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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刘明华)近日,呈贡区人社局接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社保经办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明确了工作重点。不断强化了社保基金的依法监督,严格管控。采取日常巡查和利用网络软件大数据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大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社保3家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付费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基金管控的各种风险。
呈贡区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数4个,医疗保险局与人社局已分离,成立了单独的职能机构。现呈贡区人社局下属社保经办机构只有3个,分别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就业服务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各家都建立了基金账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账户,定期与区财政基金专用账户进行核对账目,确保区域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依法监督管控。每月各账户应对账户等于实对账户,对账相符数与应对账户数和实对账户数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呈贡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抓好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
一是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把社保基金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形成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业务部门具体抓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监管职责。
二是强化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内部监管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保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重点环节和岗位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财务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资金收支审批的岗位人员与具体业务办理的岗位及相关业务人员要相容,职务按规定要分离,严禁超越职权范围和越位越权及滥用权力的行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要规范,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对账。
三是健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监督机制,对社保经办机构的基金征缴和付费支出流程及财务结算实行日常巡查;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及时沟通信息,充分使用好云南省民生资金平台的监督功能;督促金融服务机构遇到大额提取基金业务时,要及时通知人社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是加强对各经办机构社保基金的内控制度及基金的流程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首先,各经办机构社保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两条线,统一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在支出方面按照本月需要支付退休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基金的支出总额,向区财政申请拨入专户存款,统一支付。
五是在管理上做到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所形成的会计原始凭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资料等是真实的,账账相符、账表相平;出纳、会计做到及时对账。各类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对账户的收入户存款、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做到日清月结,月末结余相互稳合。
六是资金的收入和付费的审核上严格把关。内控制度责任明确,岗位之间严格分离设岗,内部协调有效配合,财政、银行相互监督,审核审批手续严格完备,程序合法。区社保局在基金的核算支付上是合法的、安全的,没有出现挤占、挪用、诈骗、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控工作就落到了实处,确保呈贡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有效防控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管控,高效保障基金服务管理的正常运行。
自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以来,结合贪污社会保险基金属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严重情节,从重处罚。社保基金监督是一项常态化的管理工作,关系到民生保障的根本利益,呈贡区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多次与其它县区展开工作经验交流,现呈贡区社保基金的使用处于安全高效服务参保主体的良好局面。
<br></h3><h3></h3><h3></h3><h3></h3><h3></h3><h3></h3><h3></h3> <h3>养老钱和救命钱都在这里面</h3> <h3>社保基金人人关注</h3> <h3>2019.7.30日云南经济日报《今日关注》刊载</h3> <h3>本报讯:刘明华</h3> <h3>纸质报纸</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