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购房须知</h1><h3>一、住房选购相关事宜</h3><h3>1.住房选购时间:购房职工可于每个工作日期间选购住房。</h3><h3>2.住房选购地点:房地产管理中心房产部业务大厅。</h3><h3>3.无房户购房区域:全部公示房源。</h3><h3>4.人员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全民工(包括固定工和合同工)、劳务工、集体工、属地工、农合工等以及离退休人员。</h3><h3>5.购房条件:已满法定结婚年龄(指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的无房户或有房户职工(包括已婚和单身职工)均可申购住房。</h3><h3>二、所需证件</h3><h3>申购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h3><h3>三、住房发售流程:</h3><h3>1.购房职工持工作单位证明及个人有效证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房产部业务大厅1号窗口进行购房资格审核。</h3><h3>2.凡符合购房条件的职工可根据自身需求按序选购住房。</h3><h3>3.选购住房人员须于5日内将“住房申请审批表”交回1号窗口。</h3><h3>4.交表之日起1个月内交清全部购房款,逾期未办结交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选购住房收回并另行发售。</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