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第七小学2019年秋季学区内关于8月5日—6日开展第二次“就读资料”验审工作的通知

欢颜

<h3>亲爱的各位家长朋友:</h3><h3> 你们好!</h3><h3> 上饶县第七小学2019年秋季学区适龄儿童入学验审工作又将开始,8月5日至6日将进行秋季学期入学第二次“就读资料"验审工作(一年级新生,二至六年级插班生)。请符合七小学区就读条件的家长按文件要求携带学区就读验审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就七小办理审核、登记手续。符合七小学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家长请仔细阅读验审通告,希望我们的通告能给您带来帮助。<br></h3><h1><font color="#ed2308">(特此申明:4月20--21日验审过资料的家长、孩子本次不用再来)</font></h1> 一、七小学区范围 <h3>  根据《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2020学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入学管理的实施意见》及《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8月5日—6日开展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就读资料”验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8〕28号),上饶县第七小学学区范围如下:</h3><h3>  旭日大道以东,凤凰大道以南,槠溪路以西,惟义路以北的区域;武夷山大道以东,惟义路以南,滨江路以北的区域。</h3> 二、入学时限 <h3>  属县七小学区范围的一年级新生和二至六年级插班生,其中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是指: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严禁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足龄入学的县教体局一律不予建学籍;对规避本县入学年龄时限,到县外建学籍的不足龄学生,小学毕业前学籍一律不允许转回本县。</h3> 三、入学资格验审时间 <h3><font color="#010101"><p style="text-align: center;">2019年8月5日——6日</h3></font></h3><p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010101">(农历七月初五、初六)</font></h3><p style="text-align: left;"><font color="#010101"> 上午: 7:50---11:20</font></h3><p style="text-align: left;"><font color="#010101"> 下午: 2:10---5:10</font></h3> 四、入学资格验审地点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信芳学校教学大楼一楼</h1> 五、入学条件 <h3><font color="#010101">  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下八种类型的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上饶县第七小学提交就读验审资料。验审材料除县政府文件有特别规定之外,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font></h3><h3> </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第一类:有户籍有房产</font></h1><h3>(在学区学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学位)</h3><h3>1.就读小学一年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及学生本人户籍均登记在旭日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h3><h3> 其中,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但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地址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学。</h3><h3> 提交资料:</h3><h3>①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已抵押,提供不了原件但能提供复印件外加契税证原件亦可,下同);</h3><h3>②户口簿及房产证复印件各一份。 </h3><h3>③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span style="color: rgb(1, 1, 1);"></span></h3><h3> 2.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至少一方)户籍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同一户口簿并共同居住,且父母与祖辈属城区共有同一房产的,按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入学。</h3><h3>提交资料:</h3><h3>①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h3><h3>②户口簿及房产证复印件各一份;</h3><h3><font color="#010101">③由房产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明。</font></h3><h3>④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第二类:有户籍无房产 </font></h1><h3> 拟就读一年级,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并登记在旭日街道,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h3><h3>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及房产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并共同居住,按其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入学。</h3><h3>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属单独挂靠城区亲朋好友的,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已办理入户登记。</h3><h3>提交资料:</h3><h3>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h3><h3>②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br></h3><h3>③城区居住地有效证明(寄居亲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户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房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书)。</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第三类:有房产无户籍</font></h1><p style="text-align: left;">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商品房、自建房、廉租房等房产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有房产证、廉租房登记证等且入住已达到6个月以上,但户籍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h3><h3>提供资料:</h3><h3>①户口簿及房产证、廉住房登记证原件;</h3><h3>②户口簿及房产证、廉住房登记证复印件一份;</h3><h3>③已入住6个月以上相关证明,需提供缴纳6个月以上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物业费等有效凭证中的至少两项。</h3><h3>④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h3>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属自建房,房屋建好已达两年以上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h3><h3>提供资料:</h3><h3>①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准建证或出具的建房审批材料;</h3><h3>②已入住6个月以上相关证明,需提供缴纳6个月以上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物业费等有效凭证中的至少两项。</h3><h3>③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h3>3.属2015年3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有正规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且在原县房管局备案的,因各种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可按当年县政府相关文件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有关规定入学。</h3><h3>提供资料:</h3><h3>①正规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原县房管局备案证明相关佐证材料;</h3><h3>②已入住6个月以上相关证明,需提供缴纳6个月以上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物业费等有效凭证中的至少两项。</h3><h3>③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h3>4.