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子书

菩提子TXJ

<h3>两位室友,鉴于你二位不请自来且盘踞于我的卧室内已有近两月之久,虽然你们鸠占鹊巢,但我实在不忍对你们强行驱逐,更是不愿对二位一掌击杀,故作此文,望二位仔细聆听且铭记于心:</h3><h3> 每年四月起,我与你族的战争就在夜间频频发生,几乎夜夜如此,直至深秋十月,半年之久。以每夜击杀一人计算,每年你们族人命丧我手的已有小二百之众,多乎哉,不多也。想必你等也自知晓,一般你们都是结伴而行,甚至是三人同行,我之所以每次只击杀一人,只因上天有好生之德,一人毙命其余的必然魂飞魄丧仓皇逃生,而且我通常都是敞开卧室门后才痛下杀手,留生路给其它人。</h3><h3> 我与你族年复一年的战争让我不堪其烦且苦不堪言。有一点我不甚明白:不管房间里有几个人,你们都是优先对我进行轰炸功击,而对其他人都视而不见,这是为何?我们之间究竟什么仇?什么怨?或者你们会说是你族命丧我手的冤魂太多太多,我手上沾满了你族的鲜血,可是你们也许忽略了一个真正的事实:是你们入侵到了我的卧室,然后对我发动一次次的偷袭,吸的肚胀如鼓飞起来都摇摇欲坠时才偷偷撤离,第二天又呼朋唤友的结队而来,这才让我雷霆震怒痛下杀手。最为关键的是也许你族之人都搞混了一个铁的事实,那便是即便我双手沾满了鲜血,那也是我的血。打死你们,流的却是我的血,多么可笑的结局,可事实就是如此。</h3><h3> 我与你们祖辈多年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太过冗长,就此打住不再表述,现在我要告诫二位的是:</h3><h3> 一:二位既是襁褓之中便来我处,想必自是喝我之血长大,我与你们也就有了养育之恩,自然关系就形同父子。中国古时讲究三纲五常,三纲中有一纲便是父为子纲,因此我要求你们在我未睡觉前就吃饱喝足,熄灯之后坚决不许对我发动偷袭,否则:杀无赦!</h3><h3> 二:二位既生为女子,当知男女有别之说,每次在我身上吸食,只可在手臂或膝盖以下扎入吸管,胸部以下膝盖以上、各个关节处、脸部特别是嘴唇,皆为禁区,不得前往,否则便为不知廉耻:杀无赦!</h3><h3> 三:两位既为女儿,必知做女儿之道,要恪守妇道静守闺房,不得擅自外出,更不能与人拉拉扯扯行蝇营狗苟之事,若是发现房间多一尔等族人:杀无赦!</h3><h3> 四:若你二人业已成人,可自行离去。白日里我四门大开,畅通无阻。若是离去,我与你们虽有养育之恩,也绝不牵挂,你二人也不必犹犹豫豫踯躅不前。切记:至此我与你们恩断义绝,今生不再相见。更不可起他日携子孙儿女回乡探亲寻根之念,若来,必遭灭门之灾!若再见:杀无赦!</h3><h3> 以上四条,事关二位身家性命,务必铭记在心,不可以身试法,免得追悔莫及!若觉过于严苛泯灭人性,可乘今日自行离去,切莫再回!切记,切记!</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