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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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内教校安函〔2019〕27号)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严防各类涉校案件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消除校园安全隐患。9月19日,阿尔山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驻教育园区警务室和岭南学校辖区派出所等人员到岭南3所学校、3所民办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校园安全防范设施、校园周边环境、消防设施、食堂卫生、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等情况。<br></h3><h3><br></h3><h3></h3> <h3>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h3><h3>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各校、幼儿园做好门卫防范工作,保安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h3> <h3>  二、开展排查,化解安全隐患</h3><h3> 检查过程中对各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建设、周边综合治理、校车、校内生活设施、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逐一进行摸排,并向校园辖区派出所人员了解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群管控情况,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h3><h3><br></h3> <h3>  三、加强协作,强化校园周边安全</h3><h3> 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形成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求各校、幼儿园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自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br></h3> <h3>  学校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党对人民对广大师生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h3><h3>&nbsp;</h3> <h3><br></h3><h3><br></h3><h3> 阿尔山市教育局安全办<br></h3><h3> 2019年09月20日</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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