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资助政策早知道——王庄小学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王庄小学督学责任区

<h3>  为提高群众对教育扶贫政策的知晓率,我校再次对教育扶贫政策进行解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所谓两免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即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包括寄宿生和非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农村实施营养餐计划。</h3><h3> 资助对象:有正式学籍,在肥乡区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h3><h3> 资助标准: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500元。</h3><h3> </h3> 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h3>  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要全部纳入资助范围</h3><h3>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h3><h3>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h3><h3> 三、特困供养学生</h3><h3> 四、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h3><h3> 对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予以认定资助。有楼有车的除外。</h3><h3><br></h3> 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h3>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h3><h3>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h3><h3>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h3><h3>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h3><h3>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h3> 工作程序 <h3>  一、提前告知。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h3><h3> 二、个人申请。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及民政部门等有效证件。</h3><h3> 三、学校认定。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h3><h3> 四、结果公示。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在适当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h3><h3> 五、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情况汇总报区教体局复核备案</h3><h3> 六、及时拨付资助资金。</h3> 工作机制 <h3>  学校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h3><h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h3><h3>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