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子石小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简章

弹子石小学

<h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南岸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南教发〔2019〕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h3> 一、招生范围 <h3>  1、本部校区:弹子石正街163号以后、弹子石新街1—32号、石桥一村、石桥二村、七星里、裕华村、凉水井、丽景江山、祥和人家、文韵江南、阳光绿洲、长嘉汇。&nbsp;&nbsp;&nbsp;</h3> <h3>  2、 CBD校区:盘龙花园、康田腾龙湾、金港尚城、香雨蓝苑、泽京微V、盛景龙庭。</h3> <h3>  3、中海校区(中海学校小学部):国际社区。</h3> 二、依法入学 <h3>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h3> 三、对口入学 <h3>  小学入学满足“户籍、居住地和房屋产权相一致”的“三对口”原则,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且均属于划片对口学校招生范围。</h3> 四、提交资料 <h3>  由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br></h3> <h3>  1、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姓名住址页,人口增减记载页,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常住人口登记页共5页,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需准备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h3> <h3>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产证或抵押合同,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包括甲乙方姓名页、地址页和日期页,双面复印)。</h3> <h3>  3、适龄儿童如因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h3> <h3>  备注:无房证明的提供有两种方式,二者选其一即可。</h3> <h3>  ①纸质证明材料。由南岸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h3> <h3>  ②电子证明材料。利用“重庆市政府”APP,点击“渝快办”,在“户政服务”中查找“不动产”板块,点击“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实名认证后查询;或关注“重庆市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再点击“查询我的不动产” 实名认证后查询。</h3> <h3>  特别说明,家长选择用电子证明材料提供无房证明的,均需要到校展示查询的操作过程。</h3> <h3>  4、孩子父母(法定监护人)需确保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h3> 五、招生时间、地点 六、招生的其它问题 <h3>  1、学校没有和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挂钩入学;</h3><h3> 2、因学籍管理已实行全国联网统一管理,已上过一年级的孩子不得再次报名就读一年级;</h3><h3> 3、请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家长于7月5日凭身份证到校(报名处)领取录取通知书;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学校将电话通知孩子监护人。 </h3><h3> 4、报名当天,家长勿需过早提前排队取号,凡符合我校入读条件的儿童均能入学。</h3> <h3>七、招生未尽事宜,请按本通知时间和地点前来咨询。</h3> 相约百年弹小 乐享幸福教育

监护人

适龄儿童

入学

法定

招生

原件

证明

复印件

无房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