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好的教育就是这九大定律</h3><h3>教育定律之一:态度决定一切</h3><h3>“态度决定一切”,不仅是体育的定律,更是生活的定律、教育的定律。教育,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培养学生积极的人生态度的过程。积极的人生态度有以下这样几个维度。</h3><h3>一是对待未来的态度。一个人能否乐观地面向未来,能否用激情和诗意去追寻人生理想,能否具有明确的人生目标,把所有的行为纳入自己的目标轨道,锲而不舍地向理想迈进,是是否具有积极的未来态度的体现。</h3><h3>二是对待工作的态度。一个人能否认真地对待工作,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精神,处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爱岗敬业,提高效率,不断地追求卓越,是是否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的体现。</h3><h3>三是对待社会的态度。一个人能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动地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有没有公正、正义感,是不是爱憎分明,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是是否具有积极的社会态度的体现。</h3><h3>四是对待学习的态度。一个人能否具有良好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能否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我,能否在信息化与国际化的浪潮中成为时代的弄潮儿,抓住各种机遇,利用点滴时间进行学习,是是否具有积极的学习态度的体现。</h3><h3>五是对待他人的态度。一个人能否与他人和谐地相处,能否具有优良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否受到同事与朋友的尊重和爱戴,能否主动帮助别人,理解别人,是是否具有积极的交往态度的体现。</h3><h3>六是对待自己的态度。一个人能否正确地评价自己,能否拥有自信,能否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能否把握各种机会锻炼自我,是是否具有积极的自我态度的体现。</h3><h3>如果我们的教育能加强这些方面的训练,使学生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可能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h3><h3>2.教育定律之二:说你行你就行</h3><h3>“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这样一“定律”用在教育方面常常令人拍案叫绝。如果你想激励一个学生,你就不断地(当然也是适时地)对他说:“你行,你行,你真行。”那他便往往能做得比别人期望的更优秀、更卓越。慢慢地,这个学生会变得“行”起来。相反,要毁掉一个学生的意志,你就不断对他说:“你不行,你不行,你真笨!”这样,原本是“行”的学生,也会逐步地丧失信心,变得“不行”起来。</h3><h3>当然,这个教育定律更重要的是对于学生自身来说的。如果你能不断地对自己说我能行,我真行;如果你能拥有强烈的自信心;如果你能毫不计较别人说你不行:你肯定会变得很行。让我们看看坂本保之介的故事。</h3><h3>日本能力开发研究所所长坂本保之介先生在《提高记忆力的奥秘》一书中说过一段令人回味的话:“对于来我们研究所请教的人,我首先让他懂得自信心的重要性,要‘相信一定能记住’这样一种自信。说来也怪,一旦来访者确实认识到这一点时,好像就在这一瞬间,他们的记忆力一下就提高了很多。”</h3><h3>其实,自信心不仅是提高记忆力的诀窍,也是成才的先导。自信心是人生重要的精神支柱,是人们行为的内在动力。只有自信,才能使人自强不息,不达目的不罢休,几乎每个成功者都具有自信心这个最重要的法宝;而自卑,只会使人自暴自弃,畏首畏尾,多愁善感,无所追求,从而失却成功的希望。</h3><h3>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的智力呈正态分布,真正的天才的白痴都是很少的,只占1%左右,我们大多数的“芸芸众生”,在智力上的差异是不大的。只要不是白痴,我们每个人的成功概率几乎是相同的,只要选准目标,奋力拼搏,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有所成就。明了这个道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树立自信心呢?</h3><h3>请记住:你能行,我能行!</h3><h3>3.教育定律之三:体罚近乎无能</h3><h3>在学校教育中,奖励与惩罚是一对常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它用肯定与否定的评价来巩固和发展学生的优良行为,克服和改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奖励是一种阳性强化,分赞许、表扬、嘉奖等;惩罚是一种阴性强化,分批评、体罚、劝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h3><h3>体罚行否?