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br>为切实维护兵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9年应征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br>一、征集对象和范围<br>征集对象为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以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其中,应征的女青年,应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br>二、征集年龄<br>(一)男兵<br>1.初中:18至20周岁(2001年12月31日―1999年1月1日出生);<br>2.高中(含普通高中、中专、职高、高校新生、高校在校生):17至22周岁(2002年12月31日-1997年1月1日出生)<br>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17至24周岁(2002年12月31日-1995年1月1日出生)。<br>(二)女兵<br>17至22周岁(2002年12月31日―1997年1年1日出生)。<br>三、应征报名方式及时间<br>适龄青年,应在7月31日前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确认。8月中旬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定兵。9月10日起运新兵。<br>四、优抚安置政策<br>(一)部队待遇。参军入伍后,每月除享受基本的衣食住行外,义务服兵役期间(2年)津贴每月1000元,晋级士官下士至上士工资每月6000-8000元。<br>(二)优抚金标准。从我市入伍的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政府每年发放优待金,义务兵家庭每年30000元,到西藏、新疆服役的义务兵每年45000元。退伍后可领取自主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计算,每人每年4500元。 <br>(三)退役安置政策。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以下优抚安置政策及优惠待遇。<br>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市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br>2.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是烈士子女的义务兵,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作。<br>3.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的同岗(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br>五、大学生优抚政策。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以上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br>1.保留入学资格<br>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在校生,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尤其是今年的高中毕业的应征青年必须报考高等院校,只要被录取就符合大学生的优抚政策。)<br>2.学费资助<br>资助标准及办法: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国家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给予一次性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程序: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br>3.专项奖励<br>从2018年起,在落实《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晋发[2016]25号)的基础上,对在山西省参加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按4000元标准发放,专科在校生和毕业生按2000元标准发放。当年被高等学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视为高校在校生。<br>4.大学生成长成才<br>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优先选拔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大学生入伍后,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入学、选拔士官优先。具体政策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br>咨询电话:0349-6865622(市武装部) 我市征兵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朔州市征兵办”<br>怀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