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籍60岁退役军人认定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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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为认真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工作。近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工作会议,下发工作通知,统筹安排全县2020年满60岁农村籍退役军人核查认定工作。</h3> <h3>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h3> <h3>  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工作程序包括:政策宣传、查阅档案、个人申报、初审把关、会审认定、建立档案、信息录入。此次认定工作从9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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