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了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清河镇石集小学在刘宝辉校长的带领下,全体老师齐心协力,积极行动起来,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我们从以下三方面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h3><h3>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h3><h3> 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社会敏感性,进一步监督和落实学校的安全教育责任、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等,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汛期、暑期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动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见性、主动性,及时发出风险预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高效开展救援处置工作。</h3><h3>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h3><h3> 我校组织学生在“济宁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我校大门口,校内都张贴了“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的宣传横幅,各班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学唱《济宁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歌MV》,每个学生都积极做“防溺水手抄报”,刘校长亲自带领全体学生进行防溺水宣誓,各班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再次宣誓,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和班主任、教师安全责任制,将防溺水要求落实到每个班级、每名学生,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的能力。</h3><h3> 三、进一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h3><h3>我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学校组织班主任、教师向所有学生家长打一遍电话、发一条短信、发一次微信,提醒学生与家长每天通过市、县广播电视栏目,收看“济宁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歌MV”,要针对《致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签订“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要把学校发放的“防溺水”宣传单的内容读给家长听,确保将防溺水注意事项告知每个家长,提醒家长及其委托的监护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承担起放学后、周末和假期内对孩子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h3><h3> 安全重于泰山,关爱生命,人人有责!</h3><h3><br></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