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p><b>一、今年我区小学、初中报名招生时间是怎样安排的?</b><br> 公办小学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时间5月25—26日,招生时间为7月20日—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日—8日。<br> 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27日—7月1日,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5日,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为7月13-7月14日。</p></h3> <h3><p><b>二、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b><br>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9年我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年龄(201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br> 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br></p></h3> <h3><p><b>三、双城区户籍的儿童上学报名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b><br> 我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机打发票)、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br></p></h3> <h3></h3><h3><b>四、适龄儿童在学区的学校入学及就读,有什么具体要求没有?</b><br>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按序列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学。学区内学校优先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分类登记。如果学区内学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满足了招生计划,其它类别适龄儿童按序列统筹安排;如果学区内学校招收完符合“两个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将按以下序列招收适龄儿童入学,直至完成招生计划。<br> 第一类:住房产权证地址在学区内且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但户籍地址不在学区内(学区内有住房,没有户口)。<br> 第二类: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地址在学区内(学区内有户籍的)。如果是空挂户口,必须是正在拆迁区域内的,需提供被拆迁的正规凭证。<br> 第三类:其他类<br> 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经入户调查其父母在学区内有住房,但不能提供其父母名下在学区内的正式房照或机打发票,只能提供手写发票和购房合同的,且整个小区均无法办理房照的,同时还要提供一年的电、暖、物业费收据。<br> 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经入户调查其父母在学区内购买了住房,但所购买的住房无法过户,能提供出售者的原始材料。<br> 凡在信息采集过程中登记为第三类(其他类)的,学校要进行入户调查,查实确认后才能进行登记上报,适龄儿童监护人不配合调查的,学校可视为其放弃入学资格。<br></h3> <h3><p><b>五、今年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b><br> 今年,在校小学毕业生仍将采取对口直升的办法入学。务工人员子女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区直小学对口初中是:实验小学对口五中,第二小学对口二中(团结大街以北)和六中(团结大街以南及其它),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七小学和第八小学对口兆麟初中,第五小学对口二中,第九小学对口四中,第十小学对口二中,第十一小学对口六中,兆麟小学对口二中(新兴路以南,东至东环城路)和四中(新兴路以北及其它)。<br></p></h3> <h3></h3><h3><b>六、划好的学区是否象外界所传的时常调整?</b><br> 我区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划片及片区调整会提前广泛告知,并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h3> <h3></h3><h3> <b>七、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b><br> 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可到教育局基教一科问询,也可电话咨询(电话83363012)。<br></h3> <h3></h3><h3><b>八、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在上学可以吗?</b><br>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因特殊原因,比如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小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才可以暂缓入学,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儿童第二年入学,或者第二年学区学校学位已满,不能招收该儿童入学区学校的责任应由儿童的监护人承担。</h3> <h3><p><b>九、在双城区城内打工人员子女想在双城区城内上小学,报名入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b><br> (1)外地(非双城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的就业证明。7月20日前到教育局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基础教育科窗口登记报名,交佐证材料【户籍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协议,工作单位证明,就读初中的还要提供小学毕业学籍和毕业证】。<br> (2)本地(双城区户籍各乡镇的)到城区务工人员子女,一是小学入学的要在6月30日前适龄儿童监护人需向户籍地中心校提出到区直学校就读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协议、工作单位证明],中心校根据实地踏查结果,填写《2019年进城务工子女就读小学情况统计表》。二是小学毕业后,如果其父母在城区内购买住房,学生可以随迁到城区入学,家长需在6月30日前将户口(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籍)、房照或机打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就读的小学,学校统一填写《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初中情况统计表表二》。三是小学毕业后随父母务工到城区读初中的(租房)要在6月30日前学生监护人向当地初中学校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协议、工作单位证明]。7月20日前各乡镇中学进行实地踏查登记,填写《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初中情况统计表表一》。<br></p></h3> <h3><p><b>十、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如何就学?</b><br>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区教育局按序列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学。</p></h3> <h3><p><b>十一、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应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b><br> 因住所拆迁不能提供居住证明的拆迁(棚改)户,可提供正规拆迁手续和户口簿到所属学区报名入学。<br></p></h3> <h3><p><b>十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申请入学?