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根据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文件陵纪</h3><h3>[2018]74号《陵水县警示教育“微讲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陵水中学校党总支第二党支部于2019年8月28日在1925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警示教育“微讲堂”活动。会议由第二党支部书记黎顺理同志主持,有三项议程。校党总支全体委员、各个精准扶贫帮扶小组组长出席了会议。</h3> <h3>会议第一项议程:由学校党总支纪检委员王兰州同志宣读县纪委《关于给予祝云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宣读完毕后,第二党支部书记黎顺理同志要求全体支部的党员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h3> <h3>会议第二项内容:由祝云龙同志发表变态发言,它说:我本人诚心诚意接受党组织对我的处分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投入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保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不辜负党组织的期望。</h3> <h3>会议第三项议程:由出席会议的校党总支领导发表讲话。校党总支副书记郑心明:做为共产党员,我们要高标准的要求自己,要服务好学生,服务好群众,要踏踏实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希望祝云龙同志不要有思想负担,在今后更加努力的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h3><h3>校党总支书记张勇:祝云龙同志在接受审查的过程中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勇于承认错误,并能快速有效的处理好“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善后工作,获得贫困户的感谢和赞赏。通过这件事,同志们要提高责任意识和党性修养,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共同把扶贫工作做好!</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