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二弟志明惨死于1980年4月的一场飞来横祸,年仅24岁。</h1><h1> 志明生于1956年9月5日(农历八月初一),属猴。他在我们兄弟姐妹七人中排行老五,是我们兄弟三人中的老幺。志明身材修长,身高1.76米,是我们兄弟姐妹中最高的。他五官端正,眉清目秀,长相俊朗。穷人的孩子成熟早。他生长在贫困家庭,从小养成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从少年开始,就帮家里担水、做饭、砍柴、割菜、种地等,为父母排忧解难。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他担任了我们太平小学的民办教师,他很热爱这个工作,好学上进,办事认真,工作勤勉,早出晚归,不辞辛苦。二弟性格开朗,为人正派,助人为乐,与同事和谐相处,颇得大家好评。</h1><h1> 1980年4月30日(农历三月十六日)上午,志明到城庄乡参加全乡教师会议。下午4点左右会议结束后,他骑着自行车沿着公路从乡里往村返。他走的这条公路当时是临县的一条干道,此路贯通临县南北,北通白文镇,南经县城可达碛口镇,而且是临县通往兴县的一条县县公路,往来车辆、行人络绛不绝。此路路经我村太平,从村东侧通过。多年后,此路才改道,从太平村对面的小马坊村西通过。当天,受太平大队指派,本村人郭全胜和其长子郭绳柱在村东南侧的公路旁伐树(当地称‘‘打树’’),即用大锯将大树从根部锯断,将树放倒在地。此二人明知路旁伐树的危险,却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当志明沿着公路由南向北行进时,正好被凌空倒向公路的大树砸中后背,打断脊柱和肋骨,摧毁内脏,登时倒地,气绝身亡。这是刹那间的事,可怜的二弟至死恐怕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死的。约20分钟后,当同去城庄参加全乡教师会议的大弟有明走到出事地点时,志明己被人从大树下拖出。闭门家中住,祸从天上来。父亲听到村里的大喇叭通知后,迅速赶到出事现场,只见一棵大树横倒在公路上,志明躺在树旁。父亲两腿一软,跪在二弟身边,只见志明口吐鲜血,上身变形,已停止了呼吸。父亲连声呼喊二弟的名字,但他已毫无反应,父亲顿觉天旋地转,昏倒在路上,后经人呼救,才缓过气来。父亲以手击树,失声痛哭。按当地的风俗,人死后不可进村,于是便将志明的尸体抬进了村西坪地塄的一个小小的避雨窑中停放。</h1> <h1> </h1> <h1> 事发后的第二天,我接到家中的电话,心急如焚,找了一辆顺路的大卡车,晚上十点从太原出发,连夜赶到临县。回到家中,父母和兄弟姐妹无不痛哭,家里弥漫着痛苦的气氛。我了解到,事故发生已几天,大队未追查此事的责任,肇事者郭家父子从未上过我家的门,不仅不承担责任,甚至未给我悲痛欲绝的父母说几句劝慰的话,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我听了十分气愤,但我想我是国家干部,不能像社会上发生人命事故后,受害者家属与肇事者打闹,甚至将尸体抬到肇事者家中,但我要通过组织和正常程序,依理依法讨回公道,以告慰二弟在天之灵。我首先到村西坪察看了二弟的尸体,我弯腰进入那个又小又矮的避雨窑中,只见二弟躺在地上,脸上仍留着痛苦的神情,惊恐的双眼尚未闭上,后背变形,高低不平,前胸塌陷,脸上虽经清洗,但嘴角鼻孔仍残留血痕,其状惨不忍睹。兄弟如手足。见二弟死得如此惨烈,我不禁放声大哭,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缘未到伤心时。</h1>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前排左起第一人为志明</h1> <h1> 我又来到出事地点,勘测了事故现场。被伐的大树原本长在紧靠公路的东侧,树有数丈之高,有一人合抱之粗。按一般规律,伐树人应将其放倒在树东侧的耕地上(当时尚未下种),但不知郭氏父子作何考虑,却将大树横着放倒在公路上。公路是用来行走车辆和行人的,此种做法不出事才是怪事。接着,我又先后找了太平村党支部书记李治业和城庄乡党委书记李峰和乡主任秦启忠,向他们说了我了解的情况、此事的性质,要求他们出面处理此事,追究责任。