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杜街道尔雅·常春藤幼儿园】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月活动

尔雅·常春藤幼儿园

<h3>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我园教师和幼儿家长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h3> <h3>  召开全园教职工动员大会,宣读文件,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严重性、复杂性、危害性。</h3> <h3>  活动形式丰富,教师通过黑板报进行宣传。</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什么是非法集资?</h3><h3>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h3><h3>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h3><h3>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社会公开宣传;</h3><h3>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h3><h3>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h3><h3>1、承诺高额回报</h3><h3>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h3><h3>2、编造虚假项目</h3><h3>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h3><h3>3、以虚假宣传造势</h3><h3>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h3><h3>4、利用亲情诱骗</h3><h3>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h3> <h3>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大家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园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幼儿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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