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第一实验小学党支部组织观看“灯塔大课堂”第一课,献礼建党98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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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今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翻开中国共产党98年的历史画卷,是风雨兼程的98年,是波澜壮阔的98年,是自强奋进的98年,是积极进取、不断自我完善并逐步走向成熟的98年。</h3> <h3>  为庆祝建党98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省、市、县委组织部统一要求,7月1日上午9:40,平原县第一实验小学党支部精心组织全体党员在党员活动室收看了“灯塔大课堂”第一课。此次观课学习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张怀梅同志主持,全体党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h3> <h3>  “灯塔大课堂”第一课由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张红军主讲,着重讲解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从起草到发布的过程,及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方法、程序和基本要求、基本遵循。通过听讲,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了《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吸取实践创新成果,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每个党员,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等。</h3> <h3>  课中,全体党员认真观看“灯塔大课堂”第一课的视频直播,仔细聆听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同志的专题讲解,细致做好观课笔记,用心领会观课内容。</h3> <h3> 观课后,张怀梅组织全体党员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开展交流研讨,大家积极参与,踊跃发言。之后,张怀梅对全体党员提出了进一步的落实要求,她号召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灯塔大课堂”的互动交流,认真完成课堂作业、知识测试,努力提升学习实效。</h3> <h3>  会后,党员们纷纷表示要以开展“灯塔大课堂第一课”观课学习活动为契机,以“灯塔”为学习平台,学好、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要求,坚定党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学习落实到自己的教学岗位上,立足岗位、积极进取,无私奉献,争当新时代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