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寨黄姓海虎公思忠房派开筑“海虎公井”, 宋元之时,中华黄氏峭山公后裔黄海虎公立籍和平,以“日则钱粮、夜则诗书、崇文重教、诚信经商”为立族之本,置地立业,兴建宗祠。 和平县黄氏有“鼎公”、“海龙公”、“海虎公”三大房派,为感念先祖之德,林寨黄姓海虎公思忠房派宗人,在此修建宗祠、开筑“海虎公井”,历600多年,源流不绝。 “海虎公井”水质甘甜,含多种元素,泉润千户,福泽万家,村民们喝了这井水,大有“自然、自如、自若、自乐、自信、自强”之神效,使人振作精神,奋发图强,报效家国,世业维新。 明永乐年间,林寨陈姓己衍成名门望族。陈玉珊公后裔纯一公,娶妻熊氏,其妻弟邱梦麟精通地理。他勘得下镇村是块宝地,说:“村前的那个山岗极像朝拜皇帝的玉笏朝板,左右地段各有两个小丘,正合玉版朝天缨络垂珠的吉格, 建房时应用壬子癸山头,将原座西向东,改座北向南方位,成为舰形村舍(旗舰通津),现己交中元甲子运程,地运当旺,可连续兴旺千百年”。 林寨陈姓纯一公儿子陈凌九公得知这一信息,就想着法子,不惜任何代价,立愿将下镇的土地悉数买齐。黄海虎公祠堂离这下镇村范围不远,约百十米,黄姓人的水井正好在这村东头,陈姓人去说合,想买下这口井,黄海虎公的后代不同意,此事只好作罢, 后来陈凌九公规划屋图,将这口井的位置开设一个“美聚门”,达成井水共用,业权各不相干,皆大欢喜,这口井沿用至今,只是近年村里有了自来水才渐渐废弃。 在我们客家地区,有“卖屋不卖井”的规矩。释义是:家穷不要卖房屋,即使要卖房屋,只是个体或小团体的事情,水井是一个宗族的门面,是一个宗族的财源,是一个宗族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水井”是形容宗族财大气粗,财源长流不息。 在以前,如果不是经济困难,卖房屋是万不得已的事,水井是整个宗族的,如果某人卖井,就会引起整个宗族的抵制,为了图个大吉大利,免致家族生端异说,所以就有了“卖屋不卖井”的说法。 近日,我心生一念,想在井旁立一“入粤始祖黄海虎公井”的石碑,崇成古村一景,既让黄姓人心里高兴,也让游客心里高兴!这也许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