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按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要求,县档案馆计划布展“环县荣誉展馆”,以我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荣获地厅级及以上奖励的奖状、奖牌、奖杯、奖章和名人名家给环县的题字题词等为主要内容布展,为做好我乡辖区内布展作品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一、征集范围</b>
在芦湾境内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包括工人、学生、农民、干部、退伍军人退休老干部、退休老教师等)1936年(环县解放)以来获得地厅级及以上奖励的奖状、奖牌、奖杯、奖章和名人名家给芦湾的题字题词等。
<b>二、征集方式</b>
1.移交:征集范围的布展作品,持有者向县档案馆按程序进行移交。
2.捐赠:布展内容主动向县档案馆捐赠,展现个人形象。
3.寄存:属于个人所有的布展作品,所有者不愿意捐赠,有县档案馆提高寄存服务,其所有权不变。
4.有奖征集:对一些珍贵布展作品,所有者不愿移交、捐赠、寄存时,如果愿意通过奖励交回的,进行有奖征集。
5.复制原件:对无法提供原件、个人不愿移交、捐赠、寄存和有奖征集的布展作品,可采用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b>三、征集程序</b>
这次征集范围广、时间跨度大,各村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作品线索。同时要组织人员走访老党员、老领导、老干部、老教师,上门搜索征集范围内的作品线索,与征集对象及时沟通,耐心细致做好动员工作。各村对搜集到的布展作品要及时报乡党政办登记,由党政办衔接县档案馆办理交接手续,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以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形式报送。
联 系 人:魏金霞
联系电话:0934-4696100
报送地址:芦家湾乡人民政府办公楼109室<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