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人生为了有个家!</h3><h3><br></h3><h3><br></h3> <h3>我房建于1982年当年旧历十二月进宅,当时左右及前面都是水田,出入靠后门(后来前面左右建了房有路可行就封了)。</h3> <h3> 从旧照片看还可见到前面都是耕地(村民准备建房。</h3> <h3> 我村于1992年2月28日在村长蓝昭龙的带领下,有关修整村里道路协商会议,并经全体住户同意签名通过。(见附件)。</h3><h3> 1992年,我妻子同儿女随我到阳春石录铜业公司生活(母亲还在鱼垌)。邻居刘秀丽找我妻子商量说“你们都出去,我想在门口用篱笆围起来养鸡,你们出入还有前面巷道通行,到你们以后回来建房的时候我再拆开”。我们考虑到邻居关系两家又还和好就同意了她的请求。谁知刘秀丽趁我们少回家偷偷在她那边又用红砖砌起了围墙。导致道路被封,行人及车辆无法通行。直至2014年我回家见她又从修围墙才发现(因下暴雨被水冲垮)。当时我叫她不要再砌了我好快就要建房子了,我好声劝她她不听,后来我把剩下的半边帮她拆了,第二天她又叫来她亲家(英垌头村伍次英)继续把路封死。当即我告诉村书记及其他村干部(蓝昭深)到场还是不听劝告。八甲镇政府派国土所,派出所,维稳办等有关人員多次到现场作过处理,到现在已拖了三年时间,最终还是无法解决。最后八甲镇人民政府答复我′(见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在确实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建议我走司法程序,按原决议通車。现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阳春市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h3><h3> </h3><h3> </h3><h3><br></h3><h3><br></h3><h3><br></h3> <h3> 我房在那次特大洪水中冲毁了三间,剩下的两间危房也随时可能倒塌。(见付图)。</h3> <h3> 刘秀丽家人用木柴及石头封路不让通行,八甲镇府及村干部调解都不听劝告!(她声言要给一万元她才能通行)。八甲镇政府劝我走司法程序上诉。</h3> <h3> 下面是村民们对刘秀丽封路的评论!</h3><h3> (点开自动报放)</h3><h3><br></h3><h3><br></h3> <h3>下面是村民们对刘秀丽封路所作的评论!</h3><h3> (用手指往上移动观看)</h3><h3><br></h3><h3><br></h3> <h3> 下面 是经过村民会议商量制订的决议全体村民签名。(刘秀丽老公签名她加私人(刘)的印章)。</h3> <h3> 下面是村委会正实决议的真实。</h3><h3> 2018年11月23日</h3><h3><br></h3><h3><br></h3><h3><br></h3> <h3> 阳春市八甲镇人民政府。</h3><h3>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h3><h3><br></h3><h3><br></h3><h3><br></h3><h3><br></h3> <h3> 蓝海波在2018年12月21号再次向阳春市信访事项处理提交意见书的回复。</h3><h3> 时隔三天村干部找到刘秀丽,问她是否同意一次性作补偿2000元人民币的方案,双方就协议解决通路问题。而刘秀丽讲不同意这个方案,并且说“那不是通车的路,只有通手扶拖拉机的路,按旧协议办事,不可能通大车的″</h3><h3> 阳春市八甲镇建议走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道路通车问题。</h3><h3> </h3> <h3> 民事起诉状</h3> <h3> 阳春市人民法院受理</h3><h3> 2018.12.27.</h3> <h3>2019.4.28日刘秀丽手拿一张纸到村民家叫签名,讲她想建房叫村民帮她签名,完后回家在签上面添加讲村道路不是经她家门口过的。最后被村民发现,第二天村民反对她这样做骗大家村民,并提出声明签名效。(见村民声明签名)。</h3> <h3> 本来在2019年5月7日开庭调解,结果五号有她几位亲房来电话给我,说:尽量商量解决不必要上法庭,因为大家都是邻居将来子孙住在一起不团结不好,所以我也考虑是事实能和好解决还好,我在六号就撤诉了但是时间己过去二十多天了沒有听到下文怎么样解决。也不知她刘秀丽安的什么心?如果她还是不能解决的话我们只好四户人一起连她儿子诉。因为前次调解她什么都说要问过子才能作结定。(把她儿子也推出来作被告)。</h3> <h3> 下面我暂时提出撤诉,看刘秀丽态度有无改观。</h3><h3> (法院也同意我暂时撤诉)</h3> <h3> 九二年门前合照</h3> <h3> 从建老家一定要实现!</h3> <h3> 编辑制作:蓝方果。</h3><h3> 2019年5月23日。</h3><h3> 注: 此美编暂作本人阅读保存,不经编者同意不得转发。 </h3><h3><br></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