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各位第一书记、包联干部、村干部:</h3> <h3> 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全面评估工作已经安排部署,本次工作与往年相比,表格增加、任务增加、时间紧迫,为能使本次工作顺利开展,请大家对照工作指南,入户开展工作,不要漏填表格、不要漏采数据,谢谢大家!</h3> <h1><b><font color="#ed2308">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font></b></h1><h3> 责任人:入户填表由包联干部完成,第一书记、村干部完成表格审核、信息汇总、表格上交。时限:10月20日前</h3> <h3><font color="#010101"> 1、2019年度《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对照采集顾名思义就是对照上年度信息来采集本年度变化的信息,不变的不用管。包联干部入户,根据信息对照采集表采集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务工时间、务工地点、身体状况等信息;(没有变化不要抄,空着)(同时填写2019年度收支账簿等其他表格,详见下文)。</font></h3> <h3> 2、《2019年度贫困户家庭收支账簿》。收支账数据要和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相对应,不要计算错误,不要漏项、错项,2019年脱贫标准线为人均年纯收入高于4277元,在实事求是计算的基础上,人均年纯收入尽量高于5000元,否则被重点监测。填写范围:系统所有贫困户。填表责任人:包联干部。</h3> <h3> 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减少)表》。各包联干部要按照“共同生活、共享开支”原则再摸排,确保一个不漏。填表范围:所有家庭成员发生增加、减少变化的贫困户。填表责任人:包联干部。以村为单位填写汇总表。<br></h3> <h3>人口自然增加表,放入一户一档,同时村汇总报镇扶贫办</h3> <h3>人口自然减少表,放入一户一档,同时村汇总报镇扶贫办<br></h3> 4、《帮扶措施采集表》(新增项)。今年动态管理工作中,新增加了帮扶措施核实采集的工作,帮扶措施是大概念,包括脱贫措施和巩固提升措施。脱贫年度之前(含脱贫当年)各年的帮扶措施的汇总结果称为脱贫措施,脱贫年度之后(脱贫年度的下一年开始)各年的帮扶措施的汇总结果称为巩固提升措施。<br> 脱贫措施和巩固提升措施,由系统在后台根据脱贫年度自动进行汇总。此类指标有9个。(务工培训、助学贷款、助学金、大病地方病救治、签约服务、小额扶贫信贷、低保、重残生活补贴、护理补贴)。需要包联干部入户核实,如有错误,修改后由扶贫办录入系统。<br> 需要入户采集的指标为:是否接受医疗救助。此类指标有1个。<br> 表格由国扶办系统导出,2014年-2019年每年一张,每年度都需要填写。所有资料都要按要求贫困户、填表人签字、按手印,不允许涂改划,算账请计算准确,日期都要填写。填表责任人:包联干部。 <h3> 5、《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这个表格主要用于采集录入新识别贫困户基础信息。填表责任人: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h3> <h3><font color="#010101"> 6、《即时帮扶人口信息采集表》(新增项)。(1)标准: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可能致贫但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摸底监测,并及时开展帮扶。这类人群是指从未被识别和录入国扶系统中的农户家庭成员,被清退过的可以考虑纳入。(2)认定程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内公示。填表责任人: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7、《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新增项)。(1)标准:按照 “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历年脱贫户中不稳定户进行摸底监测。(2)认定程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研究确定。(3)“脱贫监测户”是已脱贫的贫困人口,指的是目前不稳定,有返贫风险,并不是说当初“脱贫不稳定”。“脱贫监测户”属于脱贫户,需要补充采集“返贫风险”,在系统中按户进行标注。脱贫户分为三类,即“脱贫监测户”“脱贫(继续享受政策)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填表责任人: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font></h3> <h1><font color="#ed2308"><b>二、脱贫攻坚成效全面评估工作</b></font></h1> 按照《2019年济南市脱贫攻坚成效全面评估方案》要求,主要两项工作(1)拍摄4类照片,录入济南市扶贫办微信程序(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市扶贫办—入户系统—信息采集”),所需照片类型详见问卷22项<font color="#ed2308">(家中脏乱差的清理后再拍照片)</font>;(2)填写调查问卷,录入公众号“济南市扶贫办—入户系统—信息采集”问卷。填写范围:所有贫困户,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录入享受政策户,责任人:包联干部。完成时间:10月20日之前。第二阶段录入不再享受政策户,等待济南市、章丘区扶贫办安排。 <h3><b> 所有资料都要按要求本人签字、按手印,不允许涂改划,算账请计算准确,日期都要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群内通报。同时注意,与以前年度对比,查看是否变化太大;不会签字的,请本人按手印,注明代签人(包联干部或村干部或第一书记代签都可以);表格不明确的,备注写仔细。比如,其他转移性收入,一定要注明是什么收入。务工地点要写明,什么职业,月收入或天收入多少,所有信息越完善、越详细越好。</b><br></h3> <h1 style="text-align: left;"><font color="#ed2308"><b>三、新增贫困户地理位置信息采集</b></font></h1> <h3> 1、仅采集新增户和住址变化户。(责任人:贫困村由第一书记、非贫困村由办事处书记安排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h3> <h1><font color="#ed2308"><b>四、注意事项</b></font></h1> <h3> 1、工作时间节点。贫困户信息采集对照表、2019年度贫困户家庭收支账簿10月20日之前务必交扶贫办,以便审核后录入国扶办系统。请以村为单位交镇扶贫办。《2019年全市脱贫攻坚成效全面评估问卷》录入、照片录入济南市扶贫办微信程序(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市扶贫办—入户系统—信息采集”),尽量在10月20日前一并完成入户采集。