</b><br> 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双城区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br></p></h3> <h3></h3><h3><b>十三、我区公办学校可以招收择校生或借读生吗?</b><br> 全区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各中小学校均不得招收借读生。</h3> <h3><p><b>十四、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该就读哪所初中学校?</b><br>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初中。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br></p></h3> <h3></h3><h3><b>十五、孩子在民办小学校就读,今年毕业后如何回到公办初中就读?</b><br> 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4日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小学学籍材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一定要注意时间要求,以免耽误办理。</h3> <h3></h3><h3><b>十六、具有双城区户籍,但是在外地打工,孩子也跟着在外地读小学,今年小学毕业后想回到双城就读初中,请问如何办理?</b><br> 我区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我区就读初中的,须在7月15日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一定要注意时间要求,以免耽误办理。</h3> <h3></h3><h3><b>十七、我区民办学校今年的招生方式有什么改变吗?</b><br> 今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招生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在坚持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基础上,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中20%的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h3> <h3><p><b>十八、民办学校怎么进行报名?</b><br>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要建立完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取得报名资格,自动生成考场、考号。<br></p></h3> <h3><strong>十九、民办学校“校园开放日”就是民办学校招生的时间吗?“校园开放日”都能干什么?</strong></h3><h3> 6月10日-6月14日,各民办学校可以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任何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校园开放日”期间,要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等方式向社会承诺:不以任何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面谈内容不包含任何学科知识性内容。开放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h3><h3> 开展“校园开放日”后,民办学校方可开展招生宣传活动。</h3> <h3></h3><h3><b>二十、怎么样能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没录取上的学生还能上民办学校吗?</b><br> 学生于6月27日—7日1日进行网上报名,获得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资格。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5日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民办学校和区教育局或政府网站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布电脑派位结果。通过电脑派位的学生,7月8日由区教育局发放《派位录取通知书》,学生凭《派位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交到录取学校并缴费,由民办初中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完成录取确认工作。7月9日17时未向民办学校提交《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的学生,视为放弃电脑派位录取资格。已通过电脑派位被民办初中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具体流程见附件2《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流程图》)。</h3> <h3></h3><h3><b>二十一、如何参加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b><br>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7日—7月1日,自主招生时间为7月13日-7月14日,民办学校自主招生通过面谈等方式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3《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流程》)。民办学校面谈坚决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面谈过程要向教育行政、督导、监察等部门公开,全程录像,自觉接受监督。民办初中学校要将面谈方案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区教育局备查<br></h3> <h3><b>二十二、到毕业小学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需要注意什么?</b></h3><h3> 学生凭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我区小学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的时间安排如下:电脑派位录取后7月8日—9日;自主招生后7月16日—7月17日。小学只能为每名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毕业生出具一份《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h3> <h3><p><b>二十三、今年我区有哪个学校招收初中俄语生?</b><br> 今年我区第六中学校招收俄语学生,计划招生100人,两个教学班(外语教学为俄语)。</p></h3> <h3><p><b>二十四、招收俄语生的学校是怎么确定招生范围的?是不是全区范围内招生呢?采取什么招生方式?</b><br> 第六中学在双城区范围内招生。<br> 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通过面谈方式招收新生的,学校不得利用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起止时间与民办初中学校相同,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区教育局统一提档。</p></h3> <h3><p><b>二十五、外国籍的孩子能在哈尔滨上学吗?如何办理入学?</b><br> 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可以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其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学校报名。我区接收外籍学生的学校是:兆麟小学和兆麟初中。</p></h3> <h3><p><b>二十六、我区今年小学初中新一年级班科任老师怎么确定?新生如何分班?</b><br> 今年我区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5日。</p></h3> <h3>附件1:哈尔滨市双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和查询网站<br>双城区:83363012</h3><h3>网址:http://www.hrbsc.gov.cn<br></h3> 咨询电话:83363012<br>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