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9年钦州市子材小学一年级招生就要开始了,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好更高效的报名服务,使我校2019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今年的招生报名工作给大家作以下告知:</h3> <h3> 一、根据《2019年钦州市钦北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5日、6日、7日共三天。只要家长们在这三天内,按照报名的要求,提交齐全报名所需的材料即可报上名。录取的原则顺序是按照常住人口到非常住人口的第一、第二、第三类进行依次录取,而不是按照排队报名的先后顺序录取。(详见“入学审批办法”)</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二、时间及地点:7月5日-7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设在学校舞台。</span></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三、为了能使本次报名做到有秩序,学校于7月2日、3日、4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在学校前门门卫室发放报名号。请家长们选择适合自己的时间到学校领取报名号,报名时并按照报名号上的组别、顺序号及报名日期到相应的组排队报名,避免出现拥挤的现象,耽误您的宝贵时间。</span></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四、各组接受报名序号安排日期 </span></h3><h3>上午 接受报名号数 下午接受报名号数</h3><h3>7月5日 每组的1—25 每组的26—50</h3><h3>7月6日 每组的51—75 每组的76—100</h3><h3>7月7日 每组的101—125 每组的126……</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五、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7-2188282</span></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六、学区范围图</span></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七、钦州市子材小学学区主要街道及小区名称</span></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八、招生政策图解</span></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九、报名要求</span></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 </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招生范围及对象</span></h3><h3> 2019年钦北区城区小学服务区域范围为钦州市区内钦北区行政管辖的区域。招生对象:至2019年8月31日止年龄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钦州市区内钦北区行政管辖区域常住户口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及进城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h3><h3> 不属于招生范围及对象的,非因国家政策需要特殊关爱及优待的人员子女,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h3><h3> (一)钦北区辖区城区常住人口的子女包括:</h3><h3> 1.钦北区城区各小学学区范围内常住人口的子女;</h3><h3> 2.出生申报入户与所入户的亲属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亲属一方构成法定监护关系(包括指定监护关系、选定监护关系等,下同)的适龄儿童。</h3><h3>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及进城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包括:</h3><h3> 1.进城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h3><h3> 2.由市区外调入市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和其它所有制大型企业管理型、技术型人员随迁子女;</h3><h3> 3.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 </h3><h3> 4.进钦州市区工商企业、服务机构务工的人员随迁子女;</h3><h3> 5.与进城人员构成法定监护关系的其他适龄儿童。</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报名安排和报名必须提交的材料</span></h3><h3> 报名工作由各小学负责,时间为2019年7月5日-7日,共3天。报名时所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当场验证后退还。</h3><h3> (一)钦北区城区各小学学区范围内常住人口的子女</h3><h3>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二证”——户口材料、住所证明。</h3><h3>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和适龄儿童户口两本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中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登记页复印件(1份);监护人非父母的,须提供监护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户籍所在地法院、公安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1份)。</h3><h3> 2.住所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购房交款发票原件(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及复印件(1份)。</h3><h3>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及进城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非常住人口户主的子女)</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 第一类:学区内有房产并入住,持有房产证,户口没有迁入的。</span><br></h3><h3>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三证”—— 户口材料、住所证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钦南区、钦北区户口人员除外)。</h3><h3>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和适龄儿童户口两本户口簿),户口簿中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登记页复印件(1份);监护人非父母的,须提供监护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户籍所在地法院、公安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1份)。</h3><h3> 2.住所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h3><h3> 3.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钦南区、钦北区户口人员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h3><h3> </h3><h3> 第二类:学区内购有房产并入住,没持有房产证,有购房完整手续的(含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发票和银行贷款合同及票据),户口没有迁入的。</h3><h3>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三证”——户口簿、住所证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钦南区、钦北区户口人员除外)。</h3><h3>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和适龄儿童户口两本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中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登记页复印件(1份);监护人非父母的,须提供监护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户籍所在地法院、公安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1份)。</h3><h3> 2.住所证明。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发票和购房银行贷款合同及票据原件(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及复印件(1份)。</h3><h3> 3.