他们表示同意。</h1> <h1> 我找村、乡干部后的第二天晚上,太平大队在办公室召开会议处理此事。参加会议的有大队干部、郭氏父子和受害者家属。为避免会议漫无边际,会议开始后,我首先发言,我说,我先问郭氏父子几个问题,请如实回答。</h1><h1> 我问:是谁派你们去打树的?</h1><h1> 郭全胜(以下简称郭)答:是大队。</h1><h1> 我问:树在什么位置?</h1><h1> 郭答:在下坪公路旁。</h1><h1> 我问:树距公路有多远?</h1><h1> 郭答:紧靠公路。</h1><h1> 我问:树有多高?</h1><h1> 郭答:有几丈高吧。</h1><h1> 我问:看来是一棵大树。你在紧靠公路边打树,树可能倒向公路吗?</h1><h1> 郭答:可能。</h1><h1> 我问:既然有这种危险,为保证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你们采取了什么安全防范措施吗?比如,树倒之前,在公路上拉条警戒绳,暂时阻止上行、下行车辆、行人通过,待树倒后再放行。这样简单的措施你们采取了吗?</h1><h1> 郭答:没有。</h1><h1> </h1><h1> 我问:你看见我弟志明骑车过来了吗?</h1><h1> 郭答:看见了。</h1><h1> 我问:为什么不阻拦他?</h1><h1> 郭答:当时树快倒了,我害怕离开人,把树劈了。</h1><h1> 我闻听此言,勃然大怒。我说:你在路边打树,明知可能会倒在路上,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你看见志明从公路上过来,怕把你的树劈了,又不阻拦他,把他活活打死,你真是草菅人命、丧尽天良!难道我们一条鲜活的生命不如你一棵树值钱吗?</h1><h1> 郭氏父子听了我的话,顿时哑口无言。我进一步指出,你打死了志明,我家人悲痛欲绝,事发多天,你居然若无其事,没有上我家门一次,连几句安慰的话都不说,你还算个人吗?</h1> <h1> 参加会议的大队干部见我说得有理,纷纷指责郭氏父子太不像话。郭全胜背靠柜子,蹲在地上,此时自知理亏,众怒难犯,嘟囔着说了几句认错赔情的话,要求我们谅解。</h1><h1> 我说,像你这种没有天理良心的人,我要到县里通过司法程序起诉,必须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这时,躺在办公室炕上的父亲坐了起来,哽咽着向我说:‘’孩子,郭全胜能说几句道歉的话,就算了吧,我们的人已死了,即使把郭全胜送进班房,我们的人也活不了,饶了他吧。我听此言,出乎意外,心里感叹,父亲太善良了。大队干部也感意外,原以为二弟死于非命,我家会不依不饶,见父亲这样说,颇为感动,又把郭氏父子数说一顿,说老李如此宽宏大量,相比之下,你做得太差劲了。</h1> <h1> 紧接着,城庄乡党委书记李峰来到太平村处理此事,他本以为人命关天的大事,处理起来会很棘手,听村干部介绍了父亲的态度,如释重负。当天晩上,李书记在大队办公室院子里召开全村群众大会,他指出,虽然李家对郭氏父子宽容大度,不再追究,但郭氏父子仍应向全村群众作出检讨,主动承担责任,向李家公开赔情道歉,使受害者家属感到慰藉。郭全胜在大会上作了检讨,特别是对自己事发后不上我家赔情道歉、安慰老人表示后悔,说自己‘’不是人‘’。我在大会上谈了此事的经过,指出这完全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大队应负领导责任,郭氏父子应负直接责任,对乡里和群众对此事的关心表示感谢。</h1> <h1> 村、乡召开的这两次会,分清了是非,明确了责任,郭氏父子迫于村、乡干部和群众舆论的压力,也作了检讨,父亲认为讨到了公道,于是便开始办理二弟的后事,父亲在我家祖坟的北边为志明选了坟地。此时,一个担任村干部的本家远房侄子来到我家。此人是郭全胜的外甥,据村里群众反映,郭氏父子在事发后若无其事,是他在背后撑腰打气,家人对此很有意见。他对我说:志明的坟地有问题,应另行选择。我反问他:有什么问题?他说:坟地距村口不远,志明是小口(指年龄不大),埋在那里,村里会再死小口。我心平气和地说:按你说的逻辑,坟地不对,要死小口,志明是小口,是谁家的坟地不对呢?请你明确告我,我还得去找他们理论!