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2019年秋季定南县第三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h3> <h3>一、招生计划</h3><h3>400人</h3> <h3>二、招生对象</h3><h3>2013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h3> <h3>三、招生原则</h3><h3>(一)依法入学原则。年满6周岁的定南户籍且符合城区小学招生政策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接收。</h3><h3>(二)公平公开原则。建立和完善一年级新生入学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计划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h3><h3>(三)户籍优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2019年,按户籍划入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的村(居)委会如下: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内各居委会、历市村、和顺村、杨梅村、嶂田村、恩荣村及井坑村、中沙村、良富村、泮贤村、竹园村、油潭村及龙下村。若以上村(居)委会的适龄儿童与户口簿户主不是直系亲属,且迁入时间未满三年的,与父母、其他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购有合法房产类随迁子女同批次招生,不享受城区招生范围户籍儿童的入学待遇。</h3><h3>(四)分批招生原则。按城区招生范围户籍和随迁子女两大类分批招生。其中,随迁子女分有房产类、进城经商或务工类两个批次招生。每批预报名不分先后、不限名额,如该批次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h3> <h3>四、招生程序及办法</h3> <h3><b>第一批次户籍类:户籍为城区街道办所属居委会、历市村、杨梅村和樟田村的适龄儿童。</b></h3><h3>预报名时间:8月14日 上午 8:00—12:00</h3><div> 下午 2:30—5:00</div><div>所需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div><h3> ②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登记表 招生公示:8月14日下午6点。</h3> <h3><b>第二批为城区购有房产随迁子女类: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县城购有合法有效房产、</b><b>租住廉(公)租房或拥有县城城区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适龄儿童。</b><br></h3><h3> 预报名时间:8月17日 上午8:00—12:00</h3><h3> 下午2:30—5:00</h3><h3>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h3><h3> ②提供以下三种房产证明材料之一: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县城购有房产的,提供合法有效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或购房付款发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廉(公)租房的,提供定南县廉(公)租住房租赁正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县城城区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提供《搬迁安置协议书》《一本通》的原件及复印件。</h3><h3> ③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登记表。</h3> <h3><b>第三批(城区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b>。</h3><h3> 预报名时间:8月19日 下午2:30—5:00</h3><h3>招生公示: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以下材料之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学生本人居住证、单位用工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③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登记表。</h3><h3> 招生公示:8月19日下午6:00前,预报名人数未达到剩余学位数的学校,公示招生名单、剩余学位和监督电话;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的学校公告参加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名单、随机录取时间及有关事项。</h3><h3> 电脑随机派位:要电脑随机录取的学校,邀请相关部门、家长代表于8月20日上午9:00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当场宣读录取名单并张贴公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于当天下午5:00前选择有剩余学位的小学预报名,接收学校当天下午6:00前公示招生名单。</h3> <h3> 定南县第三小学</h3><h3> 2019.8.8</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