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我引领我承诺”——灵武市二幼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宁东二幼

<h3>  为深入贯彻落实灵党教工委【2019】21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整改主题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园支部结合幼儿园实际,于2019年5月22日认真组织召开了以“创建文明城市,我引领我承诺”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本次会议由杨春艳书记主持,今天的会议有以下几项议程:</h3> <h3>  会议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h3> <h3>  会议第二项:传达学习文件,组织政治学习。</h3> <h3>  首先由杨春艳书记带领大家学习《灵武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灵武市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h3> <h3>  其次由工会主席朱玉琴带领大家学习《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灵党教工委【2019】21号《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h3><h3><br></h3> <h3>  党员教师高胜同志带领大家学习灵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万人誓师大会精神和《灵武市第二幼儿园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h3> <h3>  杨春艳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h3><h3> 文章全面深刻阐述对文明交流互鉴的看法和主张,强调应该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h3> <h3>  教师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做好笔记。</h3> <h3>  会议第三项: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能做什么?”为主题的专题讨论。</h3> <h3>  杨春艳书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交流讨论中讲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应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环境的保护者,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h3> <h3>  工会主席朱玉琴在交流讨论中讲到:作为党员教师,要起到模范引领作用,带头遵守公共场所道德行为,不乱扔垃圾、破坏花草树木,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h3> <h3>  党员教师高胜同志在交流讨论中讲到: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理念,实实在在地投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之中。</h3> <h3>  会议第四项:党员教师公开承诺践诺,签订文明行为承诺书。</h3> <h3>  党员干部带头签订承诺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h3> <h3>  教师公开承诺践诺,签订文明行为承诺书。</h3> <h3>  会议第五项:杨春艳书记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h3><h3> 一是全体党员教师对标《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自查自纠,对自身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建立警示清单;二是党员教师在志愿灵州网站申请注册志愿者,并积极认领服务项目或岗位,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三是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灵武市第二幼儿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h3> <h3>  会议第六项:党员同志积极缴纳五月份党费。</h3> <h3>  会议第七项:杨春艳书记对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总结发言: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及研究,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与同事建立真挚的友谊,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在生活中建立和睦和谐家庭,树立良好家风,尊老爱幼,邻里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闯红灯、礼让行人、爱护公共财产,勇于制止不良行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h3> <h3>  人人参与创建,创建惠及人人;文明从脚下起步,创建自你我做起;文明创建重在行动,树立新风贵在坚持。此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了党员教师的凝聚力,使全体党员教师保护环境的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牢筑树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思想。</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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