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指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文件要求, 更好的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培养班级的心灵小助手,2019年9月26日,枣庄市实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科技楼报告厅举行了四至八年级心理委员业务培训专题会议。 本次会议由枣庄市实验学校教师解恒主持,心理咨询室蔡媛媛教师主讲,参加人员有四至八年级班级心理委员,以及心理咨询室3名辅导教师:蔡媛媛、解恒、关丽丽老师。 心理咨询室蔡媛媛教师给班级心理委员做培训。 本次会议主要培训内容是:健康的新概念、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要求、心理危机的具体表现。通过此次培训,强化心理委员工作职责,提升我校心理健康管理水平。 首先,蔡老师给学生讲解健康新概念,包括社会适应,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做一个身心健康的学生要具有良好的个性人格,良好的处事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其次心理委员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要做好宣传与教育工作,心理辅导面向的是全体健康的学生,要做好班主任与心理教师的沟通桥梁,创设良好的班级心理环境。最后心理教师简单给学生介绍了心理危机的具体表现,青春期成熟性危机(异性交往、恋爱交友),学业危机(考试焦虑、学业不良),人际交往危机(不合群,自负)。<br><br> 学生们认真记笔记,倾听蔡老师讲解心理学专业知识。 蔡老师给心理委员们说明枣庄市实验学校心理咨询室注意事项,班级心理委员需要填写心理预约登记表,关老师给大家发了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以及面向六、七年级招募的阳光心灵社团会员登记表。 培训会议结束后,蔡老师和关老师共同回答心理委员提出的疑惑,表扬他对工作的负责精神。同时也期待更多的同学敞开心扉,把更多的爱洒向校园,做一名快乐,向上的学生。 <p>审稿:邵 明</p><p>编辑:蔡媛媛 关丽丽 解 恒</p><p>文字:蔡媛媛</p><p>摄影:葛 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