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提醒:防范虚拟货币投资诈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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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  自脸书公司(Facebook)正式宣布发行加密货币天秤币(Libra)以来,虚拟货币持续成为金融监管部门和业界关注的热点之一。同时,Libra的消息带动比特币价格飙升至年内最高点。部分虚拟货币的发行者和交易者依托互联网大搞狂热炒作;更有部分不法分子通过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h5><h5><font color="#ed2308"> 因此,面对“躁动”的币圈,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提醒您,保持清晰地头脑,切勿盲目跟风,应警惕犯罪分子偷换概念实施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概念。</font></h5><h3></h3> <h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h5><h3></h3><h5> 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周学东于7月12日在发布会上直言:“在我们国家,我们的法定货币就是人民币,<font color="#ed2308">只有人民币具有法偿性,其他的虚拟货币并不具有法偿性</font>。也就是说,不管是谁发行的虚拟货币,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font color="#010101">不具有法偿性。</font>”</h5> <h5>  自比特币、区块链等概念兴起以来,利用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等概念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例亦层出不穷。</h5><h3></h3> 普银币 <h5>  “普银币”,是一种以百亿藏茶作为抵押的虚拟货币,投资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银币都有对等实物藏茶作为抵押。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聚币网(虚拟交易平台)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公司为吸引更多投资人,在发布会上承诺将投资人持有的普银币通过两次拆分(一拆十),使投资人持有的普银币扩大100倍,并宣称补充100亿元的藏茶作为支撑。而实际上,只有少量的库存藏茶。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导致投资人手中普银币毫无价值,损失惨重。公开报道显示,受害者超3000人,涉案金额约3.07亿元,单个受害人最高损失约300万元。</h5> 大唐币 <h5>  犯罪嫌疑人打着时下在互联网爆红的“区块链”概念,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为吸引人投资大唐币,该团伙自行操纵大唐币每日升值幅度,并且设置“持币生息奖”吸纳会员。从2018年3月28日上线至4月15日,短短18天,他们发展了1.3万余会员,吸引了8600余万元资金。</h5> <h5>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表明,“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h5> <h5>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中明确指出,不法分子以“ICO”、“IFO”、“IEO”、“IM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严重侵害公众合法权益。</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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