属政府审批的拆迁户子女,可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也可在原住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h3><h3>提交资料:</h3><h3>①持有拆迁部门(指相关镇、乡、街道拆迁办公室)加盖行政印章的拆迁户身份证明、拆迁协议、拆迁补助付款凭证;</h3><h3>②城区现居住地租房协议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h3><h3>③暂住在城区亲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户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h3><h3></h3><h3>④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第四类:随迁子女</font></h1><p style="text-align: left;">1.2018年7月31日以前至今在我县城区务工一年以上,且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并办理了居住证、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非上饶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因上饶经济开发区教育由上饶县代管,故经开区户籍不纳入此类别,下同)</h3><h3>提供资料:</h3><h3>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来我县务工的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h3><h3>②2018年7月以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票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h3><h3>③城区固定住所有效证明材料(属租赁房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寄居亲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户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书);</h3><h3>④学生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h3><h3>⑤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h3>2.2018年7月31日以前至今在我县城区经商一年以上,并持有县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有效证照及提供的年报证明,且该店铺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并办理了居住证、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非上饶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h3><h3>提供资料:</h3><h3>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来我县经商人员的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及正常营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h3><h3>②城区固定住所有效证明材料(属租赁房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寄居亲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户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书);</h3><h3>③学生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h3><h3>④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h3> 3.办理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非上饶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h3><h3>提交资料:</h3><h3>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来我县长期居住的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等;</h3><h3>②城区固定住所有效证明材料(属租赁房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寄居亲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户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书);</h3><h3>③学生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h3><h3>④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第五类:现役军人子女</font></h1><h3>就读对象为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h3><h3> 提交资料:</h3><h3>①父(母)现役军人证件;</h3><h3>②父(母)本人及子女户籍和身份证明;</h3><h3>③父母结婚证明及子女出生证;</h3><h3>④父(母)所在部队出具加盖公章的军人身份证明。</h3><h3></h3><h3>⑤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h3> </h3><h3> </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第七类: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子女</font></h1><h3> 就读对象为非旭日街道户籍的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子女。学区学校以父母实际居住地划定。就读条件相关佐证材料由县教体局和县委编办负责联合审核。</h3><h3>提交资料:</h3><h3>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籍身份证明、居住证明;</h3><h3>②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并加盖行政印章);</h3><h3>③县委编办出具的父母属于在编人员证明材料。</h3><h3>④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二至六年级学生不需要)</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第八类:华侨、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外籍人士子女</font></h1><p style="text-align: left;">提交资料:</h3><p style="text-align: left;"> 华侨、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持侨办、台办出具的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出生证等。外籍人士子女,持护照、《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出生证、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原件)。</h3> 六、入学验审程序 <h3>1.家长到咨询处领表填写信息。</h3><h3>2.家长到相应教室提交入学资格验审材料。</h3><h3>(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归还原件,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h3><h3>3.一年级(二至六年级不需要)参加入学资料验审的家长领孩子排队进行交流面谈,并把填好的预报名表交回原报名处组长,供学校存档备查。</h3><h1><font color="#ed2308">特别申明:</font></h1><h3> 鉴于学区就读验审资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对4月20--21日验审时相关资料未准备充分的家长,可在(8月5日--6日)此时间段提供全部验审资料到七小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同时,申请转入城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学生,亦在此时间段内携带验审材料到七小办理审核、登记手续。</h3><h1><font color="#ed2308">(县一小学区内的插班学生统一调剂由县七小接收)</font></h1><h3>4.经验审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及时发放《城区学校预入学通知书》。(以上两次验审,均由县教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学校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h3><h3>5. 2019年8月30日,家长凭《城区学校预入学通知书》携子女到七小报名注册。(温馨提示:2--6年级插班生报名时请带上暑假作业)</h3> 七、入学验审注意事项 <h3>1.所有参加资料验审(1--6年级)学生需按入学条件要求带齐与就读类型相符的资料及一张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年级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br></h3><h3>2.请各位家长按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验审登记。<br></h3><h3>3.验审时保持好校园卫生,请勿在校园内吸烟或随意丢垃圾,希望大家都能为创卫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力量。</h3><h3>4.符合城区就读条件中途转学的学生,须至少提前2个月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学有关事宜,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审核就读条件,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城区、城郊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br></h3> 八、其它 <h3>  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县七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h3><p style="text-align: right;">上饶县第七小学</h3><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9年8月1日</h3>

原件

复印件

房产证

验审

级新生

就读

入学

城区

二至

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