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尊敬的各位业主及活动参与者:</h3><h3>大家好!</h3><h3>《山水林涧》是我们纳凉避暑的家园,是我们着力打造的第二故乡。为大家营造一个环境整洁,宜居养生的生活氛围,历届业委会一直在不懈努力。</h3><h3>避署生活时常显得单调乏味,怎样才能让大家在《山水林涧》住着舒适,玩得尽兴,邻里间既和睳相处又互帮互助。怎样才能帮大家把避暑的闲瑕时光安排得井然有序,充满活力,让欢乐与享受时常陪伴在大家身边是业委会一直要解析的一道应用题。</h3><h3>一切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开展的活动越频繁,内容越丰富,在活动中发生意外的概率就越大。</h3><h3>近段时间网上传播的一些有关连带责任的不实报道,在刺激了不少人的神筋的同时也给了我们一些启发。总之,为防患于未然,杜绝意外事故给大家带来无缘无故的伤害和不必要的烦脑及精神负担。业委会就开展公益活动若遇发生意外,责任该谁负的问题,特作如下约定:</h3><h3>一.公益活动的组成形式</h3><h3>小区业委会为充实和丰富大家的避署生活,主动策划运作一些符合国家法律、利于小区双文明建设,利于提升小区品质,增进邻里间友好互动的公益性活动是业委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h3><h3>二.公益性活动内容</h3><h3>含小区业委会出面组织的集会、聚歺、节目排练、文艺表演、互动娱乐活动、义务劳动等其他公益性活动。</h3><h3>三.参与上述公益活动的责任人</h3><h3>小区业主及其他自愿参加活动的人员。</h3><h3>四.参与活动的原则</h3><h3>凡参与小区业委会牵头组织的非赢利性公益活动的所有人员,一律本着自愿参与,甘愿接受本公开信约定的责任条款内容的原则参与其活动。同时,活动参与者已默认并确定自己的身体状况、心理素质、行为能力,对所参与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有完全可以承受的能力和自控约束的能力。并承诺一旦发生意外均与他人无关,同时当事人之外的任何人也无权向他人以及活动组织者提出任何的赔偿要求。</h3><h3>五.责任界定</h3><h3>既然是自愿参与且自己已完全确定自己所参与的活动不会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其他方面构成任何伤害。所以,在活动过程中若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均由当事者自己负全部责任。组织者和共同参与该项活动的其他人员一律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以及任何明目下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h3><h3>六.忠告</h3><h3>我们希望大家涌跃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但绝无强求之意。自愿参与活动的人一定要量力而行,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以及容易导致危及生命的其他突发病的人员,我们不建议你参加任何项目的活动。谢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h3><h3>此致敬礼!<br></h3><h3>《山水林涧》业委会</h3><h3>2019.7.25</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