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8时许,四川内江市威远县黄荆沟镇中心校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事件影响深远! 一是二人的身份问题:受害者是一位中心校副校长,犯罪嫌疑人是一名老师。在教育系统,我们知道中心校副校长,其本质身份不是什么行政领导或者是管理人员,其身份也是一名没有行政级别的教师。所以,这件事情的双方身份都是教师。<br><br>二是事故发生的地点:通报说是发生的中心校内,副校长的办公室。通常情况下,中心校就位于校园之中,所以,在本事件的报道中,一些媒体说是发生的校园之内,应该是准确的。<br><br>三是事件发生的原因:做为学校的管理者和教师,二人的交流以及矛盾的产生,肯定和工作有关。据知情人士透露,具有施暴嫌疑的这位被谈话老师,因为没有按要求参加之前学校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学校拟给予其旷工半天的处理,陶姓副校长与其谈话或与此有关。 <p>据威远县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称,受害人陶某某(男,56岁,黄荆沟镇中心校副校长),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男,44岁,黄荆沟镇中心校教师)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br></p>
<h3>在此,敬告各位,遇事冷静些,尽可能采用合法合规的办法处理问题。冲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留下的只有后悔与遗憾。同时,也希望大家多注重说话的技巧与方式。相同的话语,不同的表达就会给人不同的感受。尤其是领导,说话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会说话会让工作开展更加事半功倍。<br></h3><h3><br></h3><a contenteditable="false" href="http://jiangsu.sina.com.cn/news/general/2019-10-12/detail-iicezzrr1642906.shtml" target="_blank" class="link"><i class="iconfont icon-iconfontlink"> </i>点击查看原文</a>(原文转载于jiangsu.sina.com.cn著作权归作者所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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