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文/江天</h5><h5>图/杨欣</h5><h5>编辑/李小凤</h5> <h5><span styl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6, 26, 26, 0.301961);">【导读】此前,诸暨警方违法办案、在毫无管辖权的情况下跨省抓捕齐齐哈尔民营建华医院院长梁喜才一案引发关注。2019年8月27日下午,建华医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检察日报社(正义网)、法制日报(法人杂志)、民主与法制(时报)、财新新闻、澎湃新闻、新京报、北京时间、每日经济新闻、界面新闻等数十家媒体共同聚焦该起因资方违约抢夺医院经营权进而警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跨省抓捕医院院长引发的刑事案件。</span></h5> <h5>齐齐哈尔建华医院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康复、预防、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前身是国营建华机械厂职工医院。2016年1月7日建华医院被诸暨创新医疗(002173)收购后,约定由建华医院管理、独立运作。后创新医疗方面意图违约抢夺建华医院的经营管理权,诸暨警方遂先后两次前往齐齐哈尔对建华医院院长梁喜才进行抓捕,并于2019年7月23日将梁喜才从齐齐哈尔连夜带到诸暨市看守所羁押。</h5><h5><br></h5><h5>据建华医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冯瑞芝、副院长徐君懿介绍,纠纷发生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已受理对创新医疗提起的民事诉讼,该案原定于2019年8月27日开庭,巧合的是这一天正好是梁喜才被诸暨警方提请诸暨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最后一天。案件尚未开庭,一方当事人被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地警察抓走这种离奇场景再次上演。此民事纠纷案件也被迫延期审理。但诸暨警方却无视已经启动的民事诉讼程序,粗暴地以刑事手段强势介入经济纠纷,帮助创新医疗争夺建华医院的经营管理权。且自院长梁喜才被诸暨警方带走后,建华医院近四千余名员工没有院长全面主持协调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大批医疗技术骨干成员纷纷提出离职,医院经营每况愈下,损失惨重。</h5><h3><br></h3><h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h5><h3><br></h3><h5>本案中,梁喜才涉嫌罪名的行为发生地及其本人的居住地均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诸暨警方对本案根本无管辖权。在此情况下,诸暨警方不仅千里奔袭将梁喜才带回诸暨羁押,且明确按照创新医疗方面的意思,要求梁喜才交出医院的管理权,否则将在诸暨重判梁喜才。此举严重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强行对无管辖权的案件立案侦查,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h5><h3><br></h3><h5>因此,建华医院此次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广大媒体关注诸暨警方的违法办案行为,希望以法治还梁喜才院长清白、恢复建华医院的正常经营。</h5><h3><br></h3><h5>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强调保护民营企业、保护民营企业家,公安司法机关、政法委纷纷表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9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对办案中发现以刑事手段插手民营经济纠纷的案件,要坚决纠正;对于涉民营企业家的羁押案件,要坚持每案必审,坚决纠正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据悉,浙江省检察院已经部署了该项工作。</h5><h3><br></h3><h5>今天是民营企业家梁喜才被羁押的第37天,希望诸暨方面在中央大政方针背景下,关注民企保护,严肃查处诸暨警方违法越权管辖、跨省抓捕,把中央精神和张军检察长的讲话落到实处,对诸暨警方违法立案行为进行立案监督,不批准逮捕梁喜才,促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保护民企,开展民营企业家遭非法立案、违法羁押等问题清查工作的顺利推进。</h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