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十五班家长课堂系列之“法律小讲堂”

陌上花开

<h3>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什么?就是教育人们,做人做事要遵纪守法。2019年9月9日上午,通辽市实验小学二年级十五班举行了一次特别的家长课堂活动。由二年十五班刘芸伊同学的妈妈,来自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的王金莲检察官和她的两位同事王永玲、乔颖君,为大家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启蒙。</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王金莲检察官(刘芸伊妈妈)</h3> <h3>  本次家长课堂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h3><h3>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h3> 一、法律是什么 <h3>  首先,刘芸伊妈妈为同学们讲解“法律是什么”,语言简洁生动,现场气氛热烈。</h3> <h3>  同学们对家长课堂的内容非常感兴趣,都在全神贯注地听着。</h3> 二、法律与我们 <h3>  那么,我们身边都有哪些法律呢?</h3> <h3>  王永玲检察官为同学们讲解“法律与我们的关系”。在讲解过程中设置了与同学们的互动环节,生动有趣。</h3> <h3>  同学们还了解到常用报警电话,知道了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危险,可以拨打相关电话,来请求法律支援。</h3> 三、用法律保护自己 <h3>  了解了简单的法律常识后,王永玲检察官为同学们讲解“如何防止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h3> <h3>  通过列举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引导同学们进行思考和回答问题,让同学们深切地感受到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h3> <h3>  在案例讲解的过程中,同学们认真思考,积极踊跃地回答问题。</h3> <h3>  让我们来看看同学们的表现吧!</h3> <h3>  为了奖励同学们认真听讲和积极表现,刘芸伊妈妈还为大家带来了小礼物。看同学们那开心的样子~</h3> 结语 <h3>  本次家长课堂为二年十五班的全体同学们进行了初步的法律知识启蒙教育,让同学们知道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本次家长课堂的成功举办,要感谢班主任高老师的倡议,家长委员会会长王子铭妈妈的组织,家长委员会成员刘芸伊妈妈的精心准备和策划,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的辛苦付出。相信在老师和家长们的共同努力下,二年十五班的同学们会学习到越来越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家校共育,携手同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美好的蓝天!</h3> <h3>组织:高老师 王子铭妈妈</h3><h3>策划:刘芸伊妈妈</h3><h3>撰稿:张岂妈妈</h3>

同学

法律

刘芸

家长

妈妈

课堂

讲解

十五

检察官

王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