答曰:不行。我认为体罚是无能的表现。一般说来,体罚会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说而不服,管而不理,教育方法“失灵”;二是教师情绪不好时的冲动,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三是坚信体罚能解决问题,消除危机。如有的人就说:“鞭子本姓竹,不打书不读”,“不打不成才,一打分数来。”</h3><h3>在这样的理念支配下,有些学校和老师便理直气壮地对学生进行惩罚。也有一些国家甚至允许学校运用体罚。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体罚是不能应用于教育的。</h3><h3>第一,体罚并不能使学生真正心悦诚服,不能从根本上感化学生的心灵。俄国教育家皮罗果夫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抽打,是为激发人的羞愧感而采用的一种过于粗暴的强制手段。而羞愧感是一种在温室里培育出来的娇嫩的花朵。它一旦落入粗暴之手,就会立即枯萎。抽打会使人产生恐惧,这是无疑的,但是这种恐惧并不能起感化作用,也是靠不住的,它只能掩盖内心的邪恶。抽打只能改造那些精神脆弱的,用甚至不那么危险的方法也可以改造过来的人。”</h3><h3>第二,体罚往往使人自暴自弃,滋长仇恨的心理。明代教育家王守仁也有精彩的论述:“鞭打绳缚,若待拘囚。彼视学舍囹圄而不肯入,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窥壁掩复,以遂嬉游,设诈饰诡,以肆其顽鄙。偷薄庸劣,日趋下流。是盖趋之于恶,而求其为善也,何可得乎?”</h3><h3>第三,体罚往往容易使学生模仿暴力。当他成年以后,或者当他们面对比自己更弱小的教育对象时,他们会毫无犹豫地抱拳相向。</h3><h3>教育是心灵的艺术,只有心与心面对,心与心交融,才能取得真正的实效。皮肉之苦,只能是饮鸩止渴,所以,“体罚近乎无能”,这大概也是教育的基本定律了。</h3><h3>4</h3><h3>教育定律之四:读书改变人生</h3><h3>很多年前,我读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时看到这样一段话,它使我刻骨铭心:“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h3><h3>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崇尚读书的民族,大多是生命力顽强的民族。全世界读书最多的民族是犹太族,平均每人每年读书64本。</h3><h3>而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崇尚、热爱读书的民族。只是随着科举制度的出现,读书人的阅读视野渐渐狭窄化了。现在的应试教育,也在很大程度上挤兑了学生读书的空间,学校中无书可读的现象远未销声匿迹,学生无暇读书、不想读书的情形也不少见。除了几本干巴巴的教科书,学生几乎不再有也不再读其他书。</h3><h3>这就使他们的精神世界逐渐枯萎,他们的人生色彩逐渐黯淡。这是令人痛心、发人深省的。书能改变人的一生,性格、爱好、禀赋、气质、思想和观念,以及对生活的理解。——学无止境,行者无疆。书陪伴着阿穆尔成长,也祈愿它能一生伴于你我左右!</h3><h3>5教育定律之五:课堂属于学生</h3><h3>构筑课堂的目的何在?当然是为了学生的增知长识,为了学生的成长进步。</h3><h3>有人说,难道课堂就不属于教师?问得好!但它的“潜台词”(“课堂属于教师”,“师为主,生为客”)及其所蕴含的观点或许就是课堂没能“回归”主体(学生)的根本障碍所在。</h3><h3>表面上看,“课堂属于教师”没有什么错。但一旦我们认识到,如果没有学生,课堂和教师就失去存在的必要和意义,那么我们就会清醒地发现,学生才是课堂的终极目的对象,而教师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途径,或者比喻为桥梁和纽带。</h3><h3>作为“中介”的教师是不具备主人资格的,是不应该获得“归属”权利的。那么他的角色应怎样定位呢?我想,既然教育是为人(学生)更好地生存,那么,把教师定位于“护卫者”“服务者”“促进者”“协作者”等角色是很合适的。鉴于此,人们提出三个“一切”(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我以为深得教育“三昧”。</h3><h3>课堂属于学生。既然如此,他就不应该有下人的拘谨、奴仆的胆怯、童媳的压抑。他应该投入洋溢四周的自由轻松的氛围,他应该享受汩汩而来、欲罢不能的诗意和幸福。而现实中,我们的许多课堂如战场,强调的是严明纪律,要求的是正襟危坐,学生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我曾把某些教师比做“教育警察”。更有甚者,有的教师在学生的眼里竟变成“教育的魔头”。有他们的存在,课堂就不是学生的”家”,纵使是”家”,也是一个冰窖般让学生畏而远之的”家”。于是,他们只能成为”一个不回家的人”。</h3><h3>课堂属于学生。因此,课堂应该是学生生活和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未来生活技能的操练场,是学生未来人生阅历的实习地。所以,在课堂里,我们不仅要让他们学到知识,还要让他们学会生活,为他们营造必要的交际场,让他们学会交往,甚至学会“理论”,学会争吵。真正的课堂还要让学生拥有多种生活的体验、多种情绪情感的体验,让学生拥有解开疙瘩、战胜挫折的经历,体尝”苦乐年华”的滋味。</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