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深入开展三秦“夏季严整治,降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及“逢五”“逢十”重点交通违法查处集中统一行动等文件通知要求,陕蒙省际执法站采取措施突出重点,持续发力,严查十类重大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不间断的组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查处集中统一行动,始终保持主动进攻态势,做到常态化,形成不间断、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的整治氛围,进一步把“严整治、降事故”专项活动推向深入。</h3> <h3> 7月份以来陕蒙省际执法站共拦截处罚预警车358辆,检查登记七座以上客车1778辆,危化品车663辆,共查处简易程序690起,其中十类重点违法行为69起,一般程序共查处29起,其中饮酒驾驶4起,无证驾驶12起,行政拘留4人。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h3> <h3>案例一:</h3><h3> 7月6日,陕蒙省际执法站依托缉查布控系统拦截一事故逃逸车辆陕K**035路虎牌小车,后联系布控单位横山大队,在陕蒙界收费站将车辆移交给前来接收的横山大队民警。</h3> <h3>案例二:</h3><h3> 驾驶员王某某,男,河南人,2019年7月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h3> <h3> 对王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h3> <h3>案例三:</h3><h3> 2019年7月12日07时10分,高交大队陕蒙中队民警执勤过程中查获驾驶员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h3> <h3> 对李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h3> <h3>案例四:</h3><h3> 2019年7月17日16时30分,高交大队陕蒙中队民警执勤过程中查获驾驶员李某无证驾驶。</h3> <h3> 对李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天。</h3> <h3>案例五:</h3><h3> 2019年7月18日19时30分,民警执勤过程中查获文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h3> <h3> 对文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天。</h3> <h3>案例六:</h3><h3> 2019年7月21日12时50分左右,民警查获驾驶员张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h3> <h3> 对张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天。</h3> <h3>案例七:</h3><h3> 2019年7月26日民警查获驾驶员蔡某(女)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高速。</h3> <h3>案例八:</h3><h3> 2019年7月27日20时40分左右,高交大队陕蒙中队民警开展集中统一行动过程中,检查一重型自卸货车时,查获驾驶员王某某无证驾驶。</h3> <h3>案例九:</h3><h3> 2019年7月31日,民警查获苏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h3> <h3> 对苏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天。</h3> <h3>案例十:</h3><h3> 2019年8月4日上午,高交大队陕蒙中队民警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车号为陕K5S***小型轿车时,驾驶员有酒驾嫌疑,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1㎎/100ml,达到饮酒后驾车。</h3> <h3> 对贺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h3> <h3>案例十一:</h3><h3> 2019年8月5日下午,高交大队陕蒙中队民警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车号为陕K0U***小型轿车时,驾驶员有酒驾嫌疑,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5㎎/100ml,达到饮酒后驾车。</h3> <h3> 对贺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h3> <h3>案例十二:</h3><h3> 2019年8月5日16时40分史某某驾驶陕A0A39*小型轿车因驾驶证吊销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h3> <h3>案例十三:</h3><h3> 2019年8月8日18时10分左右,高交大队陕蒙中队民警开展集中统一行动过程中,查获胡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