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钦南区、钦北区户口人员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 </h3><h3> </h3><h3> 第三类:租住房进城人员随迁子女的。</h3><h3>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四证”——户口簿、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钦南区、钦北区户口人员除外)、住所证明、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h3><h3>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和适龄儿童户口两本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中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登记页复印件(1份);监护人非父母的,须提供监护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户籍所在地法院、公安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1份)。</h3><h3> 2.住所证明</h3><h3> (1)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或房产权属凭证(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发票和银行贷款合同及票据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原件和复印件(1份);</h3><h3> (2)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起止各1张)原件及复印件(1份)。</h3><h3> 3.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钦南区、钦北区户口人员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h3><h3> 4.务工证明</h3><h3>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由市区外调入(或考录)市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国有、非国有大型企业以及招商引资企业工作的管理型、技术型人员,提交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调动报到证(或考录通知)原件和复印件(1份)。</h3><h3>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进钦州市区经商办企业人员,提交营业执照、税务证明(2项材料中其中一项)原件及复印件(1份)。</h3><h3> (3)适龄儿童父母属进城劳动务工人员的,提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城劳动务工证明(由劳动部门或务工单位出具),连续务工1年以上证明(由劳动部门认可且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h3><h3> </h3><h3> 其他需增加提交材料的情形</h3><h3>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登记为市区常住人口,住房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的,必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产权房的证明(1份)。</h3><h3> </h3><h3> (三)现役军人子女和社会福利院国家抚养的儿童、高层次人才子女。</h3><h3> 现役军人子女按政策可以特殊办理入学;民政局社会福利院国家抚养的儿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按自治区、市、区有关规定办理入学。</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报名注意事项</span></h3><h3> (一)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学校</h3><h3>每位适龄儿童根据自己所属招生对象类别,只能就近选择一所小学报名,如果发现在两所及两所以上小学(含钦南区、钦北区城区小学)报名的,视为其住址无法确定,作调配生安排处理。</h3><h3> (二)不得重复报读一年级</h3><h3> 已经入学的适龄儿童,不得重复报读一年级(不得留级),重复报读一年级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原学校,按正常升入二年级就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负责。</h3><h3> (三)一次性提交报名材料</h3><h3>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交。如果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法确认时,此材料视为无效材料,作调配生安排处理。</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入学与审批</span></h3><h3> 2019年钦北区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审批工作,由钦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审核,钦北区人民政府审批。</h3><h3> (一)入学原则</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规定,遵循辖区常住户口户主适龄子女优先安排,非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安排和相邻学区调配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就读。</span></h3><h3> (二)入学审批办法</h3><h3> 1.优先确保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常住人口户主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按自治区、市和区有关规定办理。</h3><h3> 2.根据各小学学位情况,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及进城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非常住人口户主的子女)。非常住人口子女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顺序依次审批。当某小学安排到某一类学位不足时,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安排到邻近有空学位的小学,城区小学学位已满时,不再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h3><h3> 3.公布新生名单。审批后的新生名单由各小学于7月31日张贴公布。</h3> <h3> 如有不明白之处,可到学校前门阅读招生宣传板报,或者拨打招生咨询电话了解。</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下面,带领大家走进钦州市子材小学,了解这所全国唯一以民族英雄冯子材的名字命名的学校。</span></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 子</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材小学成立于2010</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年9月,是隶</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属于钦北区教育局管辖的一所城区公办小学。建校9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和谐校园先进集体”等九十多项荣誉。教育教学质量一直名列钦北区、钦州市前列,连续多次荣获钦州市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span><br></h3> <h3> 一、美丽校园</h3> <h3> 学校子材园</h3> <h3> 学校“开心农场”</h3> <h3> 学校雅墨池</h3> <h3> 二、一流的设施设备</h3> <h3> 学校阅览室</h3> <h3> 学校实验仪器室</h3> <h3> 学校音乐教室</h3> <h3> 学校美术教室</h3> <h3> 学校计算机教室</h3> <h3> 学校实验室</h3> <h3> 学校体育室</h3> <h3> 设备先进的录播教室</h3> <h3> 古韵飘香的粤剧教室</h3> <h3> 三、多彩校园</h3> <h3> 庄严的升国旗仪式</h3> <h3> “合作课堂”教改模式,学生积极参与课堂。</h3> <h3> 美德银行,立德树人。</h3> <h3> 一年级新生开笔礼仪式,古为今用。</h3> <h3> 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新时代的好学生。</h3> <h3> “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教育活动</h3> <h3> 我校学生主演大型少儿粤剧《冯子材·南关魂》</h3> <h3> 我校学生合唱团到南宁参加自治区演出并获得好成绩</h3> <h3> “做花灯·赏诗词”活动</h3> <h3> 学生参加各级科技比赛并获奖</h3> <h3> 学校篮球队、足球队多次在市、区比赛中获奖。</h3> <h3> 放飞梦想</h3> <h3> 诵读经典,人人参与。</h3> <h3> 欢迎报读钦州市子材小学!</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