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5月7日上午8时,根据局领导的指示,警务督察支队对省局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点名,经点名发现,公休5人、参加体能测试8人、公差3人、抽调外单位1人、参加晋衔培训1人、迟到1人(技术科民警陈德波)。对迟到的同志,在此给予批评。</h3> <h3> 今后,省局警务督察支队将不定时进行点名和督察检查。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三个秩序”规范化管理举措,思想上、行动上快速适应新的管理体制要求,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特别是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管理,保持正规的上下班秩序和规范的日常办公环境。</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