听到古月出了帐篷。我昨夜没睡好,今天12英里也不远,就想再在睡袋里再呆一会儿。过了半个小时,我也起来了。古月已经打了水,开火做饭。<br><br>7点20分我们出发了。天又下起小雨,我的五指鞋在下雨天表现令人满意:下大雨时全湿透了,但没吸多少水,雨一停,很快被我的脚捂干了(不是全干,但也不是湿得不能忍受)。如果是徒步靴,要么没湿透,一旦湿透,要干起来就困难了。而且吸水多,会变得很重。<br><br>走了7英里后,在一个小山顶,终于有手机信号了。<br></h3> <h3>古月给诗人打了电话,约好下午二点在阿波桥上接我们。这次接受教训,我们给自己留了足够的时间。<br><br>我估计中午就走完了。所以一路上边走边聊,又停了半个多小时摘蓝莓吃,照相。这里的蓝莓比昨天还多,而且个头也大些。<br></h3> <h3>漫山遍野都是蓝莓。</h3> <h3>吃得我们不亦乐乎,想停都停不下来。</h3> <h3>10点多到最后一个Lean-to,停下来吃点东西。还有三英里多,应该很容易了,胜利在望。</h3> <h3>快走时来了个年青人,聊了一会儿,才知道他是那些中学生的领队之一。他们两周前出发的,和我们一样走100英里。所以他们的速度比我们慢很多,但是他们背的包比我们重,学生每人35磅,领队每人45磅。他们的包大,是95升的。领队显然体力比学生们要好,比他们多背十磅,还比他们走得快。我们要走时学生们还没到呢。领队要在这等他们。我们和领队道别后就上路了。最后三英里走得格外轻松。<br><br>马上就要走出百里旷野了,竟然有点依依不舍!<br></h3> <h3>12点到了大路口。 </h3> <h3>右手一转,沿马路走一小段。</h3> <h3>不久就上了阿波大桥。</h3> <h3>接我们的车还有一个多小时才来呢。我们走进一家饭店先吃午饭。一人要了一杯啤酒。</h3> <h3>我要了一份辣鸡翅。</h3> <h3>和三十多年前的室友一起走完百里旷野,有酒,可以在胃里消毒,有肉,还是辣的! 感觉生活不能更美好了! 感谢神!<br><br>过了一会儿,昨天摔倒的那位老者也进来吃饭,我们聊了几句。他去年走全程中间膝盖摔伤,不得不中途退出。今年他从去年出来的地方开始走,眼看快走完了,又摔一跤,他以为膝盖又完了,好在没事。他还特意谢谢我昨天过去问他有没有事。<br><br>吃完饭出来转转,看到很多人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在河里坐皮划艇。看得我眼花缭乱。过去一周,在森林里走,单调的绿色,稀少的徒步者,和眼前的情景反差太大,觉得很刺眼。<br></h3> <h3>两点多,诗人派来的司机到了,开了两个小时把我们带回店里。司机看到我穿的五指鞋,很有兴趣,说他也要买一双试试。徒步时也有全程徒步者问起我穿的鞋。<br><br>回到shaw's, 我们取了司机带回来的东西,然后和诗人结账。我们在他那里住一晚上(我们住的两人一间,还有更便宜的,多人一间的),吃一次早饭,他送我们去起点,中途给我们送给养,到终点接我们回来,还有七天停车费,加起来每人$147.92,真是不贵。我觉得那罐冰镇可乐就值$50! 古月说要是可乐换成啤酒就完美了!<br><br>因为早走完一天,古月建议去附近的国家公园玩。我们下午就开车向公园方向走,路上找了个旅店住下来。第一件事是洗澡。我在浴缸里泡了有半小时,浑身泡得通红才出来。最后三天徒步时鞋被雨水打湿,脚泡在水里时间久了,起很多皱褶,还好没打泡。<br></h3> <h3>洗完了,换上干净衣服,感觉真好!古月说他的背包下面叮了一个大虫子,听得我一身鸡皮疙瘩,赶快抖罗一下我的背包。开车到附近小镇找了个饭店,大吃一顿。再次感叹:人生真美好!<br><br>十天没刮胡子,成这样了,还行,比想象的要好些。<br></h3> <h3>回家把包扔在后院阳台上,晒了一天,然后用水冲洗了一遍。</h3> <h3>但愿没有从缅因带回什么奇怪的虫子! 休息了一天,开始回到马拉松训练计划中,希望没有太大影响。古月九月下旬有个半马,我的是12月初。<br><br>检查一下脚,两个小脚趾指甲盖估计都保不住了。<br></h3> <h3>六天半走完百里旷野,还收集到不少有关徒步的第一手资料,其中两天和几位全程徒步者走得不相上下,让我们对以后的徒步充满了信心!<br>不过对下一个目标穆尔山径(John Muir Trail)还是要精心准备。毕竟JMT全长213英里,比百里旷野要长一倍,而且那里海拔高度要高很多,要防备高原反应。穆尔山径的高差是:上升4万六千尺,下降三万八千尺。而百里旷野只有上升一万八千尺,下降一万八千尺,差别不小,绝对不能掉以轻心。<br>最后必须要讨论一下五指鞋,毕竟文章题目就和它有关。穿五指鞋跑步的文章很多,很多人称之为光脚跑,因为穿五指鞋脚下的感觉和光脚很象。有兴趣的人可随便网上搜搜就能找到很多有关文章,还有很多科学研究的结果。穿五指徒步的文章或研究我没看到过。大部分专家会说这很危险,因为走山路最怕崴脚,而五指鞋对脚踝没有任何保护作用。我想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我这次穿五指鞋徒步也是万不得已。如果我继续穿那双挤脚的徒步靴,这次肯定第二天就得退出。还真有人第二天退出的。那天诗人的司机接完我们又折回去接一个徒步者,刚走了二十英里就不得不退出了。还好有诗人们提供这样的接送服务,要搁以前,没有公路,不能接送,这个二十英里就退出的人麻烦大了。<br>穿五指鞋徒步的好处显而易见,看看这张照片,就能大概猜测一双徒步靴和五指鞋的重量差别:大约是两磅和六盎司的区别。五指鞋每只只有三盎司!</h3> <h3>五指鞋不容易挤脚打血泡。前面已经提过下雨天穿五指鞋也不错。缺点也讲过了: 硌脚, 但可以忍受,比打血泡好多了。崴脚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我个人不建议没有穿过五指鞋的人直接穿它去徒步。我自己是穿五指鞋跑了七年,大约五千多英里以后才穿它在山区徒步。因为穿它跑了这么长时间,我相信我的脚踝部位的力量比一般人会强很多,所以穿五指鞋跑山都问题不大。如果你想试试,建议先穿它在平地跑步,跑三四年后再试光脚徒步。<br>徒步回来后一个月时间,脚底板都有点发麻的感觉。感觉比以前硬了,可能满脚都是茧子了,看不太出来有什么不同。希望下次再徒步时踩到石子不会那么痛。<br>对了,体重没变! 走完后没有体重计,不知道体重有没有降。后来几天大吃大喝,回到家一量: 体重没变!<br>下次去徒步肯定还会试五指鞋,要走全程的话,徒步昵称也有了,就叫barefooter(光脚行者)。<br>野外徒步是个很好的体验,但确实很辛苦。也许下面这张漫画更适合大多数人:(画中英文:也许我们应该在油管上看剩余的部分。) 即使没有油管可看,欢迎您来读我的徒步博文。既可以体验徒步经历,又可以免去徒步的辛苦。<br><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