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这个题目放到二十年前,我一定会绘声绘色地写一篇在老家院子里种草莓的经历,文章结尾大概会是这样一句话:过程虽然很累,但看着生机盎然的幼苗,想到不久以后就能吃到香甜可口的草莓,即使再累也是值得的。</h3> <h3> 但在这里我要说的"草莓"是另外一回事。</h3><h3> 我所在的单位是一个拥有几万人的工厂,围墙之内就是一个小型社会,而且是一个由年轻人组成的社会。这些年富力强的男男女女在工作之余迫切需要找个地方宣泄自己过剩的精力,于是有的人走进了体育场,有的人走进了练歌房,有的人则走进了宾馆和出租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种草莓"成为宾馆和出租屋内最受欢迎的游戏。</h3><h3> 正如刚犁完的田里总有一道道明显的沟壑,种过草莓的地方必然留下抹之不去的草莓印。而最受年轻人们欢迎的草莓种植地首推脖颈。我没有研究过人体生理学,也懒得去查阅资料,但我认为脖颈能有幸成为首选,原因大抵如下。</h3><h3> 草莓印最大的价值,想来该是被人当做一种主权的象征,就像老虎通过撒尿来标示自己的领地。既然是宣示主权,当然要种在别人容易看到且不容易被遮挡的地方。这样一来似乎只有肩膀以上的部位符合条件。而倘若把印弄在脸上,对一般人而言几乎与毁容无异,毕竟不是谁都有第二梦那样的颜值(参见电视剧版《风云》),可以让脸上的印迹变成锦上添花的妙笔。想来想去,最合适的地方非脖颈莫属。</h3> <h3> 这种类型的草莓印大多存在于颜值较高的男女身上。据不完全统计,那些面容姣好、衣着时髦的俊男靓女相比其貌不扬的男女,恋爱中劈腿的概率要高出75.8%(数字是我编的),正因如此,高颜值男女的另一半危机感自然很高,以种草莓的方式宣示主权,操作性强,效果显著,何乐而不为呢?</h3><h3> 当然,种草莓并非高颜值人群专有,凡是会呼吸的人都有种草莓的权力和能力。在这个几万人的小社会里,有长得坏坏的,也有长坏了的,有长得好看的,也有长得好难看的。对于后者来说,脖颈上的草莓印更多地被当做一种炫耀的资本,他们甚至会刻意将其展现于人前。印迹就像一行大字,在男的身上,它的意思是:看,我把人睡了!在女的身上,它的意思是:看,我被人睡了!(一般我们都会这么认为,但"把"字和"被"字互换一下也同样成立)</h3><h3> 举个例子,部门同事小B其貌不扬,皮肤黄里透黑,又不修边幅,二十多年来深受异性排斥。有好事者刺激他:你这辈子估计找不上女朋友了。小B愤而与其立下百元赌约:一月之内我要追到XX。俗话说得好,一等二靠三落空,一想二干三成功。抱着这个信念小B向自己的目标发动起猛烈的爱情攻势。赌约期满有人问他:女朋友呢?小B没有说话,只是不无得意地扬起下巴,一枚硕大的草莓印映入众人眼帘……</h3> <h3> 一株藤上不止有一个草莓,一个脖颈上也不一定只有一枚草莓印。总有人喜欢孜孜不倦地"种草莓",所以经常看到有人脖子上旧印未消,又添新印,一印未平,一印又起。我一直好奇为什么他们如此热衷于制造这种似乎并不怎么光彩的印迹,直到我看到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吃瓜群众总爱聊人们的八卦,尤其是有些熟识人的八卦(原话是小市民总爱听人们的丑闻,尤其是有些熟识人的丑闻)。每个草莓印背后都必有一段不得不扒的无聊之事,而这恰恰是普通民众最乐于探究的新鲜事。久而久之,有的人习惯了以种草莓或被种草莓的方式成为别人的话题中心,并享受着这种并不真实的虚荣,故而对这种事乐此不疲。</h3> <h3> 文章最后照理还是要呼吁一声:种草莓作为男女之间(当然男男和女女之间或许也有)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本是无可厚非,但尽量注意不要影响到美观,也千万别把草莓种到不该种的人身上。种印容易,消印不易,且种且珍惜啊!</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