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了增强我园教师的法律意识,2019年4月29日下午五点半,羊园长组织老师们到三楼舞蹈厅培训关于幼儿园依法维权的相关知识。</h3> <h3> 羊园长介绍了幼儿园常用的一些法律文件,让老师们去学习和了解,如果遇到类似的案例可以借鉴这些法律文件来维权。</h3> <h3> 学习《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h3><h3>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h3> <h3>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h3> <h3> 培训过程中,羊园长还提出了几个问题让老师们思考,如:幼儿园与幼儿属于什么关系?只要发生在幼儿园的安全事故都是幼儿园的责任吗?教师对学生的三大责任是什么?在学校教师是学生的监护人吗?对于提出的问题老师们都踊跃地参与探讨,并积极回答问题。</h3> <h3> 羊园长通过烫伤、摔伤、工伤、体罚等意外事故案例的分析,让老师们知道如何区分责任。如引用典型的体罚案例让老师们知道体罚幼儿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并让老师们引以为戒。</h3> <h3> 培训结束后,罗园长为本次培训做补充,要求老师们要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遇到安全事故要理智冷静地处理,做好家长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尽量把安全事故降低为零。</h3><h3> 通过这次的培训,老师们知道了哪些事情不能做,发生安全事故要怎么样处理,增强了老师们的法律意识。</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