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烈酒君说,酒吧对于你来说是一个怎样的地方?声色犬马?对不起,那其实是夜店。高不可攀?你又搞错了,那是会所。</h3><h3> 烈酒君还说,真正的酒吧,是可以让人聆听,倾诉的地方,如果不开心的事发生了,去酒吧喝一杯可以让你忘却;如果开心的事发生了,去酒吧喝一杯为你庆祝;如果什么都没有发生,去酒吧就是为了让一些事发生。</h3><h3><br></h3> <h3> 深情不及久伴,久伴不如酒伴。灯火阑珊,星夜迷离,调酒师极其优雅地调制着一杯又一杯五彩的鸡尾酒。“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酒吧之于我,并不只是一个喝酒的地方,它能让一个人没有理由地尽情狂欢,也能让一颗浮躁的心沉静下来。音乐响起,来,来,来,斟一杯酒,讲述你和我的故事。“你好,我有酒,你有故事吗?”<br></h3> <h3> 第一次去酒吧喝鸡尾酒是在春天的一个夜晚。那夜,J突然打电话说,叶儿,陪陪我,好吗?我说,好。她说,我们去酒吧!我没有拒绝。于是她选择了去她家附近的一个酒吧,那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在外面看霓虹闪烁,灯影迷离,看似繁杂,喧哗,但走进去,每个人都有属于每个人的世界,可以把酒言欢,也可以互不惊扰,自得其乐。我和J找了一处靠近窗子的吧台位置坐下。酒吧内光线不是很亮,吧台内帅气的调酒师正在忙碌。这里的顾客大都是年轻人,他们在听歌、喝酒和聊天。虽然已是不惑之年,但我们心中没有半点的不安和忐忑,至少我很心安理得,因为我对这家酒吧的格调一见如故的钟情。J点了两杯鸡尾酒,我呷了一口,清清爽爽,酸中带甜,淡淡的酒味,虽然第一次喝,但,是我喜欢的那种味道。半杯酒后,J伏在桌上,迷离着一双眼睛幽幽地说,叶儿,这酒像不像生活?我点头说,像,这杯酒说不清楚的味道,好多种感觉。她呷了一口说,香甜、辛辣、酸涩的味道,好不好喝,喜不喜欢喝,摆在我们面前了,都得喝下去。我凝视着她的眼睛说,今夜,我有酒,你,有故事吗?她瞬间泪奔,她没有擦拭,任由那些眼泪在她的脸上肆意纵横。她说,我离婚了。我说,那我们来干杯!她抹了把泪说,傻瓜,我说我离婚了。我说,我知道,所以才要干杯呢。她笑,我们碰杯。我说,J,你看这杯里的酒,柠檬汁的酸味代表着我们心中的那些酸楚,盐的咸味代表着我们流过的那些泪水,苏打水的涩味代表着我们吞咽过的那些苦涩,冰块的冷代表着那些我们遭受过的打击。干了,就都过去了。她笑,说道,干杯!在酒吧,没有人在意我们谁是谁,她先是哭,然后大笑。酒吧里播放着一首又一首的慢歌,唱到喝酒的人心都软了。慢歌唱完了,我和她的高脚杯也空了。她起身拢了拢头发,潇洒地说,埋单,走,回家!春风沉醉的夜晚,那间酒吧被我和她甩在身后,一起甩掉的还有她的失落和悲伤。那时,街边的丁香花开得正浓,空气中弥散着丁香花的香气,苦中带香。后来,我和她再次走进那家酒吧时,她说,今夜,我们不为买醉,就是喝酒。我笑了。</h3> <h3> 从小到大,只要是我感兴趣的,我都会想方设法弄明白。因为喜欢鸡尾酒的缘故,我上网普及了一下鸡尾酒的知识。鸡尾酒(Cocktails) 在1776年,Betsy Flanagan发明了美国式的“鸡尾酒”。鸡尾酒起源于1776年纽约州埃尔姆斯福一家用鸡尾羽毛作装饰的酒馆。一天当这家酒馆各种酒都快卖完的时候,一些军官走进来要买酒喝。一位叫贝特西·弗拉纳根的女侍者,便把所有剩酒统统倒在一个大容器里,并随手从一只大公鸡身上拨了一根毛把酒搅匀端出来奉客。军官们看看这酒的成色,品不出是什么酒的味道,就问贝特西,贝特西随口就答:“ 这是鸡尾酒哇!”一位军官听了这个 词,高兴地举杯祝酒,还喊了一声:“ 鸡尾酒万岁!”从此便有了“鸡尾酒”之名。当然,鸡尾酒的起源还有好多种说法。</h3> <h3> 在酒吧,你不必担心自己会喝醉,因为鸡尾酒的度数不足以让你喝得烂醉如泥,微醺浅酌,它只会让你享受到一种惬意,一种从你的身体里由内向外慢慢飞扬的惬意。你也不必担心酒精会侵害你的肝胃,白酒太烈容易伤身,而鸡尾酒中的龙舌兰、柠檬、橙汁和冰块……它们没有吞噬你的力量。</h3> <h3> 有人说,仅仅用目光凝视也能醉人,你信吗?仅仅用心灵去碰撞酒的浪漫、酒的魅惑、酒的色彩及酒的形态你便能神游天涯,你信吗?在你轻轻摇头之前,我劝你品尝一次鸡尾酒。周末夜,我要去酒吧了,酒吧里的灿烂光芒,只有你去过了,遇见了才会知道有。</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