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h3><h3> 大家好!新学期伊始,我们迎来了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9月16日——22日)。本届推普周的主题是: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h3><h3> 作为中国人,我们每天都在抑扬顿挫的语音中感受汉语的魅力,都在横平竖直的汉字中得到书法艺术的熏陶。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每一个炎黄子孙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今年恰逢祖国七十华诞,值此“第22届推普宣传周”之际,新建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h3> <h3> 1.学校号召全校师生积极投入到推普活动中。</h3> <h3><font color="#ed2308"> 新建路学校校长陈怀林在周一升旗时间对全校师生做推普动员讲话。</font></h3> <h3><font color="#ed2308"> 新建路学校教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申玉华做推普周工作安排。</font></h3> <h3><font color="#ed2308">我们的推普员队伍</font></h3> <h3> 2.全体师生认真、规范书写汉字,不写错别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的汉字,确保注音、用字和标点符号规范无误。<br></h3><h3> 3.学生上课回答问题、课下与同学们讨论问题、向老师请教问题时要使用普通话,养成坚持说普通话的习惯。</h3><h3> 4.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且能和周围的同事、同学相互督促,积极地纠正普通话的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h3><h3> 5.在家庭生活中尽量使用普通话,并且能积极地带动家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推广普通话,使身边的亲友也能养成自觉说普通话的习惯。</h3> <h3> 6.把说普通话和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与健康同爱国主义结合起来,使说普通话成为一种维护民族荣誉、崇尚祖国语言文化的行为。</h3><h3> </h3> <h3><font color="#ed2308">邢炎老师的书法训练课</font></h3> <h3><font color="#ed2308">学生书法作品展示</font></h3> <h3><font color="#ed2308">学生手抄报</font></h3> <h3><font color="#ed2308">各班利用黑板报进行推普宣传</font></h3> <h3><font color="#ed2308">经典诵读比赛</font></h3> <h3><font color="#ed2308">各班利用晨读时间开展经典诵读活动</font></h3> <h3><font color="#ed2308">主题班会</font></h3> <h3>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h3><h3> 普通话是神州音符,传递着华夏儿女的深情,汉字是祖国瑰宝,流动着华夏儿女的智慧,让我们爱祖国语言,爱祖国文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推广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生活语言。相信在全校师生和家长朋友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一定会拥有一个文明和谐、交流顺畅的和谐校园,和谐社会!</h3> <h3><br></h3><h3><font color="#ed2308">附: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资料</font></h3> <h3> 普通话诵七十华诞 规范字书爱国情怀</h3><h3>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是第22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时间为9月16日至22日。今年的推普周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全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有关部门推普工作精神,围绕 “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主题,为开展好我区推普周活动,特编制有关宣传资料如下:</h3><h3>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h3><h3> 2.我国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h3><h3> 3.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h3><h3> 4.现阶段对一些岗位和专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国家级、省级播音员:一级甲等;市级播音员、普通话语音教师:一级乙等;语文教师、服务行业播音员:二级甲等;其他教师:二级乙等;国家公务员、服务行业人员:三级甲等。具体各个行业、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以有关行业的文件为准。</h3><h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普通话。 </h3><h3> 6.什么是普通话?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它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h3><h3> 7.推广普通话是要消灭方言吗?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有利于社会交际。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推广普通话是要求会说方言的公民,还要会说普通话。</h3><h3> 8.什么是规范汉字?规范汉字是经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反之,国家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旧字形以及旧译名用字、已更改的地名中的生僻字、已废止的《二简字》等均属不规范字。</h3><h3> 9.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①文物古迹;②姓氏中的异体字;③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④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⑤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h3><h3> 10.哪些情形下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各种出版物中使用的汉字;各电视台在屏幕上播映的汉字;各级党政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所使用的汉字;街道、公共场所中所使用的汉字;各类文体活动和会议中所使用的汉字;交通(运输)工具上所使用的汉字;各种产品及其包装物、说明书、广告等所使用的汉字,都必须使用规范汉字。</h3><h3> 1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为作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处理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用语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br></h3><h3> </h3><h3> 忻府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5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