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2 日,昆明一网民发消息称 19 岁女儿李心草于 9 月 9 日凌晨溺亡,溺水前曾在酒吧内遭遇同行人强制威胁以及暴力对待。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发布通报称,已成立工作组对此事进行核查。目前,此事仍在发酵。 <p id="l3008awvter"><strong style="color: inherit;">媒体发布事件初步调查结果</strong><br></p><br><h3>10 月 14 日早间,有媒体发布了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称“截至 10 月 13 日的警方调查显示,李某草为意外落水事件,尚不构成刑事案件。”报道同时称,“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网上广泛传播的 2:46 秒的视频中,“被压在身下”和“打耳光”两个片段存在明显画面的跳跃,中间部分被删除。警方提供的完整视频显示,李某草起身后曾摔桌上物品,后被三位同伴劝阻安抚。警方调查显示,任某燊因对李某草的行为表示歉意,拥抱了罗某乾、李某某昊。”</h3><br><h3><strong>李心草家属连续发声</strong></h3><br><h3>随着有媒体发布了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李心草妈妈在网上连续发声做了回应:</h3><br><h3></h3> <h3>李心草妈妈发文质疑。微博截图</h3><br><h3>“ 2019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6 点半到 19 点 29 分(昨天下午到晚上)才进行的尸检,尸检报告说最快 15-20 天才出。截止现在我接过派出所两个电话,第一个是签字做尸检,第二个是心心已亡父亲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没有希望了?我刚刚看到媒体说我女儿是自己溺水身亡 …… 打人也是属于醒酒方式么?” “昨天才通知我们去派出所告诉我们在调查,跟着就出了意外落水的结论,刚有媒体问我我才知道,既然早已有结论,还通知我们做尸检,我那连打针都怕疼的女儿被划成一块一块的有什么意义。” “心心父亲已死,难道和案件还有关联?我从媒体得知警方结论,难道警方先有结论再通知我尸检?”</h3><br><h3>“我是她的妈妈,警方要是有结论,为何第一时间不通知我,而是向媒体发布。这是在为人民办案还是在作秀。这就是警方口里的“高度重视”?时间过去那么久了,好多证据可能都被冲淡了,我在满心期盼下通过媒体知道此消息,置我和家人们于何地。”</h3><br><h3><strong>事件存多个疑点</strong></h3><br><h3>1. 9月9日凌晨3时许,盘龙分局值班人员通知家属时,是否有给出“相约跳江”“醉酒自杀”的说法?若是有,又是如何在未深入调查、尸体尚未找到的情况认定的;四人“相约跳江”,就死了李心草一个,办案者有没有怀疑另有隐情……这些都需要揭开。<br></h3><div><br></div>从家属方的说法看,李心草出事前几个小时还打电话给母亲,国庆假期回家陪其看阅兵。这让其基于厌世而自杀的可能微乎其微。<br><h3></h3> <h3><span style="color: inherit;">2. 李心草在离酒吧10米远的地方溺亡,看着就有些不简单,赶到现场的办案人员是否确如李母所说,没有第一时间组织搜救,看了一下现场就走了?按李母的说法,就连李心草尸体都是她在公益打捞组织帮助下在滇池找到的。发现尸体后,办案者果真没有在第一时间进行尸检,更没有立案侦查?</span></h3><h3></h3> 3. 李心草在酒吧被人摁在椅子上强行猥亵,之后还被两男一女控制、扇耳光的视频,都已经被办案方调取了,调取后居然是“跳着看的,没有注意到这一细节?”若其属实,这是大意呢,还是心不在焉? 4. 李母提到,即使监控视频显示有“四段暴力和搂抱”内容,与该案有涉的二男一女也清晰可见,有办案者依然表示“能不能立案我说了不算,要看上面怎么定性了”。这是不是真的?“上面”指的又是谁?1个多月过去了没立案,是否与此有关? 5、命案当前,当地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踢皮球问题?“鼓楼派出所说案件由刑侦大队负责,派出所只是配合调查,但刑侦大队说他们是配合派出所调查,没有相关书面说明把这个案移交给他们”,是否真有其事?<br><br>6. 涉案的两名男子中一人在属“公”单位工作——系当地官渡区人力资源中心工作人员,他充当了什么角色?有警员跟李母说,打人男子很嚣张,曾威胁警方“今天你把我弄进监狱里,明天我就能把你弄进去”,其真实度几何?这些行为举止很“社会”的人,有什么背景否,当地又有无对他们进行严密调查?<br><br>7. 当地有关方面介入调查,到底是跟着舆情走、事“闹”大了才解决,还是“有案必查,有诉必理”的结果?若个中存在失职或疏忽问题,是不是由上一级部门或纪委监委方面介入更妥?<br><br>8. 李心草事件背后,是否连着某些不堪的食物链?李心草是自愿前往,还是落入室友任某设下的“局”,抑或是因受到欺骗或胁迫而赴约?这显然需要用事实做出回应。<br><br>李心草溺亡了,但真相显然不能溺亡。用缜密调查对着“疑点台账”逐个销账,才是回应这一箩筐的疑点的“正确姿势”。<br><br>别把受害者家属逼得“福尔摩斯附体”<br><br>该事件中,案件自带的疑点,的确触动了舆论敏感神经。而更让公众受刺激的,还有李母泣血控诉的无力与无奈。 <!----><!----><!----> 如果说,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女儿离开,是在她内心豁开了巨大的伤口,那她在案发后的求真相而迟迟不得,无异于伤口上被撒盐。<br><br>她真的太难。<br><br>她遭遇的晴天霹雳,不止这一个:她说,她自幼患严重心脏病,是家人多次把她从死神那里抢回来;女儿9个月时,她的丈夫在矿难中遇难,从此她跟女儿相依为命。可如今,女儿也远她而去。她原本需要精神抚慰。<br><br>可现实却是,李母被逼成了“名侦探”,她被逼得“福尔摩斯附体”——她去找酒吧问店员,她去要监控视频并细细回看,她还联系了门口的出租车司机和看门的大爷,获取了人证消息,得知那两个男子曾还拦着李心草打的出租车不让她走。<br><br>到头来,案件走向也是被她撬动的。不懂怎么用网的她,用舆论声援为申诉加了杠杆,获得了当地警方“高度重视”。<br><br>这样的“为母则刚”,让人心酸。但这不是李母自己想要的,她12日在微博上写道:“一个多月……越盼越觉得失望。”<br><br>我想起了新京报曾报道的“为了找寻杀害女儿和外孙的凶手,母亲追凶18年”。在这起案子中,母亲追凶不是办案者不用心,而是囿于技术条件和现实情形。<br><br>而李心草事件呢?<br><br>有媒体说道:“人命不是草芥,哪怕小草也有尊严,有获得善待的权利。揭开李心草之死谜团,可抚慰一名屡遭苦难裹挟的母亲,还可体现对生命的敬畏。” <a href="http://www.myzaker.com/article/5da3d54632ce40765500000a/" target="_blank" class="link"><i class="iconfont icon-iconfontlink"> </i>点击查看原文</a>(原文转载于www.myzaker.com,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