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杨庄街道初级中学2019年秋季招生公告

长安三初

<h3>  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长安区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现将杨庄街道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条件公告如下:</h3> <h3><b>一、招生范围</b></h3><h3> 1.户籍在杨庄街道辖区内的2019年小学毕业生。</h3><h3> 2.在杨庄街道务工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h3><h3> </h3> <h3><b>二、新生登记</b></h3><h3><b>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b></h3><h3><b>2.登记时间及地点:</b></h3><h3>(1).在杨庄街道内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审核登记;登记时间:5月20日—24日;</h3><h3>(2).在学区外小学就读的杨庄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杨庄初中教导处现场登记;登记时间:5月20日—5月24日</h3><h3>(3).外来务工随迁子女:</h3><h3>到杨庄初中教导处现场登记;登记时间:5月27日—5月28日</h3><h3><b>3.所需材料:</b></h3><h3>(1).杨庄户籍适龄少年: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复印件和《毕业生登记表》。</h3><h3>(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四证”。</h3><h3> “四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即:</h3><h3>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h3><h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h3><h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h3><h3>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h3><h3><b>三、咨询电话</b></h3><h3> 85887166 上午:8:00--12:00</h3><h3> 下午:14:00--17:30</h3><h3><br></h3>

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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