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10月16日,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兰溪市4家规模较大的互联网广告发布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兰溪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科和稽查大队参加会议。</h3> <h3> 约谈会上,向参会人员传达了近期召开的全市广告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查办的广告违法案件情况,分析了广告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全市广告市场存在的问题引用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耐心细致的分析;重点强调广告发布单位重视极限词禁用原则,要求广告经营者强化行业自律意识,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同时要求广告发布单位在发布广告之前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出现问题有迹可循。</h3> <h3> 各互联网广告发布单位签订了《承诺书》,并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本单位广告发布内容的审核,杜绝违法广告的出现,配合好监管部门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