他听后一时语塞,吭哧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我告诉他:既然你说不出来,志明的坟地就不动了。父母为志明惨死已伤心万分,你就不要再给他们添堵了。他听此言,转身走了。</h1> <h1> 二弟死后,也有令人感动的事。我本家哥哥继明,对志明之死十分痛心,他跑前跑后,安慰父母,帮办后事,志明入殓时,他把自已的一块手表戴在了志明手腕上。父亲的老友郭建业伯伯,当时已是古稀之年,仍不分昼夜住在野外的避雨窑外,照看着志明的尸体,着实让人动容。</h1> <h1> 志明下葬后,家里仍然笼罩着悲痛的气氛。母亲以泪洗面,诉说着志明生前的一件件往事。一天早晨,我们发现父亲不见了,找来找去,在志明的坟前找到了他,只见父亲爬在新堆的坟墓上,两手深深地插入坟堆的土中,他不停地抽泣,后背来回晃动。我们劝说了半天,才把他带回家。</h1><h1> 二弟惨死后,巨大的悲痛摧毁了父亲的健康。他明显地苍老了,头发白了,背更驼了,走路缓慢,不时喘气,显得老态龙钟。二弟死后仅过了一年多,父亲即于1982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四)与世长辞了,论周岁,尚不够68岁。</h1> <h1> 父亲本是一个坚强的人。他13岁丧母,16岁丧父,成了孤苦伶仃的孤儿。他开始为人家打工种地,后来外出做生意。积攒了一些钱后,买了几峰骆驼,组成一个驼队,外出搞贸易和运输。当时交通异常落后,骆驼是得力的工具。上世纪四十年代,他为晋绥边区、陕甘宁边区和延安八路军运送过货物。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他运输过抗美援朝的物资,我家至今留存着当年驼队使用过的写有‘‘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字样的几只木箱。他的驼队足迹遍布山西、内蒙、陕西、河北等省,直到1956年农村搞合作化,他的骆驼才入了社。父亲吃苦耐劳,披星戴月,风雨兼程,常年外出。他走南闯北,开阔了眼界,锻炼了胆识,增长了才干。他识字不多,却很会打算盘。他深明大义,性格耿直,为人豪爽,仗义疏财,助人为乐。我小时随他去城庄赶会,一元一个的白面饼子(俗称‘‘锄片’’)他买了几十个,见了村里的小孩一人给一个。村里人有什么纠纷,他愿意出面调停。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在临县县委工作时,他有时去看我,我不在时,同事把他接应到办公室交谈,我回来后他们都说,从谈吐看,你父亲不像个农民,倒像个干部。父亲身材魁梧,身高1.83米,身体健康,很有气力,年轻时装卸货物,两只胳膊各夹一个一百多斤的麻袋行走如飞。这起事故,使朝气蓬勃的二弟惨遭横祸,白发人送黑发人,父亲痛不欲生,身体每况愈下,不久与世长辞。家人和亲朋都说,父亲是被气死的。</h1> <h1> 我要告诉大家,二弟从死到后事办理,郭氏父子没有出过一分钱,出过一点力。村里群众都说,郭氏父子真是幸运,碰上了父亲这样一个善良、宽厚的人,要是碰上别人,活活一条人命,肇事者不出几万、十几万,受害者家属岂能善罢甘休?</h1> <h1> 公道自在人心。对二弟之死,太平及附近村庄群众深表同情和痛惜,对郭氏父子的所作所为无不谴责。城庄乡政府认为,志明作为人民教师,在外参加乡里会议的途中遭遇不幸,属因公殉职。2002年10月,城庄乡政府为志明立了一块墓碑,以示悼念。</h1> <h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二弟死后迄今已近四十年。现在回想起当年的情景,仍令人百感交集。呜呼!可怜我那英年惨死的二弟!可叹我那善良敦厚的父母!可恨那丧失天良的肇事者!</h1> <h1> 岁月是一把凌厉的刀。当年亲历此事的父母已经作古;参与处理二弟之死的我,也已年近古稀。我之所以撰写此文,一是为怀念二弟,心里有话不吐不快;二是立此存照,让后人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以免日久说不清道不明,甚至以讹传讹。</h1><h3></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以上是李青梅留言</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