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红旗小学一年级招生通知

团团圆圆

<h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按照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的统一规划,我校秋季新生入学条件是: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h3><h3> 招生条件</h3><h3> 1.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h3><h3><font color="#ed2308"><b> 2.本校辖区为:龙口开发区和平村(渔港路以北部分)、邹刘、廒上、桥上、庄子村,电业局建行以北、河北路小区(龙口二院)以南、烟潍路以西等。(具体范围如下图)</b></font></h3> <h3>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于2019年6月10号至11号到红旗小学门卫接待室报名,办理入学手续.</h3><h3> 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nbsp; </h3><h3><font color="#ed2308"><b> 特别声明:非龙口市户籍的外来常住人员的子女须持居住证单独报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西城区报名时间:第一次6月10号—11号,地点:龙矿学校;第二次:6月12号—13号,地点:北皂学校)</b></font></h3><h3>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0535-3456268</h3><h3> 报名注意事项:</h3><h3><font color="#010101"> 1.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页及儿童本人页(共4张)都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参考复印件示例见下图】,非龙口户籍的常住人口的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font></h3><h3><font color="#010101"> 2.携带房产证及复印件【房主(监护人)页】。(1)房产证明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以及龙口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档案查询”证明为准,不认可购房合同、发票等其他证明。 (2)房屋产权证以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的为准,如有入学儿童与持有房屋产权的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中,需提供有关证明的,以结婚证、出生证为准,不认可村(居)委会、各级各部门等开具的证明。</font></h3><h3> 3.携带卫生防疫接种证和防疫接种完成证明(去接种的防疫站要)</h3><h3><font color="#010101"> 4.按规定,小一新生家长自愿预交教辅材料(课本免费)押金50元</font></h3>

监护人

复印件

龙口市

证明

入学

报名

龙口

居住证

为准

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