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司法局金波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居关系引起纠纷的案件

邓昌锦

<h3>  8月21日,白沙县司法局金波司法所成功的调解了一起因同居关系引起纠纷的案件,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br></h3><h3> 当事人高某与羊某于1997年开始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育有一子一女,两子女均随羊某共同生活,2014年双方感情破裂,现高某想把户口转出去,羊某不肯给户口本。</h3><h3> 在接到高某的求助后,金波司法所第一时间组织二人及家人面对面进行调解,希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和双方家人的良好沟通,最后在司法所、村委会的不断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高某放弃所有共同财产;孩子生活费每月300元人民币,支付六年,总数21600元,羊某同意将高某户口迁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h3>

同居

高某

调解

司法

白沙县

引起纠纷

司法局

双方

金波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