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家长的希望,教育培养好孩子是所有家长的最高愿望,特别是竞争激烈的现在,拼的就是孩子的教育。但孩子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合力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起最最重要作用的是学校教育,学校教育中最最重要的又是教师的教育作用。但是,现实中,很多家长却缺乏这种本质认识,具体表现就是不能很好的处理好家长和老师之间的矛盾关系。家长和老师之间的矛盾产生有很多方面,其中因为安全管理造成矛盾的较多。这些矛盾有的可能是和学校或老师有关系的,但有些矛盾纯粹是由于家长认识错误、处理错误而造成的。荀子说“国将兴,必将贵师而重傅”。意思是国家想要振兴,必须尊敬老师,重视师傅。想孩子学习好,家长更应该尊师重教。产生矛盾,家长不尊重教师,教师地位每况愈下,如果是“学生牛、家长横、老师怂”,你说你的孩子能学习好吗?本人结合多年来处理这些矛盾的实践,现推出几个具体案列来进行说明。希冀能给广大家长带来启发和警醒,遇到类似事情能处理好师生矛盾。</h3> <h3>案例一:四年级某班女孩婷婷属于走读生,每天中午回家吃饭。一天中午放学,下着小雨,婷婷的家长没有来接婷婷。婷婷没有雨伞,自己回家,在学校院内中间大道上突然跌倒,学生发现后马上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来后,发现婷婷根本无法站起来,立马安排送婷婷去医院并联系家长。到医院后,经过检查发现婷婷大腿骨因意外摔倒造成骨折,需住院治疗。这时婷婷爸爸责问班主任“为什么孩子会在学校摔倒”并要求“学校和老师要负责”。班主任解释了婷婷自己摔倒造成伤害的原因,但家长丝毫不理会班主任解释,和老师大吵,甚至出言不逊。第二天找到学校,要求学校承担责任。我负责接待后,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家长听了解释后还是蛮不讲理,坚持认为“孩子在学校受伤就应该学校和老师负责”。我严词拒绝。家长于是把婷婷80多岁的生病的奶奶用电动车拖到学校门卫室静坐,企图给学校施压而让学校负责医疗费。学校果断报警,后辖区派出所出警,并以家长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要予以行政拘留。家长自知无理,认错后自行处理婷婷治疗事宜。</h3> <h3>该案例比较普遍,就是孩子在学校因为自身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后,家长总认为“只要是在学校发生的伤害就应该由学校或老师负责”。但是,作为学校,是群聚公共处所,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发生意外伤害后,是要区分伤害原因来确定责任的,处理这些意外伤害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江苏省中小学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下文均称作《条例》)。该案列中,婷婷的伤害是自己行走过程中自己意外摔倒意外造成伤害,和第三人无关,特别是行走的校园道路平整无坑洼,没有安全隐患,所以学校没有责任。伤害发生后,老师及时送其就医并及时联系家长已经尽到责任,也没有责任。而家长认识不足,一味要求学校和老师承担责任是错误的。如果因此胡乱瞎闹扰乱教学秩序弄僵了与老师关系不利于孩子教育事小,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就更后悔不及了。</h3> <h3>与这篇案列类似的事例很多,比如:课间学生自己活动自己造成譬如牙磕掉、头碰破、骨折等意外伤害。《条例》明确规定“学生在校因为自身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如果不是学校安全隐患或管理造成的,老师及时尽到送医、联系家长等责任后,学校和老师是不承担责任的”。希望对广大家长能有所启发和帮助,以利于处理好类似事情!</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