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近日,孔村镇收到太平村村民杨先生通过12345热线来电求助。杨先生反映自己在太平村开荒耕地七年,村民从先生占用自己半亩耕地对此不满,要求村内协商让其尽快归还。</h3> <h3> 收到热线件,陈屯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来到村内,联合村两委人员寻找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过核实,来电人杨先生是在集体的沟壑中开垦的土地,不属于延包合同内土地。十年前,来电人承包了村里一块土地,后将紧靠自己承包地的一片属于村集体的沟壑整理成了土地。杨先生承包村集体的土地种植三年后就不再承包村集体的土地,村里另外发包承包给了现在的农户从先生,但是来电人开垦的土地依然由来电人暂时种植。也就是杨先生提到的开垦荒地种植了七年。</h3> <h3> 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大型机械的使用,由来电人种植开垦的土地影响到了现在承包集体土地的承包户从先生的生产。因此,从先生就向集体提出让集体收回来电人杨先生开垦的土地,因为在来电人所在的太平村,群众种植的土地旁的荒地沟壑,为了保证群众生产的需要,都由种植户管理使用,接到从先生的要求后,村两委研究决定收回来电人在集体沟壑上开垦的土地,交由从先生管理使用,因此,并不是杨先生反映的从先生占用了自己的土地,此问题不属实。</h3><h3> 之后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两位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和调解,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的宅基地,耕地,荒地等等都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经过耐心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收回荒地使用权,两位当事人都不允许种植和使用这片荒地,杨先生和从先生握手言和,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h3><h3><br></h3>