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书院:历史与文化交汇的地方

扶风马

<h3>&nbsp; &nbsp; &nbsp; 清道光十三年(1833),嵊县长乐乡石下阳(现名石阳村)监生邢启强之遗孀钱蕴秀,继夫遗志,捐田100亩,计3000余金,于阳山之下 创建阳山书院,道光十五年冬建成。</h3> &nbsp; &nbsp; &nbsp;监生是国子监监生员的简称,明清两代取得入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称国子监生员,其中依靠父、祖官位入监的称荫监,由皇帝特许入监的称恩监,因捐纳财物入监的称捐监,监生可参加乡试。国子监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照规定必须贡生或荫生才有资格入监读书。监生也可以用钱捐到的,称例监,亦称捐监。 <h3>邢启强(1774-1832),字瑞芳,长乐镇石阳村人。清嘉庆时监生。为人豁达,善持家财,对乡里子弟家贫缀学深表同情,欲为太平长乐二乡建一义塾。清道光十二年,因一病不起。弥留之际,嘱妻钱蕴秀(1772-1860):吾子匡国,方四岁。壮不闻其父言,他日身以此励之,知父平日事也。</h3> 钱蕴秀不忘夫志,出半家资创建义塾,是为阳山书院。 书院石阶 捐田100亩,其中30亩是其女尚妹所舍,为院师膳食和工薪之用。又捐田20亩,作为书院修葺费用。 书院分三进,计50余间。中为讲堂,后为楼,前为门阑,左右厢有堂,四周有围墙,院中器具齐备。规模之大为嵊西之首。 <h3>咸丰十一年(1861),书院之半曾毁于兵燹,历十余年才修葺一新。</h3>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经石砩村郭庆嵩等提议,嵊县知县徐元授报府后,拨安国寺田100余亩归阳山书院。 清光绪三十年(1904),阳山书院改为阳山学堂。是年,钱光昌妻张氏捐田10亩,刘世藩妻邢氏捐田10亩。后学堂停办。 民国2年(1913)创办阳山高等小学校,是嵊县三所区立高小之一。至民国十年停办。 南山水库建造时,书院为库底黄沙潭移民所居。 现存院舍部分保存完好,多数已面目全非,甚至倒塌了。 院舍的倒塌不足惧。 倒塌的是(此处省略一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