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我委召开卫生健康系统民生领域打击“医疗违法等行为”工作调度会</h3> <h3>为认真贯彻委党组关于卫生健康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各类违法违规执业、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虚假信息和不规范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净化全市医疗市场环境。2019年4月29日下午,我委召开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民生领域打击“医疗违法等行为”工作调度会》。</h3> <h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法监科科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开发区(管理区)社管局分管法监工作负责人;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主管局长,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加会议。委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处、中医药管理局和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h3> <h3>会议指出:打击“医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和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实行综合治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卫生法律知识常识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工厂、进机构等多种形式,针对不同人群开展重点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强大的宣传攻势,使全社会认识到“医疗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让打击“医疗违法行为”的观念深入民心,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h3> <h3>会议要求:在打击“医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把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作为专项治理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是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卫生执法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信息员的作用,主动出击、层层截住“医疗违法行为”源头,逐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同时,要把打击“医疗违法行为”和规范行业监督管理相结合,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各地、各单位要开通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医疗欺诈”行为做到件件有受理、件件有查办记录、件件有回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