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不会忘记——市杏花村小学走访慰问老干部纪实

梁广慧

<h3>&nbsp; &nbsp; &nbsp; &nbsp;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健在的老同志颁发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按照市老干部局《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的通知》精神,9月25日,邹城市杏花村小学副校长董士凤等一行三人去慰问离休老干部唐敏同志,当得知唐老师因病住院后,董校长一行赶到医院探望,带去了组织的关怀,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并为其颁发和佩戴70周年纪念章。</h3> <h3>&nbsp; &nbsp; &nbsp; &nbsp; 唐敏同志自1949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兖州县、凫山县、邹县从事教育工作,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被邹城市人民政府评为“共和国不会忘记你”先进个人,1983年7月离休。离休后,唐老师仍不忘学习、发挥余热,关注国家大事,关心教育发展。</h3> &nbsp; &nbsp; &nbsp; &nbsp;走访过程中,董校长详细询问了唐老师的生活和身体状况,并代表市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杏花村小学感谢她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做出的伟大贡献,叮嘱唐老师一定要注意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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