11月15日前完成系统录入。</h3> <h3> 2、关于贫困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贫困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低保金、养老金计入家庭收入。<br></h3> <h3><font color="#010101"> 3、贫困户签字、按手印等问题。表格所有填写项目请完善,没有的填0,贫困户本人签字按手印,代签的注明代签人、代签原因,不允许涂改划,入户日期写上。</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4、关于帮扶措施采集。受以前年度采集信息准确程度影响,系统生成未必准确,必须进行入户核实修正。</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5、关于识别当年不能退出问题。对于当年新识别和返贫贫困户,不论是否达到脱贫标准,均不能做脱贫操作。</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6、垛庄镇扶贫办参考数据。为减轻包联干部负担,今年我镇继续汇总行业部门信息,提供给包联干部,《帮扶措施采集表》中大病医疗救助一项、《全面评估问卷》中危房改造、公益岗、低保、医疗救助等部分政策,参考数据中都已涵盖。请大家核实后参考使用。</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7、档案整理完善。信息采集完成后,需同时完善档案资料,一是贫困户户存档案中,2019年度贫困户收支账簿、2019年度享受政策一览表、2019年度帮扶情况一览表,核实无误后,由包联干部放入户存档案;二是扶贫办留存的脱贫手册,包联干部将2019年度贫困户收支账簿、信息对照采集表、帮扶措施采集表、人口增加、减少表等交扶贫办后,由扶贫办组织工作人员、第一书记整理完善。</font></h3> <h3>一户一档和家中存放版都要填写</h3> <h3>家中存放版填写</h3> <h1><b><font color="#ed2308">五、分工与流程</font></b></h1> <h3> 本次工作,脱贫攻坚临时党委负总责;23个临时党支部抓推进;第一书记、办事处书记抓落实;包联干部负责入户信息采集;村支部书记负责审核表格、统筹协调,按程序要求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评议会议贫困村第一书记、非贫困村的办事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贫困户代表参加,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将相关材料报扶贫办。</h3>1、包联干部:到各自所包贫困户家中进行信息采集、算账。<br>2、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审核包联干部所填写的表格;配合包联干部开展工作;包联干部采集完信息后,安排汇总贫困户人口自然增减情况、贫困户是否新增、返贫;未脱贫户脱贫退出情况;召开村民代表、贫困户参加的会议,按流程进行评议。并将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近景、远景)、贫困户新增、退出、返贫的名单等流程资料上报扶贫办。<br>扶贫办:负责指导、收集、上报数据资料、流程资料;将信息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成区扶贫办要求上报的表格与数据等。 <h1><font color="#ed2308"><b>六、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指导价格:</b></font></h1> <h3> 垛庄镇境内多山地,水浇地较少,农户以种植小麦、玉米、谷子、地瓜、核桃、板栗、花椒为主,养殖以猪、羊、牛为主。</h3>1、小麦,亩产400-600斤左右,价格1-1.1元/斤。<br>2、玉米,亩产700-800斤左右,价格0.8元/斤左右。<br>3、谷子,亩产400斤左右,价格5-6元/斤。<br>4、核桃,品质差的3元/斤,品质好的8元/斤。<br>5、板栗,品质差的4元/斤,品质好的7元/斤。<br>6、花椒,品质差的30元/斤左右,品质好的45元/斤左右。<br>7、地瓜:亩产2000-3000斤,价格1.5元/斤左右。<br>8、养殖猪、羊、牛等:以农户实际出售收入计算。<br>9、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有经营性收入必然有经营性支出,一般小麦、玉米等种植业支出占到收入的1/3-1/2,以农户提供数据为准。<br>计算支出时,仅计算生产经营性支出,如水电费是浇地的用电用水,生活用水电费不算;医疗费用支出不算、生活支出不算。 <h1><font color="#ed2308"><b>七、进行信息采集、不计入收入的收入:</b></font></h1> 1、财政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br>2、临时性、一次性救助。 <h1><b><font color="#ed2308">八</font>、</b>为更好的指导工作开展,扶贫办工作人员继续实行包办事处责任制,负责信息采集指导及国扶办系统录入工作,如有问题请与相应工作人员联系,扶贫办无法解答的将向上级请示,直到问题解决。具体分工如下:<br></h1> <h3> 若各单位有调整了帮扶责任人(即包联干部)的,请在信息对照采集表的第六项,2019年度一栏中将新包联干部信息填写完善,扶贫办将在系统中更改。<br></h3> <h1><b><font color="#ed2308">九、几项疑难问题的界定</font></b></h1> <h3> 1、什么是贫困人口及贫困人口动态调整?</h3><h3> 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认定,农户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h3><h3> 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是指按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包括返贫、新认定人口)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按程序退出,对贫困人口自然增减进行调整,并及时采集、更新、录入贫困人口信息。动态调整工作一年开展一次。</h3> <h3> 2、家庭成员界定问题:家庭成员满足两个条件,共同生活共享开支,在实际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主动工作,如果贫困人口与亲属共同居住但不共享收支可以不算作家庭成员。</h3> <h3> 3、长期在外人员:对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生活基础已不在村内的贫困户、因精神等原因失联半年以上贫困人口,可以做自然减少处理。(村做出说明后再做处理)</h3> <h1><b><font color="#ed2308">十、为帮助包联干部掌握贫困户收入情况,刘晓刚主任</font></b><b style="color: inherit;"><font color="#ed2308">制作了算账收入汇总表,请参考使用,以实际采集为准。</font></b></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